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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金湾区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2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珠海市金湾区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2名

  珠海市金湾区位于珠海市西南部,东邻香港、澳门,南连著名的大西国际水道,北靠经济发达的珠江三角洲腹地。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校均为区财政补助一类事业单位。为适应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培育优质师资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珠海市《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在湖南师范大学设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
A类招聘对象:1.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院校2014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2.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师范类院校2012年、2013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B类招聘对象:全国在职中小学骨干教师。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拟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32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服从区教育局统一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一)基本条件
①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②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③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④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人员除应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各专业技术岗位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金湾区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即:《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网上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通过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未通过者,不用参加现场确认。
2.报名、现场确认及考试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操作程序:进入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信息网,点击网页右上角“招聘报名”即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截止时间:A类招聘:2014年3月18日16:00时;B类招聘:2014年3月28日16:00时;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A类招聘:2014年3月20日09:00-17:30时在湖南师范大学校本部;B类招聘:2014年4月11日08:30-12:00时在金湾区第一小学行政楼一楼;
——考试时间及地点:
A类招聘:2014年3月22日上午9:00笔试;2014年3月23—24日两天上午9:00开始面试;考场在湖南师范大学。
B类招聘:2014年4月11日下午14:30面试;考场在金湾区第一小学。
 3.现场确认:对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现场确认。查验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对现场确认合格人员,组织面谈。现场确认结束后,我局将根据应聘者的面谈表现及学业成绩、专业素养、综合表现等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1:15的比例择优确定各学科参加笔试人员。
A类对象考试人员名单,于现场确认次日,在金湾区教育信息网公布,同时在湖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公告。B类对象当天确认审核结束后即时网上公布及手机短信通知。
    4.报名材料:
    ——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附件2,下载打印)(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或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或所在院系开具);④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学生证;2012和2013届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已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已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凭证或报到期限内的报到证等材料;B类对象提供专业技术职称等证明材料。
5.其他事项:①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时开考,否则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②珠海市金湾区符合报考条件的户籍生源,在资格审核合格的前提下免面谈可直接进入笔试。
 (二)考试
A类对象: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专业基础知识、表达能力等内容。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以各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要求等事项,于笔试当天在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信息网、湖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到每位入围面试人员,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2.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综合素质及专业技能等内容。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两天的面试结束后,核算考生考试总成绩,依合格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各岗位签订就业协议、体检及考察对象。两天面试结束后次日上午10:00在考点与2014年应届毕业生和2012、2013年暂缓就业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视为主动放弃协议资格。
考生考试总成绩、考察及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工作结束后在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信息网、湖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布。
【备注】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室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所空缺考试名额不予递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咨询电话:0756-7263798、7263395,监督投诉电话:0756-7263033、7263383。
(二) 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根据需要分岗位按面试合格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未在2014年8月8日前报到者; 2.不服从组织调配者;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5.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6.放弃聘用资格者;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三)有关珠海简介请上网浏览珠海市政府门户网、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和金湾区教育信息网。
(四)招聘网上报名网址(http://59.38.32.189:8086/)。
珠海市金湾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四年三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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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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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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