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重庆市巴南区2014年二季度公开招聘教师115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巴南区2014年二季度公开招聘教师115名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15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附件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201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其中,英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中职岗位允许非师范类相关专业报考,中职英语、烹饪、服装岗位可放宽到往届生。
  以下几类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毕业时定向安排就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三)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4月12日);
  (四)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
  (五)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中职教师岗位的可放宽);
  (六)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本科阶段须为师范类(除英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岗位外);
  (七)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除中职烹饪、心理学、服装岗位外);
  (八)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九)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
  (十)自愿在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
  (十一)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2)。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务必按自已的所学专业、学历、教师资格种类、普通话级别等比照各招聘岗位的条件来报考岗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本次公开招聘的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13日-4月1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巴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旧址(鱼洞化龙路339号)。
  区教委咨询电话:66227003;联系人:唐老师;
  区人力社保局咨询电话:66239580;联系人:刘老师。
  (三)报名手续
  1.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研究生学历的报名人员还需持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除英语、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岗位外)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并提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巴南区201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并先行填写),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50元/科)
  2.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人才和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放宽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到报名点退还报名考务费。
  3.考生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2014年4月12日。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4年4月18日上班时间到报名点领取。笔试时间、地点与考试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分值均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为本学科专业知识,除幼儿教师、中职英语、中职烹饪、中职服装、中职心理学教师岗位外,其余学科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本学科高中课程标准所涉及的内容。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4年4月2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凡有一科考试成绩为无效成绩的,则不计算该考生笔试成绩。
  (二)面试
  1.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均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各科成绩需达到60分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紧缺人才和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巴南教育网上公布。
  2.面试为教学能力考核,其中:文理科教师岗位的教学能力考核为说课,音乐、体育、美术、幼教教师和中职教师专业教师岗位的教学能力考核分为说课和本学科专业技能实作考核,说课考核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专业技能实作考核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信息技术只进行专业技能考核。
  3.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材料报区教委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30%+专业科目测试×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及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在确定最后一名体检人选时,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两项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面试成绩的高低依次确定最终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结合本岗位(行业)的实际需求执行。体检中,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认真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9号)的有关规定。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人员名单在巴南教育网上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生须于201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交巴南区教委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巴南区教育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巴南区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院校、聘用岗位、符合聘用岗位的其他条件等。
  凡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以及在公示前考生确认自动放弃资格所出现的缺额,在应聘本岗位参考人员中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依次递补。如无递补人选,则该岗位空缺。
  八、聘用及福利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2014年应届毕业生由招聘单位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毕业证书交招聘单位审核后方可聘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我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素质的重要手段,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参与考试、政审及聘用工作的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一定要自觉遵守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阿拉善盟2024年走进在呼高校校园引才招聘教师22人公告

为加强全盟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引进人才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现决定开展阿拉善盟2024年度走进在呼高校校园引才招聘(教育类),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学科教师22名。其中,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阿拉善中学(阿拉善盟第一中学)11名、阿拉善左旗4名、阿拉善右旗3名、额济纳旗4名。

具体岗位、人数及条件以发布的《“智汇驼乡·善聚英才”阿拉善盟2024年度走进在呼高校校园引才招聘(教育类)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应往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条件

1.国内院校、世界排名前 200 位的国外知名高校(以毕业当年的 QS 世界大学排名为准)毕业的博士研究生;中央和国家级科研院所、世界排名前200位的国外知名高校(以毕业当年的QS世界大学排名为准)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须通过普通高考录取到重点高校或重点学科,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2.国家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毕业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须通过普通高考录取到重点高校或重点学科,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3.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的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4.除上述高校外,其他高校毕业生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须通过普通高考录取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报考年龄为35岁以下,即1988年5月10日(不含)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10日(不含)后出生;

9.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10.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参与招聘,但须在2024年7月底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应聘语文教师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其他学科教师须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教师岗位须通过英语专业八级(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底之前取得);

11.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一致;

12.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操作计算机进行多媒体教学。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在阿拉善盟机关和事业单位列编的人员;

3.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已和阿拉善盟各地(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自治区公费师范生”;已和阿拉善盟各地(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列入“优师计划”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

