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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2014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省咸阳市2014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师〔2014〕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4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拟申请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以《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为准。
3.身心条件。(1)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2)体检执行《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陕教师〔2009〕17号)相关规定(注:乙肝项目不作检查),统一使用《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2012年修订)》(附件1);(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4.户籍条件。驻咸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咸阳户籍或户籍不在咸阳但与咸阳市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事部门签章)的社会人员;非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为咸阳生源(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为主)。
三、考试组织
(一)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及培训
1、考试内容
《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4门课程。(考试指导用书见附件2)。
2、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25日至3月10日。
(2)报名及资格初审:社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各县市区教育局应在指定地点集中受理辖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与资格初审,主要审查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学历证书原件,并留存复印件。2014届师范、非师范应届毕业生到各自所在院校报名,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到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报名。(各县市区报名点咨询电话见附件3)。
(3) 报名范围:本次报名只受理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取得相应学历的社会人员。全日制教育硕士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与全日制本、专科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政策一致。高校或其他机构在读研究生,应持本、专科学历以社会人员身份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上报时限: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Excel格式,见附件4)由各县市区整理汇总后于3月12日前报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3、考试时间、地点及费用
全省考试时间为2014年4月20日(星期日)。
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费用按《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行发[2011]6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按25元/人/科收取;教师专业技能考试费标准按120元/人收取。
4、理论培训
(1)培训时间:培训共安排10天时间,3月13日考生到相应培训院校报名并缴纳培训费, 3月14日至3月23日集中培训。培训教材由培训院校提供,考生可自愿选择购买。
(2)培训地点: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在咸阳师范学院参加培训。考生可乘坐20、23、28路公交在咸阳师院东门下车。联系人:穆新参,联系电话:33720753,33720603。
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在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参加培训。考生可乘坐29路公交在咸阳职院下车。联系人:苏伟,联系电话:33680090,33680091。
咸阳师院和咸阳职院为参加培训的考生提供住宿,采取自愿原则,费用自理。
(3)培训考核: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教师培训机构参加教育基础理论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人员应取得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培训合格证书。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核发准考证、不得参加考试。其他非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种培训视为无效。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补考的人员可以不参加本次培训,但必须有原培训合格证。
5、成绩公布
5月中旬起,考生和各认定机构可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snedu.gov.cn/自行查询并打印具备防伪标识的成绩单,成绩报告单要附二维防伪码,该二维防伪码根据考生基本信息动态生成,具有唯一性,并作为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的有效依据。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将在技能考试时对考生所持成绩报告单有效性进行核实确认。
(二)教师专业技能考试
1、专业技能考试报名
(1)报名范围:2014年在咸阳考区参加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者及2013年未全部合格并经2014年补考后成绩全部合格人员;户籍在咸阳辖区内的2013年、2012年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未合格人员。
(2)报名时间:2014年5月20日至5月30日
(3)报名地点: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市区教育局参加报名,咸阳师院、咸阳职院等高校的非师范类考生在本校参加报名。
(4)上报名单:各县市区教育局及有关院校务于6月4日前上报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人员名单。
2、专业技能考试
(1)考试时间:6月14-15日。
(2)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程序
考生按照通知的讲课时间,上午讲课的考生于7:00前到达考点,下午讲课的考生于13:00前到达考点。考生到达考点后,先认真学习考生须知,然后按以下程序操作:
资审:考生凭身份证及复印件到考点资格审查处进行资审;
交费:资审合格后在考点交费处缴纳考试费用;
候考室等待:考生全部进入候考室,按学科分组集中,等候工作人员安排;
抽取课题:讲课前35分钟抽取课题,并领取专用教案纸;
备课: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备课室,根据所抽课题进行30分钟备课,并在专用教案纸上撰写简案;
讲课: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讲课室,安排15分钟讲课(不是说课),考生讲课结束后须把教案交给评委组,作为评分的一项依据。考生讲课结束后请立即离开考点。
(4)考试范围
专业技能考试内容为教师资格申请人申报学科内容。小学测评五年级全年内容;初中测评初二全年内容(化学测评初三);高中测评高一全年必修课内容;职中测评一年级内容;幼儿园测评学前班内容。教材由考生自带,版本为全市各学科现用教材,幼儿园和职中测评自用教材内容。
(5)考试注意事项
专业技能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咸阳教育网”上进行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并请相互转告,以免错过时间。
考生考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备教材。
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遵守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考生应按时到场,未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将下发各报名点,6月19日起考生可在报名点进行查询。
四、体检
全市2014年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今年全市教师资格体检分别安排在咸阳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咸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安排在上午7:50-12:00,体检时应空腹,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体检表(体检表本文后附件下载双面A4纸打印,提前填好体检表上前五行个人信息并在照片栏贴上照片),体检结束后,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交市教师资格办。
