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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2014年招聘高中教师5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2014年招聘高中教师50名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教师整体素质,加强师资力量,提高教学质量,经兰考县委、县政府研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人事部6号令)及《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意见》(豫人〔2003〕74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根据应聘者报考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择优录用,聘用优秀人才充实到我县教师岗位,提高我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教师50名,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兰考县高中教师招聘情况一览表》(表附后)。
    三、招聘对象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1、2012年至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毕业生,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2、目前在兰考县三所高中长期代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05年12月31日以前入校代课的),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专业要求为:考生所应聘岗位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3、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违纪受过处理的;
    4、在岗的特岗教师。
    5、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
    招考信息在兰考人才网(网址:http://www.lkrlzyw.com/)、兰考县政府网、兰考网、兰考手机报发布招考信息,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4年3月10日至3月14日。
    (二)报名地点
    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老十中院内西一楼人才交流中心,兰考县城关镇中原路44号)。
    (三)报名办法
    1、报考者本人持正式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高中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2014年毕业生持双向就业协议书及所在高校证明,证明其身份、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是否师范类专业,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本人填写《兰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交纳报名费、考务费和信息采集费共计150元,交纳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持身份证现场照相。
    3、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全过程。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缺少有关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本人承担。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的最低比例为3:1(代课老师除外);若达不到上述比例时,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岗位不再招聘。
    5、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接到通知后,持本人正式身份证及考务费收据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详情请留意兰考人才网(网址:http://www.lkrlzyw.com/)。
     六、考试
    (一)笔试
    按照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的要求,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法进行。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市场经济、法律和时事政治等。
    专业知识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均张榜公布。
    (三)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应聘的岗位类别,按拟聘用岗位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聘请外地评委,由外地评委确定各科试讲题目。具体时间办法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另行制定。
    面试人员确定后,因各种原因出现名额空缺时,不再进行递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1:1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社部发[2010]19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以上(含二乙)资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主要考核:一是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由学校(单位、行政村、街道等)及公安部门出具证明;二是对文凭学历、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及其真伪进行再审查,并与报名表进行再次核对,防止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聘用岗位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招聘工作实行公示制度。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举报,且经核实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审核与审批
    (一)对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实处理。
    (二)公示结束后,填写《兰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核表》等有关表格,报县政府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全日制本科以下考生不得分配到兰考一高任教),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三)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合同,工作满三年方能调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四)被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并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九、纪律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371—26971179 
     举报电话:0371—26994691
兰考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2014年兰考县高中教师招聘情况一览表
 
专  业 学历及要求 人 数 备  注
1 语文 本科及以上学历 3  
2 数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7  
3 英语 本科及以上学历 5  
4 政治 本科及以上学历 3  
5 历史 本科及以上学历 3  
6 地理 本科及以上学历 6  
7 物理 本科及以上学历 6  
8 生物 本科及以上学历 5  
9 体育 本科及以上学历 1  
10 化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 5  
11 代课老师   6  
  合  计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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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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