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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2014年(第二批)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上海市闵行区2014年(第二批)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完善学校岗位设置,推进教师专业发展,经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闵行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相关学校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二)2014年应届毕业生或在职教师。

(三)应聘的教师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从事汉语言类和幼儿教师岗位的教师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水平;英语教师应具有大学英语6级及以上或英语专业4级及以上水平;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岗位培训证。

(四)学历及其他要求:

1、应届毕业生应聘条件:

⑴应聘大学教师条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

⑵应聘中小学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具有本市或外省市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范专业,及本市院校专业对口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

②非上海市户籍:具有专业对口的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的毕业生优先考虑。免费师范生招聘按照市教委的要求执行。

⑶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本市学前教育师范类专科的学业优秀者和委托培养者)。具体类别包括:一、本市或外省市师范类院校学前教育师范类专业应届生;二、具有上海学前教育岗位培训证书的本市院校全日制本科应届生;三、本市学前教育师范类专科院校委培生和学业优秀的应届生。

②非上海市户籍:具有学前教育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列入全国211工程院校的毕业生优先考虑)。

2、在职教师应聘条件:

⑴应聘大学教师条件:具有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⑵应聘中小学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区级骨干后备以上的骨干教师荣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中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的条件;在区级教育教学评比中获奖,获得教学或综合类区级以上荣誉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职称可适当放宽。

②已经在区内学校担任编制外教师一年及以上,年龄在30周岁以下,专业对口,具备应届毕业生招聘条件的人员;

③非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中学高级教师职称、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的条件。

⑶应聘幼儿园教师条件:

①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前教育师范类可以是专升本)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幼高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条件;在区级教育教学评比中获奖,获得教学或综合类区级以上荣誉者,年龄在30周岁以下,职称可适当放宽;

②具备上海市户籍、学前教育本科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或本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有上海学前教育岗位培训证书、在本区从事幼儿教育2年及以上的社会人员。

③具备上海市户籍、学前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有上海学前教育岗位培训证书、在本区从事幼儿教育5年及以上的社会人员。

④非上海市户籍在职教师:应同时具备全日制学前教育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幼高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的条件。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职位要求:

详见《2014年闵行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数》

三、招聘办法:

1、闵行区教育系统2014年度将通过统一报名、统一考核、按1:2岗位双向选择、学校聘用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教师。

2、应聘者报名后经区教育局审核通过,需参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笔试等专业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应聘者与学校双向选择进行试教;试教合格的应聘者再进行心理测试和体检,最后择优录用。

四、报名应聘方法:

1、网上报名

⑴在“闵行教育教师招聘”平台(网址:http://rczp.mhedu.sh.cn/),点击“2014招聘指南”了解招聘公告,点击:“招聘岗位”了解招聘的岗位需求。

⑵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点击首页,进入“我要报名/登陆”。进入网站后,注册个人帐号,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身份照片),并可以保存填报的个人资料。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报名的信息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如存在填写不实的情况,由应聘者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2、浏览招聘信息后网上注册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意愿,选报相应的岗位,并提交个人信息。确认报名成功后,应聘人员可携带打印好的报名表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相关材料。

五、其他事项

1.请仔细查看闵行区教师招录流程。注册成功后,请及时关注系统内“个人中心”提醒和站内消息。

2.在2014年闵行区教师招录(第一批)中已经被录用的人员,不能再参加第二批招录;

3.参加过2014年闵行区教师招录(第一批)考试,但最终未被录用的人员,如报名资料无修改,不必参加3月30日的现场材料审核,请直接在4月7日后打印准考证,参加4月12日的第二批招录测试;如第一批招录报名时的资料需要修改,请致电64983660-1208,并在3月30日带好全套材料,参加现场审核。

4.第一批招录时报名不成功或报名后材料审核未通过,未参加第一批招录考试的人员,请重新注册并填写报名资料,并根据招录流程应聘。

网上平台报名时间:2014年3月13日(星期四)——3月25日(星期二)

现场受理材料时间:2014年3月30日(星期日,上午8:30——下午4:30)

现场受理材料地点:上海市莘光学校(闵行区雅致路18号)

附件1:2014年闵行区教育系统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数.xls

附件2:2014年闵行区第二批教师招聘时间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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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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