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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2014年公开招聘各类教师172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无锡市2014年公开招聘各类教师172名

  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和市属院校发展需要,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应届毕业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非应届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5、应聘教师岗位(岗位序号1-79):非无锡户籍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为全日制高校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是指在校期间具备以下两项条件者:①获得学校综合奖学金,②院系级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二次;③校级“三好生”; ④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⑤ 获得优秀毕业生称号;⑥专业成绩综合排名院系前15%)。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序号52除外)和幼儿教师岗位,大专、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专业或者研究生阶段为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大专学历限无锡户籍。
  6、应聘教师岗位(岗位序号1-109):境内师范类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其余则须承诺在2016年12月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附件中有其他条件的,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先)。
  二、有关说明
  1、本公告中的应届毕业生是指2014年毕业或2013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凭《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获得境外学历的是指2012(含)年以后毕业,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
  2、专业工作年限以与原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按实计算,从2014年1月1日向前推算。
  3、无锡户籍是指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市、宜兴市)或应届毕业生为无锡市生源。
  三、报名
  1、应聘人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14年3月7日至2014年3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各招聘单位(详细地点见附件三)
  2、现场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二),并提供所需证件原件,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考试资格。此表可自行从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打印,并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报名时,需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者还需提供本科时的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奖励证书、专业成绩排名证明(由院系教务部门提供);任职资格证书等岗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上述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5)报名时须交100元考试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另附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或电子照片(以身份证号为文件名,准考证用)。
  3、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经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同意,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重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补报不成功的考生报名费将退还 。
  4、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者于2014年3月12日登陆无锡学校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
  (一)教师岗位(岗位序号1-61)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专业技能考核和课堂教学(试教)几个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笔试
  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学科专业知识等。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笔试时间:以考试证规定的时间为准。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学校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并通过抽签领取面试考号。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0%,根据笔试和面试两项合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核和课堂教学考核的人员。
  3、技能考核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20%。
  4、课堂教学(试教)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30%,不进行技能考核的岗位,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50%。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课堂教学成绩高的为先。
  (二)教师岗位(岗位序号62-109)的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面试和课堂教学(试教)几个环节,根据各环节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具体办法如下:
  1、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
  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知道和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5(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学校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20%,根据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成绩、面试成绩两项合计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课堂教学考核的人员。
  3、课堂教学(试教)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课堂教学成绩占总成绩40%。
  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课堂教学成绩高的为先。
  (三)教辅岗位(岗位序号110-116)的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面试两个环节两个环节。具体办法如下:
  1、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
  主要考察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及专业技能。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专业知识和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其余各阶段通知见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逾期不参加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2、面试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
  (1)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学校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2)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必须提供委陪、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六、公示及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录用单位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发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取通知》。
  2014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底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2014年7月底前未能办理录取手续的,取消录取资格。因考生个人放弃录取资格或因其他原因取消录取资格,均不递补。
  录用人员于2014年8月报到,实行一年试用期(应聘教师岗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试用期可延长至2016年12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不合格者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再续聘。
  七、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510-82703870,82702072
  八、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考岗位、招考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
  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
  九、纪律与监督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纪委: 0510-82703873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10-81822451
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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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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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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