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刚过,山丹县教体局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有效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在转发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的同时,并就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办法》提出五项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要求各中小学(园)在新学期开校前认真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让每个教师都能领会精神,掌握要求,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二是加强领导,保障落实。要求各学校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规划,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内容落实。校长亲自抓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工作,学校党组织和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和引导广大教师切实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充分发挥教育工会、共青团、教职工代表大会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健全制度,严格奖惩。要求各学校进一步完善德能测评实施细则,把职业道德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职业道德的教师,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解聘相应的教师职务,调离教师岗位,坚决取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者的教师资格。四是强化监督、及时上报。积极鼓励学生、家长和社会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状况进行监督和评议,学校和教师要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工作。对有《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规定九项行为的教师,各学校要认真查实,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处理意见。县教体局调查核实后,依法严肃处理。对隐瞒不报、迟报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校长的责任。五是明确责任、治理家教。教体局与各学校签订《山丹县教育系统禁止在职人员有偿补课违规办班责任书》,各学校与教师签订承诺书,明确学校、教师的责任和义务,坚决治理在职教师进行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行为,树立良好的教育、教师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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