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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223名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静海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223名简章

  为满足静海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需求,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2]151号)精神,经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2014年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3名。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改进考务工作,完善考试内容,注重能力测查,规范考察方式,强化考录监督,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不断提高招聘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新聘用人员高素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4年,静海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面向全国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类院校、综合性大学师范类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进行招聘。其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职位还可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对应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2月10日至1996年2月1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8年2月1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素质能力;
  6、外省市户籍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具有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人员可以报考,但须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时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一)发布招聘信息
  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于2014年1月23日在静海电视台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静海人才信息网、静海政务公众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tj.lss.gov.cn
  静海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tjjhrc.com
  静海政务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tjjh.gov.cn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缴费及笔试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4年2月10日8:00至2月14日18:00。
  缴费时间:2014年2月10日8:00至2月16日18:00。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对困难家庭的考生,参照天津市报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考务费用。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4年2月19日8:00至2月22日18:00。
  县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报名期间,县人力社保局、县教育局安排专人值班,保证报考人员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进行咨询。
  本次招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计划录取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适当减少该职位的招聘录取人数。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为100分制。
  笔试时间:2014年2月23日上午9:00至11:00。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静海人才信息网上进行公布。对招聘职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和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携带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等),到静海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按所报专业学科试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制,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
  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对困难家庭的考生,参照天津市报考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缴费、面试准考证下载和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由高到低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静海人才信息网上进行公布。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职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县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职位空额,从原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六)考察
  由县教育局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职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了解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县人力社保局。
  (七)原件审核
  县人力社保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县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原件审核(原件审核委托专业验证机构负责,验证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对经审核不符合招聘职位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在取消其聘用资格的同时,3年内不得参加静海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由此造成的招聘空额,从原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八)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静海人才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报名序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一年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办法
  2014年在静海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按照职位条件要求报考相应的招聘职位,并放宽教师资格证要求。
  五、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函[2012]151号)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同时,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由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22-28942848、022-68615199 
  监督电话:022-68611140
静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静 海 县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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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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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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