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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45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45名

  为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委编办《关于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和市委编办《关于2014年延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用编计划的审核意见》(南委编办〔2013〕205号)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含特殊教育)教师45名(招聘职位详见附件1)。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小学教师43名
 
  1. 应、往届毕业生39名。
 
  (1)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报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大专及以上学历。
 
  (3)学历类别:全日制普通院校。
 
  (4)专业:专业对口。其中,科学包括物理、化学、生物专业和小学教育(科学方向)专业。
 
  (5)具有教师资格证。
 
  (6)不招聘本辖区在编教师。
 
  2. 1998年清退的在延平区学校代课的延平区籍原代课教师(以下简称“原代课教师”)4名。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中专(含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
 
  (3)专业:师范类专业。
 
  (4)具有教师资格证。
 
  (二)特殊教育学校(开智学校)教师2名
 
  1. 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2. 学历类别: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3. 专业:特殊教育。
 
  4. 具有教师资格证。
 
  5. 不招聘本辖区在编教师。
 
  (三)其他事项
 
  1. 若招考的学科岗位出现空缺,则按体育、音乐、美术、科学、信息、英语、数学、语文的学科顺序逐科逐个安排空缺岗位。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3. 实行服务期承诺制度。凡应聘延平区属学校教师,其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未满而参加其他岗位应聘考试,并要求调离本岗位的,将视为失信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 凡应聘到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5年服务期内必须下乡支教2年以上。
 
  二、报名办法
 
  1.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统一由应聘者本人亲自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4年3月17日8:00(系统开启)~3月23日17:30(系统关闭),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逾期不再受理。每位报考人员报考1个岗位,即1个县(市、区)。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区教育局在网上报名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将派专人负责报考人员政策咨询并及时通过网络进行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初审。
 
  “原代课教师”在报名前需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所在代课学校代课证明以及1998年前领取代课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校长签字)或其他佐证材料到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合格后,方可按上述要求上网报名。审核时间:3月12—14日。
 
  2. 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3.加分手续办理:按照省上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2014年9月前)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办理时间:3月25日—4月11日工作日时间。
 
  经初审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名单将在南平延平教育网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三、笔试事项
 
  (一)笔试科目
 
  1. 应、往届毕业生
 
  笔试科目为《中小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共设12个专业类别(见附件2序号3至29),由报考人员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类别参加考试。
 
  2.“原代课教师”
 
  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
 
  本次笔试涉及12个科目所用的考试大纲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上予以公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
 
  4月13日全省统一笔试。上午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考生须随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进入考场。
 
  (三)开考条件
 
  1.本科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1开考。
 
  2.大专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2开考。
 
  3.中专学历岗位,报名人数达1:3开考。
 
  同一岗位有招聘2人以上且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四)笔试地点
 
  南平市区(在个人网络报考平台查询或见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计算
 
  1. 应、往届毕业生
 
  笔试成绩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 +《专业知识》成绩×60% + 政策加分。
 
  2.“原代课教师”
 
  笔试成绩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成绩。
 
  (六)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4月30日前公布,报考者可登陆网络报考平台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七)划定成绩合格线
 
  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南平市延平区公务员局、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编办划定,并在南平延平教育网公布。
 
  四、面试事项
 
  (一)确定面试人选
 
  1. 方式:面试人选在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即按1:3从笔试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考生由于各种原因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正式放弃参加面试的,由我局核准后,在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由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考点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将在南平延平教育网公告栏上公布。
 
  2. 面试前资格审核:进入面试的考生应于面试前(具体时间将在南平延平教育网公告栏上公布),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网络报考时打印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就业推荐表、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凡在学校申请助学贷款未拿到毕业证的,需持学校的学历证明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201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考,面试审核时暂未领取毕业证、报到证等证件,须持所在学校出具应届毕业生和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面试前资格审核应提供教师资格证) 原件、复印件到区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资格审核。
 
  辖区外的在编教师必须提供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招聘资格,并自行承担有关责任。
 
  (二)面试组织工作
 
  1. 成立由区教育局、区公务员局、区委编办、区监察局相关人员组成的2014年南平市延平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招聘教师面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2. 成立2014年南平市延平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面试评委会,负责做好各专业岗位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南平延平教育网发布公告。
 
  (四)面试办法
 
  1. 应、往届毕业生
 
  (1)面试方式:片断教学。
 
  (2)面试内容:面试教材使用延平区属学校现行教材,应聘人员面试时使用教材由区教育局提供。片段教学命题由评委拟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片断教学内容。
 
  (3)评分办法:片断教学总分为100分,评委根据报考人员片断教学情况进行当场打分。对片断教学得分进行统计时,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所得的平均分作为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
 
  2.“原代课教师”
 
  采取单列面试,面试方式以问题答辩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教育教学方面的问题。
 
  3.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不得录用;若招聘岗位只有一名考生入围面试,则面试成绩必须达75分以上为合格。
 
  五、聘用办法
 
  1.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总分计算办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总分100分。笔试、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分别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出现考试成绩总分并列的,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并列,则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2. 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办法: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以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根据中共南平市委组织部南平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南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其空缺的学科岗位,按报考人员报考学科的考试成绩总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 确定聘用人员:面试合格、体检合格的应聘对象,分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岗位要求,按以下办法确定聘用人员:
 
  (1)城区学校岗位聘用:符合城区学校招聘条件的,按应聘人员报考学科的考试成绩总分(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聘用,总分高者优先选择该学科岗位的城区学校。
 
  (2)农村学校岗位聘用:符合城区学校招聘条件未聘用的人员与符合农村学校招聘条件人员一同参与选择农村学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聘用,总分高者优先选择该学科岗位的农村学校。
 
  4. 若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聘用岗位空缺,则按报考人员报考学科的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分城区与农村)。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延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
南平市延平区公务员局
中共南平市延平区委编办
2014年3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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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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