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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2014年乡镇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绍兴市越城区2014年乡镇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

  为加快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充实幼儿教师队伍,根据《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经研究,决定面向在职非在编幼儿教师公开招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的乡镇幼儿园教师,特制订以下招考实施办法:

  一、招考范围

  越城区所属正式登记注册幼儿园中的现在职非在编幼儿教师。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志于越城区的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现越城区户籍(越城区七街道十乡镇,户籍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1日)。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在正式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任教5年及以上(不含实习时间)。

  三、招考人数(2014年3月1日在《越城教育网》公布)。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日-3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绍兴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市区渔化桥河沿129号<银座电脑城斜对面>),联系电话:85148703(沈老师)、88316637(张老师)。

  3.因制作准考证需现场拍照,报名手续由报考人员本人现场办理。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2014年公开招考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粘贴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并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

  (1)本人身份证;(2)户口本;(3)学历证书;(4)幼儿教师资格证书;(5)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6)幼儿园任教工作证明原件(样张及要求见附件2)。

  4.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收取报考费用。

  五、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设置两块内容:一是公共教育基础知识(采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试卷测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笔试总分;二是对应学科专业知识(采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试卷测试),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笔试总分。

  (2)考试说明等详见《浙江教育考试网》公布的《2014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各课程考试说明》。

  (3)笔试分值设置

  笔试成绩=公共教育基础知识成绩×5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50%。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需求数的1:3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分二块内容:一是说课考核,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面试总分;二是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面试总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说课考核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六、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14年4 月19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届时可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查询或查看《越城教育网》公告。)

  2.面试时间:初定2014年5月中下旬(面试时间与区教育局2014年新教师招聘考试时间一致,具体安排在《越城教育网》上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录用办法

  1.招聘考试计分方法。(1)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2)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2.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的具体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越城教育网》上公布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3.录用。根据体检结果,在《越城教育网》上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2014年 6月中下旬,拟录用人员参加越城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现场公开录用。按拟录用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列前),由拟录用人员按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放弃已选择岗位,空缺岗位不再增补。

  4.工作期间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的人员,不予录用,缺额不再增补。

  5.拟录用人员的个人档案审核后发现提供的相关证件、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等,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即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6.录用人员于2014年8月中旬随带个人档案及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等向越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作自动放弃。

  7.新招录教师第一年为试用期,由用人单位与新招录人员签订一年试用协议,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规定

  1.参加2014年招聘考试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未按时择岗或未按时报到的,不得参加2015年的招考。

  2.本次招考成立由区教育局、区监察局、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组成的教师招聘工作监督小组,全程指导、监督教师招聘工作,对违反招考纪律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电话:88316981、85120596,电子邮箱:ycqjszk@126.com。

  3.本办法仅适用于2014年公开招考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招考工作,今后招聘办法若有调整,则按新办法执行。

  附件下载
  1.《2014年公开招考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2. 幼儿园任教证明

 绍兴市越城区教育局

201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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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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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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