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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2014年招聘幼儿教师12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遵义市习水县2014年招聘幼儿教师120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施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习水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幼儿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名额
 
  计划公开考试招聘幼儿教师120名到乡镇幼儿园工作,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具体要求见附件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对象
 
  1、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教师资格的应往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2、中专(中师、职高)学历且为师范类专业、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二)条件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体条件符合岗位需求。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4月8日至1996年4月8日出生)。
 
  6、其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习水县行政事业单位在职的正式人员(含特岗教师);
 
  (2)受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
 
  (4)被开除公职未满5年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
 
  (6)不按时提供相关证书和材料的;
 
  (7)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8日至1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习水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
 
  3、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根据职位代码报名)。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2)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还未领取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其复印1份。
 
  (3)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4)报名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并在习水教育科技网上公示合格人员名单。招考职位和报名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职位计划予以调减,调减情况向社会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书证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准考证发放
 
  2014年4月18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在习水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领取准考证(准考证笔试面试共用,请妥善保管)。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算时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报名后未参加考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各项成绩均按“0”分计算。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政治理论与教育政策、法律基础知识、教师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幼儿教育相关知识。综合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由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命题。
 
  2、笔试时间:2014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7个日内,按每个职位(职位代码)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并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习水教育科技网上公示。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职位代码)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实际参加笔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仅为1:1及以下的,其笔试成绩不低于本次招考笔试平均成绩的,方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幼儿教育专业技能知识、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笔试成绩公示7天内,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习水教育科技网发布通知。
 
  考生要关注相关通知和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通知和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面试及有关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面试结束后,按每个职位(职位代码)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在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习水教育科技网上公示。
 
  根据招考职位(职位代码)1:1的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重新组织面试)。
 
  五、体检
 
  总成绩公示后,组织体检人员到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考生本人(请各考生务必保障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可提出申请,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凡取消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计划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在总成绩公示7天后,在习水教育科技网网站发布通知。
 
  六、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政审)对象,政审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考核(政审)对象在考核前应提交的政审资料为: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提交就业推荐表原件)、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所在乡镇综治(公安)部门出具的未违纪违法证明;未婚者提供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录聘资格,空缺计划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5、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6、应届毕业生在7月31日前不能提供毕业证书、资格证书以及学籍档案等的;
 
  7、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经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
 
  七、选岗
 
  考核(政审)结束,由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政审合格的考生按报考职位进行选岗,选岗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八、聘用审批
 
  选岗工作结束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完善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是2014年应届生的,截至2014年7月31日取得相应证件后,再完善聘用相关手续。在聘用过程中,考生自动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到岗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要求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
 
  在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守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不准擅自改变已公布的职位条件,严守考试纪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考生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监督电话:0852-2621990(县纪委第五纪工委)
 
  0852-2520216(县教育局办公室)
 
  十、本简章由习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习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2-2520213(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
 
  0852-252500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习水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3月19日
附件:习水县公开考试招聘乡镇幼儿园教师职位表

招聘单位

职位名称

招聘人数

职位类别

职位代码

东皇镇幼儿园3人、坭坝乡幼儿园7人。

幼儿教师

10

专业技术

201

桑木镇幼儿园5人、醒民镇幼儿园6人。

幼儿教师

11

专业技术

202

寨坝镇幼儿园6人、二郎乡幼儿园6人。

幼儿教师

12

专业技术

203

同民镇幼儿园4人、土城镇幼儿园8人。

幼儿教师

12

专业技术

204

习水县机关幼儿园4人、桃林乡幼儿园8人。

幼儿教师

12

专业技术

205

永安镇幼儿园8人、双龙乡幼儿园2人。

幼儿教师

10

专业技术

206

二里乡幼儿园6人、东皇镇星光幼儿园3人。

幼儿教师

9

专业技术

207

官店镇幼儿园10人,习水县大陆幼儿园2人。

幼儿教师

12

专业技术

208

仙源镇幼儿园6人、回龙镇幼儿园4人。

幼儿教师

10

专业技术

209

良村镇幼儿园7人、三岔河乡幼儿园3人。

幼儿教师

10

专业技术

210

大坡乡幼儿园6人、温水镇幼儿园6人。

幼儿教师

12

专业技术

211

合 计

 

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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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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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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