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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46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46名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公务员局、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4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4]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4年将乐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具体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2014年我县计划公开招聘教师46名。具体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专业、学历等信息,详见《2014年将乐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为本设区市内的师范类全日制或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7日至1996年3月17日期间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二)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它证书、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提供(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报考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点击“教师招考专栏”,直接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2.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4年3月17日0:00至3月23日24:00。
 
  3.相关要求:
 
  (1)报考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考。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报考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如因报考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报考者本人须承担责任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必须在面试前提供(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须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应届毕业生面试前无法提供上述证件的,由考生所就读院校出具上述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未能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4)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二)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2014年4月13日,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2014年4月30日前,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向各市、县(区)反馈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将乐县教育信息网查询。
 
  (3)加分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含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等符合笔试加分政策的可进行笔试加分。报考者应在笔试结束次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向将乐县教育局提交相关有效证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笔试加分的人员名单将在将乐县教育信息网公布。
 
  2.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高中以高一相应学科现行教材为说课内容;初中以初一相应学科现行教材为说课内容;小学以五年级相应学科现行教材为说课内容;幼儿园以大班现行教材为说课内容,另加技能展示(以上说课教材均以2014年将乐县中小学、幼儿园用书为准)。中小学、幼儿园说课时间为20分钟(抽题后准备20分钟),答辩为5分钟。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3)面试合格线为70分以上(含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招聘对象。
 
  (4)面试工作由将乐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人事部门指导,接受县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
 
  (5)面试时间、地点将在将乐县教育信息网提前3天公布,报考者应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计算总分。
 
  (2)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县公务员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考核
 
  1.体检: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以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若体检不合格的,可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者或招聘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核:由县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学习表现(主要指在校学习情况和成绩)、遵纪守法(指遵守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情况)等。
 
  五、聘用
 
  1.聘用:县教育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及任教学校,不能确定具体学校的按以下顺序进行确定(小学学校顺序为:①实验小学②城关中心小学③新办小学;幼儿园顺序为:①实验幼儿园②机关托儿所③水南中心幼儿园④水南学校幼儿园⑤乡镇中心幼儿园,具体聘用单位待定)。拟聘人选在将乐县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聘用合同由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补充招聘:今年我县在全省统一笔试的基础上,实行补充招聘,即第一轮招聘结束后,未被聘用者可再报考我县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第一轮聘用结束后,可在将乐县教育信息网查询)。县教育局根据补充招聘应聘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开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公务员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将乐县教育局人事股2269263、2269256,联系人:庄小华、万丽珍、杨守宗;将乐县公务员局2332191,联系人:刘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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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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