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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2014年公开招聘80名在职教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成都市武侯区2014年公开招聘80名在职教师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在职教师80名。本次公开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资格条件

1.到2014年8月31日止,具有连续两周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在职教师方可报名。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并取得相关教师资格证。

2.年龄要求: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副高级职称(即中学高级教师)及以上可放宽到197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普通话要求:小学所有学科教师和中学语言类(语文、英语)学科教师应达二级甲等,其他中学学科教师达二级乙等。

4.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政治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健康状况。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本次考试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时间

(一)审核照片

2014年3月24日09:00至3月28日22:00。

(二)网上报名

2014年3月24日09:00至3月28日24:00。

(三)资格审查

2014年3月25日09:00至3月29日17:00。

(四)网上缴费

2014年3月25日09:00至3月29日24:00。

四、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14年成都市武侯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在职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等信息。

(一)报名注册

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将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注册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报信息

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2014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优秀在职教师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请考生1-2个工作日内及时登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审查。

(三)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不设现场交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缴费100元。

3.缴费确认。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4.费用减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先进行网上缴费,之后于2014年4月11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政府第二办公区13楼,高升桥东路16号,电话:028—85057886)审核办理免缴考务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缴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2014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优秀在职教师资格审查表》三份,供面试前核对检验原件使用;并于2014年4月15日至4月18日24:00前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要求

1.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学段的一个学科岗位。

2.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4(详见附件1)(未达到报名人数开考比例的个别岗位,经公开招聘小组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4年4月8日24:00前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和武侯教育信息网公告。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可于2014年4月25日前的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退回本人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业务考核)。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和面试(含业务考核)成绩以各占5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4月19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试范围见《2014年成都市武侯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在职教师考试(笔试)提纲》(详见附件3)。

4.笔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40%,《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占笔试成绩的60%。

5.笔试加分:政策性加分及所具备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一村(涉农社区)两名大学生计划”、“农村中小学特设教师岗位计划”、“乡(镇)公立卫生院大学生支医计划”或“大学生服务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计划”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两科成绩按比例折合后)加分政策。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市)区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相关考核材料以及服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2014年4月11日前的工作日内交成都市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政府第二办公区13楼,高升桥东路16号,电话:028—85057886),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材料不齐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证明材料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者报名时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办理加分手续,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服务证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服务证书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服务证书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6.笔试时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如考生在参考过程中身份证遗失不能及时补办有效证件的,请持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鲜章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参考。

7.笔试成绩将于2014年4月30日24:00前在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dwh.gov.cn)、武侯教育信息网(www.whjyw.com)公布,并同时公布进入核对检验原件审查人员名单。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8.笔试成绩两科按比例折合后总分低于60分(含政策性加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前核对检验原件

1.面试前核对检验原件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于2014年5月8日至5月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核对检验原件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2.核对检验原件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按所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核对检验原件。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或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


3.核对检验原件内容: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书、聘用合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收存复印件一套。应聘人员在核对检验原件前自行下载和填写《2014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提供报名时打印的《2014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优秀在职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并分别在规定地方粘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在核对检验原件时与上述材料一起递交审核。

本市公立学校在编在职教师和特岗教师报考,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函原件。

中小学临聘教师、民办学校教师报考,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套,缴纳社保费用查询单、本人档案所存放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材料原件。经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原件后,除聘用合同收存复印件一套外,其余两类材料收存原件。

4.核对检验原件要求:核对检验原件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逾期未参加核对检验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核对检验原件而产生的空缺,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二次。继续出现缺额无员递补的,不再递补。

5.领取面试通知书: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凡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缴纳面试答辩费80元(核对检验原件通过后现场缴纳)。通过核对检验原件且缴纳面试答辩费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缴费单、《2014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2014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招聘优秀在职教师资格审查表》四份材料,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含业务考核)

1.面试时间:2014年5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方式:以现场答辩和讲课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知识面及心理素质、以及业务素质等情况,其中以业务素质为考核重点。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领取了《面试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抽签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抽签权,其参加面试的顺序由现场安排。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不影响面试开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面试比例:面试比例1:3,同一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面试考生人数之比不低于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无法调减的,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成人社办发〔2011〕276号)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办理。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情况将于5月22日前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dwh.gov.cn)、武侯教育信息网(www.whjyw.com)公布。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于2014年5月29日24:00前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dwh.gov.cn)、武侯教育信息网(www.whjyw.com)同步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考试总成绩、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则按笔试的《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成绩排序)。

六、填报志愿与体检

(一)填报志愿

1.填报志愿时间:2014年6月5日9:00至12:00。

2.填报志愿地点:另行通知。

3.填报志愿要求: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填报志愿,每人限报一个学校的一个岗位。未按规定时间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按所在学科岗位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要在递补通知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填报剩余岗位,否则继续依次递补。

(二)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由武侯区教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标准按《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的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七、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武侯区教育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

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者由武侯区教育局负责确定为拟聘人员,分别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www.cdwh.gov.cn)、武侯教育信息网(www.whjyw.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及报到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报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拟聘人员由武侯区教师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管理,须服从对工作单位和岗位的调配。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不予正式聘用。

(四)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五)聘用人员在成都市武侯区服务最低年限应不少于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

十、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2011年修订稿)》相关规定实行回避。

(二)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为保证此项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武侯区纪委相关派出纪工委将全程进行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28-85561183成都市武侯区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

028-85563976成都市武侯区纪委派出第八纪工委

咨询电话:028-85057886(武侯区人事考试与培训中心)

微博发布:登录新浪微博或腾讯微博搜索并关注“武侯人才”查询考试最新信息

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www.cdpta.gov.cn)

查询网站: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dwh.gov.cn)

武侯教育信息网(http://www.whjyw.com)

本公告由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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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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