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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1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莱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10名

  为适应莱阳市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市政府批准,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 2014年莱阳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人员10名(岗位要求详见附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素质和相关技能;
(四)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含2014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报考;
(六)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七)招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普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除外);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所报考的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参照《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10年至2014年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和具体条件要求详见《2014年莱阳市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教师需求表》(附件)。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3倍比例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放宽报名比例。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4年2月17日至3月4日。
2、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要提交以下材料:
(1)《莱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莱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教师报名情况汇总表》(样表见“莱阳教育网→教育快讯→通知公告”栏目,所有项目填写完整,表上填写的联系方式要填写准确并确保畅通,并将报名登记表打印出纸质文档,贴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及前一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均应提交;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专业、学历、学位证明[证明格式见“莱阳教育网→教育快讯→通知公告”栏目]和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教师资格证书(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出具的师范类学历学位证明)
(4)身份证
(5)已就业或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提交用人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样表见“莱阳教育网→教育快讯→通知公告”栏目),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
以上材料第(1)项“报名登记表和汇总表”请于3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yjszk@126.com。
3、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采取统一时间,集中审查,现场确认的方法进行。拟报考人员须于3月13日到莱阳市教育体育局政工科进行现场确认(未能及时发送报名邮件的考生,可携带报名材料现场报名确认)。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需携带“2、报名办法”中规定的所有提交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以及与“报名登记表”粘贴照片同底版的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现场填写报考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通过现场确认、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不收取考务费用。
(二)面试
考生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业务能力。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核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的为面试合格人员。按招聘数量,分用人单位和职位,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如同一个职位出现应考人员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依次按博士、硕士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考官重新命题对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标准条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
农村特困家庭毕业生、城市低保人员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上述人员须在报名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确认和减免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城镇低保家庭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及复印件;农村特困大学生,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免费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出具不全的不予确认。
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复检要求。超过七日视为同意体检结论。招聘主管部门接到书面申请后,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重新检查需复检的项目,并做出复检结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提出复检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负担。报考人员在没有征得体检主管机关同意的前提下,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核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如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与其签定就业协议,待应聘人员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未能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本岗位也不再递补其他人员。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莱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应聘人员不能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
(五)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公示网址: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莱阳市教育网
咨询电话:莱阳市教育体育局  0535-7269935
监督电话: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35-3365512
莱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2月
附件:《2014年莱阳市公开招聘研究生学历教师需求表》

招聘
单位
单位
性质
招聘岗位 招聘数量 专业要求 学历要求 备注
莱阳市第一中学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数学教师 1 数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物理教师 1 物理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化学教师 1 化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生物教师 1 生物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地理教师 1 地理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莱阳市第九中学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数学教师 1 数学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英语教师 1 英语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政治教师 1 政治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地理教师 1 地理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心理健康教师 1 心理健康教育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合计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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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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