2024年5月10日上午9:00—12:00(内蒙古大学玉泉校区文体馆)。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报名所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本次校园引才招聘只接受现场投递简历。

3.应聘人员在填写学习经历时,要完整填写学习经历(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及专业;在填写工作经历时,要完整填写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4.应聘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应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相符。应聘时,应当以主修专业所获学历、学位证书为准,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应聘。

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引才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各引才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提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提供个人资料不全的应聘人员,请在工作人员与您联系后第一时间提供个人资料。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电话在整个引才招聘期间(从报名至完成聘用)务必保持畅通,以便各环节必要时的联系沟通,因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引进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引才招聘单位负责。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即视为报名成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应聘人员应提交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报名登记表》,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时提供就读院系出具的学历、专业证明及学信网在线学籍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的学历应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面试

(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应聘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方式主要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试讲时间为15分钟),备课时间为40分钟,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步引才招聘环节。

(五)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后,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实际引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为答辩,时间为5分钟),按照加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选。面试结束后,按考号在网站公布成绩。

五、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网站予以公布。

(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他医疗机构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须在体检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无犯罪记录、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开展入职前查询(依据从业禁止制度)、查询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限制库)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被考察人员达不到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面试、体检、考察等合格后,各用人单位依据应聘人员面试、答辩成绩,结合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和考察情况等,研究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在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

拟聘用人选确定公示无异议、体检、考察均合格后,报相关部门审批。

九、聘用

(一)拟聘用人选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按照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办理列编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的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调整岗位,具体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录用资格或被取消录用资格的,记入诚信档案。

(二)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服务期限内。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面试结束后,先与引才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协议,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下列人员不得聘用

1. 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7月底前获得岗位条件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英语专业八级证书的;

2.在本次引才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应聘人员参加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且被阿拉善盟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

3.应聘人员在本次引才招聘报名结束至办理聘用手续前,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

4.应聘人员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应聘人员在引才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的;

6.应聘人员在引才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7.被列入全国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限制库的人员,依据《教师资格条例》丧失、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相关待遇。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人事、薪酬、社保等政策规定。对符合《阿拉善盟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管理办法(试行)》中引进人才标准的,经相关部门研究认定后可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引才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才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实有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三)应聘人员在引才招聘各环节如有自愿放弃的,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自愿放弃声明,并签字确认。

(四)本次引才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引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引才招聘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引才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引才招聘岗位相关事宜,请咨询各引才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岗位表》)。

(七)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网站予以发布。

(八)报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0483-8351516

附件:1.“智汇驼乡·善聚英才”阿拉善盟2024年度走进在呼高校校园引才招聘(教育类)岗位表.xlsx

2.报名登记表.doc

2024年5月6日

山东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4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潍坊市滨海区现招聘20名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学前教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学前教育教师岗位20个(详见附件1)。

二、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2.户籍不限,年龄应在40周岁(1983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条件(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应届毕业生未发放毕业证前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入职前需取得毕业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须具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

4.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不含高校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或报考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的人员,需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先参加本次招聘考试,若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有工作年限要求岗位的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合同以及与合同相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

5.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6.定向(含服务期内公费师范生)、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由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9.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已在滨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人员)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按政策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不能应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5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4日11:00—5月17日11: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wfbinhai.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照片务必清晰)。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4日11:00—5月17日11:00。

报名期间,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安排专人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的咨询电话在工作时间内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4日11:00—5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一经缴费概不退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2024年5月17日上午11:00前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后发送至邮箱wfsjyjbhfjrsrck@wf.shandong.cn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对计划聘用人数与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达不到1:3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的岗位调剂到其他岗位使用。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核减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相关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前3天开放打印准考证,报名缴费人员可登录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wfbinhai.gov.cn/)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后续资格审查工作中继续使用,请妥善保存。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形,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面试费70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报考A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从现行教材中选取。报考B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入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1.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在校表现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按规定列入考察前置。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实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制度,本次招聘人员在滨海区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含试用期),自入职之日起算,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及时关注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开招聘有关信息,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应聘人员承担相应后果。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潍坊市滨海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无关。不出具任何与考试培训班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在滨海区党群工作部指导下,由潍坊市教育局滨海分局组织实施,潍坊市教育局滨海分局负责简章解释。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潍坊市教育局滨海分局,咨询电话0536-5331037。

