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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5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长沙市芙蓉区201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50名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我区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充分的人才保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学教师30名,小学教师120名。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芙蓉区机构编制和人事调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区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区编制部门派人参与,区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1、应届毕业生: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2014年当年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得参加报名(2014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查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在职人员:有连续一年及以上与报考岗位相同工作经历且目前在相应层次任教的在职教师(如报考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须有一年及以上小学语文任教经历,且目前仍在小学任教)。
 
3、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和2014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三、聘用人员的管理
 
1、招聘录取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
 
2、招聘录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
 
3、招聘录取人员的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四、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身心健康,符合教师所必备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如下:
 
(一)中学教师岗位
 
1、具有师范专业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层次和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7日以后出生)。
 
4、报考语文、英语、音乐学科的普通话水平达二甲,其他学科达二乙;报考人员需要取得一级以上省普通高等学校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者此项不作要求);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英语达CET六级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水平。
 
(二)小学教师岗位
 
1、应届毕业生岗位要求具有师范专业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在职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要求第一学历为全国普通高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且大专及以上。
 
2、具有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4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特级教师称号或副高以上职称者年龄放宽到35岁(1978年4月7日以后出生)。
 
4、报考语文、英语、音乐学科的普通话水平达二甲,其他学科达二乙;报考人员需要取得一级以上省普通高等学校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者此项不作要求);应聘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英语达CET四级及以上水平。
 
   五、招聘岗位及职数

岗位代码 学校类型 学科 岗位类型 岗位招聘
计划
备注
1 小学 语文 在职 26  
2 小学 语文 毕业生 26  
3 小学 数学 在职 18  
4 小学 数学 毕业生 18  
5 小学 英语 在职 3  
6 小学 英语 毕业生 3  
7 小学 音乐 在职 3  
8 小学 音乐 毕业生 3  
9 小学 体育 在职 5  
10 小学 体育 毕业生 5  
11 小学 信息 在职 5  
12 小学 信息 毕业生 5  
  小学小计     120  
13 中学 语文 毕业生 7  
14 中学 数学 毕业生 7  
15 中学 英语 毕业生 8  
16 中学 音乐 毕业生 2  
17 中学 体育 毕业生 3  
18 中学 信息 毕业生 3  
  中学小计     30  
  合计     150  
每个职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5(含1:5),达不到比例的,则取消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招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程序: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入围人员面试与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复核)——确定拟录人选——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二)时间安排:
 
1、发布招聘公告:3月28日将在芙蓉区人民政府网站、芙蓉区人才网、芙蓉区教育局网站、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长沙市教育人才信息网和长沙晚报等新闻媒体发布。
 
2、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报名时间:4月7日—4月10日共四天(每天8:00-21:00)。报名截止时间4月10日21:00。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om)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招聘公告为准。报名时需要上传相应资料原件的扫描图片,图片要求为JPG格式,长宽不超过800*600,大小不超过1M。
 
在职类:①身份证(正面)、②学历证(第一学历、最高学历)、③教师资格证、④普通话证、⑤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工作经历及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合同、聘书、年度考核表或单位证明等);
 
毕业生类:①身份证(正面)、②大学就读期间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③师范专业就读证明(学校教务部门盖章)、④普通话证、⑤就业推荐函(有院校推荐意见及盖章)。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应当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4月7日—11日共五天(每天8:00-21:00)。组考单位对考生提交的信息及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4、打印准考证:时间为4月17日—18日共两天(每天8:00-21:00)。考生登陆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om),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密码,自行打印准考证。
 
5、现场采像、笔试:4月19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安排和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公告)。
 
(1)开考前20分钟,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室进行现场相片采集。
 
(2)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招聘岗位的笔试,文化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的笔试合并进行,分值100分。
 
(3)考试时限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4月30日—5月2日共三天,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5月3日(8:30—12:00,14:30—17:00)到芙蓉区政府419办公室提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5月5日上午(8:30—12: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5)笔试后,报考同一岗位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招聘岗位计划数超过20名的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2.5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其他岗位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对象。
 
6、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10日(周六)一天。入围人员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就业推荐函、就读期间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只有报考英语岗位的需要)、《教师资格证书》或师范专业就读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②在职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含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职称证书(只有副高职称的需要)、《计算机应用能力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外语水平等级证书》(只有报考英语岗位的需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任教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不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入围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一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和试教环节。
 
7、面试与试教:5月17日(周六)。面试与试教的具体时间要求和地点见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om)上通知,未按时参加者责任自负。面试与试教合并进行,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面试与试教总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作为应聘者面试与试教的最后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面试与试教的合格分数线为80分,即面试与试教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8、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和面试与试教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等时按面试与试教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9、体检: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职位在面试与试教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10、考察及资格复核:由区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含资格复核)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职位在面试与试教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一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11、公示录用:笔试、面试与试教、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录取人员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他
 
1、笔试成绩、面试与试教成绩、总成绩可登录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查询。面试与试教对象名单、体检对象名单、考察对象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均在芙蓉区公开招聘教师网站(zhaopin.furongedu.com)予以公示。
 
2、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书和证明以及填写的信息如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考试及录取资格。
 
3、在职教师调出原单位的手续由本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方案由芙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芙蓉区教育局    0731-84683254  84683244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4683261
 
监督电话:芙蓉区教育局监察室        0731-84683253
芙蓉区教育局
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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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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