秦都区、兴平市、彬县、永寿县、武功县、长武县、镐京学院、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陕西中医学院、西藏民族学院报名的考生在咸阳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体检。5月23日秦都区、长武县、镐京学院参加体检,5月24日兴平市、武功县参加体检,5月25日彬县、永寿县参加体检。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西藏民族学院师范类考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咸阳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地址:咸阳市人民东路78号,市内乘坐1路,11路,13路,14路公交车可到达,联系电话:33288789、33288911、33288919。
渭城区、泾阳县、三原县、乾县、礼泉县、淳化县、旬邑县、咸阳师范学院报名的考生在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5月23日咸阳师范学院非师范、礼泉县和旬邑县参加体检,5月24日渭城区、淳化县和陕西中医学院参加体检,5月25日泾阳县、三原县和乾县参加体检。咸阳师范学院师范类考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咸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地址:咸阳市毕塬路副10号门诊四楼,市内乘坐23、15路公交车可到达,联系电话:33280099、33280056。
五、网上报名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者于2014年6月3日至12日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先学习网报流程,然后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选择网上注册,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
(2)核对所填报考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
(3)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记录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做为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
(4)网报成功后申请人自行打印“带报名号的信息”表。
(5)报名及打印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六、现场确认
专业技能考试合格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的材料:
(1)考生网上自行打印的带有报名号的信息表;
(2)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自行在报名网站上下载,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提交同底版小二寸免冠彩色近照三张,一张交于本人报名点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留存,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另两张贴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申请人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到所在单位、乡村、社区完成思想品德鉴定,并在该表思想品德鉴定栏内盖鉴定部门公章。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统一提供);
(7)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加盖鉴定部门公章,考生自行在本文件后下载打印,见附件5);
(8)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二维防伪码);
(9)培训合格证原件;
(10)申报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还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或中级工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考生每人准备一个档案袋,按以上十项序号顺序进行整理装订,档案袋封面注明申请人所在县区或学校、姓名、申请学科等相关信息。所有复印件由考生自行复印,复印件与原件分别装订。
以上材料请考生务必于2014年6月26日前交到报名点,逾期不再受理。
各县市区收齐报考人员表册后由各报名点负责人统一到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咸阳师范学院、西藏民族学院、陕西中医学院、镐京学院等有关院校的非师范类申报人员信息由各校负责人收齐后由负责人到市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各考生不再单独前往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七、有关事项
1.各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高等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统筹安排2014届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确定专人负责,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及时做好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宣传、报名、培训及考试等相关工作。
2.各有关普通高校要提高认识,把此项工作与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结合起来,落实专门机构与人员,积极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本校毕业生教师资格报名、培训与考试等相关工作。
3.广大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研读国家和我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法律法规,领会其精神实质,把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作为获取教师资格、从事教师职业的前提条件和唯一途径。参加我省教师资格考试取消免试政策。
4.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以申请人正式毕业证书作为依据。党校学历(由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生的专业除外)不能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专科毕业后获取硕(博)士学位者,如不能证明其具备硕(博)士研究生同等学历的,不能作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凡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者,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统一格式证明。各种非学历培训证明及结业、肄业证书(证明)等不能作为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凡取得我省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和幼儿教育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可申请参加我省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但各类高中(含职业中学)毕业学历除外。
5.为方便社会考生参加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人员可就近选择教育行政部门报名参加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以所在学校为单位集中提交申请。参加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应按规定在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参加教师专业技能考试,确保学用一致。
6.对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对于提供虚假证件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的,以骗取教师资格论处,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当场收缴虚假证件,并及时将其基本信息(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和虚假证件送交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备案。
7、本年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的相关文件和通知将通过咸阳教育网进行发布,请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和各位考生随时关注。
做好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是把好教师入口质量关,确保教师队伍素质的关键。教师资格考试属法定职业资格考试,各县市区教育局、有关普通高校应充分认识到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和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周密计划,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切实履行职责,把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工作抓实抓好。严禁任意放宽条件和借机乱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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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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