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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2014年招聘幼儿教师8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2014年招聘幼儿教师80名

  国家级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是天府新区主体区域所在地,是以汽车产业为主导的世界级、万亿级国际高端产业基地的核心区。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达837亿元,汽车制造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0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地方财政可支配财力均突破100亿元,区域经济总量、工业增加值、工业税收跃居全省区(市)县第一。当前,我区正全力推进“三最”龙泉驿和“世界级汽车产业城、国际化生活品质城”建设,按照全市学前教育工作精神和区委“发展人民满意的幼儿教育事业”的要求,为促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壮大全区幼儿教育高素质专业化师资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招引进幼儿园园长20名,幼儿教师80名。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较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引进后,在我区服务时间不低于3年。
(二)其他条件
1、园长、副园长: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拥有幼儿园长任职资格,幼儿教师资格证,中级以上职称(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可不考虑职称要求),5年以上幼儿园副园长、园长任职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幼儿教师:2012至2014届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对应学位及幼儿教师资格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201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4、上述招聘条件,根据报名情况,经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调整。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6、2014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博士或硕士学历,提供本科学历应聘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岗位和人数

岗位

人数

引进单位

幼儿园园长、副园长

20

区属公办幼儿园

幼儿教师

80

区属公办幼儿园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请有意加盟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共谋发展的人才在报名期限内登陆成都国际汽车人才中心进行注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园长、副园长:2014年3月4日至2014年7月31日;
幼儿教师:2014年3月4日至2014年3月12日。
(三)报名程序:
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报名注意事项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登陆网站后,找到首页中部“应届生简历投递”和“往届生简历投递”处,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后点击进入,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后,登录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人员可直接登陆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或gif,大小在1MB之内。应聘人员注册并填写完个人基本信息和上传照片后方可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次。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应根据填表说明,如实、准确填写《基本信息采集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注意就业意向请选择“教育人才”)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注意记录简历编号)。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或幼儿园长任职资格条件,应聘人员符合条件规定的,应在“个人简历”或“有何特长”栏中注明“具备幼儿教师资格证或幼儿园长任职资格”,待进入资格复审时提交材料验证。
3、本次引进无需缴纳笔试和面试考务费。
(四)报名要求:
1、必须按简章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报名。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简章,完全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方可报名,《基本信息采集表》必须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引进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招引进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引进组织单位。若因本人填报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开考比例
引进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2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龙泉驿区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放宽,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调减招聘岗位情况另行公告。
五、考核时间、地点
我们将根据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等联系和对接初审合格人员,对于园长、副园长,初定于2014年8月组织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于幼儿教师,将安排成都、重庆两站进行考核:2014年3月15日、16日在成都市龙泉驿区第二小学(龙泉驿区建材路621号)组织笔试、面试考核;2014年3月18日在重庆师范大学组织笔试、面试考核(具体地点、详细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主要考核教育基础知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技能展示相结合的方式。
六、体检
依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电话告知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2号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考察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经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及报到
(一)公示。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在龙泉教育局网、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公示期间及公示结束后本人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聘用。公示无异议经教育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拟聘人员名单后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三)报到。公招引进的人才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试用。公招引进的人才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服务年限。公招引进的人才在试用期结束后应在我区服务年限应不少于3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本区。
八、有关待遇
1、身份编制。本次公招引进的园长、副园长、幼儿教师,均解决事业干部编制,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经济待遇:年收入不低于同职级义教学校老师,园长、副园长平均薪酬不低于10万元/年,幼儿教师平均薪酬不低于8万元/年。
3、职业发展。可优先选派到国内知名高校培训;在我区服务3年以上,表现优秀者可作为幼儿园后备干部或重点师资培养;我区专设幼儿教师职称评聘机制,符合中高级职称聘任条件者,在我区范围内可优先获得指标并聘任享受中高级职称待遇;协助解决配偶问题。
九、联系方式
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幼儿教师引进工作组:张老师,咨询电话:028-84846499、84852266。
最新动态及详情请关注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人才办新浪官方微博:@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才办;成都国际汽车人才中心;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龙泉驿区教育局官方网站。
中共成都市龙泉驿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办)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龙泉驿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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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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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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