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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垦红兴隆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农垦红兴隆2014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方案

  黑龙江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下辖十二个国有农场,地跨佳木斯、双鸭山、七台河三市和桦川、桦南、集贤、友谊、宝清、饶河、勃利七县,辖区控制面积9650平方公里,为国土面积的千分之一。红兴隆管理局有着丰富的自然资源,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有着世界农都、中国农业公园的美称,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和粮食战略后备基地。
管理局总人口36万,拥有二所高中、二所职高、十所初中、十所小学,四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共有教师2749人,学生20200名。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的相关规定,经管理局同意,201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数额
  各单位招聘教师专业及数额详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2014年度教师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近三年内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报考的工作岗位要求。
4、应聘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用人单位设定的其它条件。
具体要求:
(1)管理局第一高中。要求统招本科一表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2012年以后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报考职位所需专业相对应,并具有教师资格证(证件需与所报考职位相符)及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管理局第二高中、初级中学、局直小学要求统招本科(高考为二表及以上批次录取)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2012年以后毕业生(新成立的局直第二初级中学要求2010年以后的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报考职位所需专业相对应,并具有教师资格证(证件需与所报考职位相符)及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3)农场小学教师要求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美术等小科要求统招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所学专业应与报考职位所需专业相对应,并具有教师资格证(证件需与所报考职位相符)及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 公开报名
招聘方案在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红兴隆电视台和红兴隆信息港发布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填报《2014年红兴隆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合格证书原件等证件。2014届毕业生提供由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在职人员需由单位人事部门出具介绍信(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工作履历、同意申报意见等)、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至3月18日。
报名地点:红兴隆管理局人社局
联系电话:0469-5864102徐晓桐 手机:13136778357
李识文 手机:18714477883
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将本人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发送邮箱:hxlrsjks@163.com。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时间请考生随时关注红兴隆电视台公告及红兴隆信息港招聘相关事宜通知,未按时参加应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前携带原件进行资格确认。
(二) 资格审查
     1、管理局人社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经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公示。
     2、应聘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缩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经管理局招聘考试领导小组研究报总局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3、现场资格审核。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定在3月20-21日,地点在红兴隆管理局人社局。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当场发放准考证,请考生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三) 笔试
    笔试由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日期为2014年3月23日,地点在红兴隆管理局,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申报教师职位,各专业笔试内容为现行高中课改教材与教法(音乐、体育、美术除外);为人教版教材与教法,参照高考程度进行命题;对申报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笔试内容为报考专业现行大学专业课程。卷面100分,60分为合格。笔试成绩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考生可登录红兴隆信息港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考职位,须缩减或合并招录计划或进行岗位调剂。调剂按照笔试成绩合格、本人申请、岗位相同办法进行,由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调剂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规定面试比例相同)。
     (四) 面试
     笔试合格者按所报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面试由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实施。面试采用说课方式,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不及格者取消进入下一轮资格。
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核算后计算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招聘人数与岗位数1:1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为准。
     (五) 体检
     确定的拟聘人员由管理局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管理局中心医院定为招聘人员的体检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 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由管理局人社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业务学识水平、工作作风、工作实绩、自我要求等方面。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拟聘人员,取消资格,可根据成绩由管理局领导小组研究后报总局人社局决定是否适当递补。
     (七) 聘用
    拟聘人员经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过后,填报《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示表》上报总局人社局,在总局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总局人社局出具《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垦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落编、聘用等手续。
四、有关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6个月,试用期间享受招聘单位同岗位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管理局人社部门备案。
(二)凡被聘用人员其家属工作、住房一律自行解决。
      五、相关要求
(一)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报名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被聘用后,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
      (四)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五)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六)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被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含试用期)。
     (八)被聘用人员,应在接到管理局人社局出具的行政介绍信后七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期限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咨询电话:
农垦红兴隆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69-5864102。
农垦红兴隆管理局教育局
0469-5860876。

2014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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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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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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