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36-5605609。

以上电话请于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拨打。

附件:

1.2024年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汇总表

2.2024年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前教育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

 

潍坊市教育局滨海分局

2024年5月7日  

附件1:2024年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2024年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前教育教师招聘诚信承诺书.doc

广东广雅实验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0人公告

广东广雅中学以其深厚的历史底蕴、优秀的文化基因、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卓越的办学业绩成为广东省、广州市基础教育的一面旗帜,被誉为百年名校中的名校,被称为“中国近现代教育史活的见证”。广东广雅中学一直秉承 “务本求实,和谐优质”的办学理念,是一所既传承广雅百年书香正脉、又极具现代化理念的新式精英学府。

广州市荔湾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是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委托广东广雅中学管理的一所优质公办初级中学,它是广雅教育集团重要成员校。现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委托广东广雅中学为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关于委托广东广雅中学管理的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非2024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证书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关于委托广东广雅中学管理的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附件1)。

2.关于报考人员的年龄要求,还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相关年龄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3.报考教师岗位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对应的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所有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招聘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辅修专业等非主修专业以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材料〔课程成绩单(加盖院校公章)及课程对比说明〕,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专业符合报考要求。

5.报考人员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层次和学位层次应同时符合岗位要求,如:招聘岗位要求学历、学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的,报考人员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或应具有符合专业要求的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6.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7.国(境)外留学归来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现役军人,广州市荔湾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心理品质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至2024年5月15日17:00。逾期不接受报名。

2.网上填报资料: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并且完成网上报名。

3.报名有关要求

(1)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一经在网上完成报名流程,不得改报。

(3)为确保招聘工作的竞争性和公正性,按报名人数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含1:3,免笔试应聘人员计入比例)。对于专业技术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视具体情况另行发布公告。

(4)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需打印《“免笔试”考生情况说明书》(附件4)并手写签名,须在报名时间内按要求上传至报名系统,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免笔试。如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作放弃免笔试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预计在2024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以广东广雅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2.形式: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学科知识、专业素养、思维能力等。

3.教师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以岗位招聘人数1:5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免笔试考生,不受上述比例限制,直接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按4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

5.免笔试条件

①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免笔试,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②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者如具有博士学位的免笔试,其面试成绩为报考者综合成绩。

6.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广雅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现场资格审查

1.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广东广雅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2.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提交所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详见《资格审查目录表》(附件3)。

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系统填写的情况一致,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3.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查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因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被取消导致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四)心理品质测试

1.所有入围考生均须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具体时间、要求等以广东广雅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2.心理品质测试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入围名单等以广东广雅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2.采取说课、模拟授课、讲题、试教等多种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在面试时段于候分室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在面试成绩单上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按6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体检和考察环节。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如出现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合格者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要求等以广东广雅中学官方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实施,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报考教师岗位人员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稿)执行。如上级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机会,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相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荔湾”门户网站(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后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须取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报考者本人放弃且符合递补情形的(因报考者本人原因,在通知时间内未能根据聘用单位管理要求配合办理好相关聘用手续的,也视为本人放弃),可在同一岗位按综合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3.所有被聘用人员依据岗位表标明的岗位级别进行聘用。报考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招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等级,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所有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后必须服从聘用单位的教学岗位安排。

4.获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人员,在聘用期间按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聘用人员还可按省、市、区相关文件,经审核通过后享受安家费、住房保障、子女入学等福利待遇,但须在荔湾区教育系统至少服务5年),同时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一年;非初次就业的,若工龄满一年,试用期为半年,若工龄不满一年,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要求

(一)港澳居民报考者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34号)的规定执行。

(二)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考生报名后视为认同公告所有内容,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含电子身份证)不能代替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生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在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或隐瞒任何不适宜聘用情况的。

(五)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六)本次招聘不负责解决录用人员的配偶、子女的工作等问题。

(七)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此次招聘名义组织的任何行为,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九)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十)关于各招聘岗位的相关报名和考试问题,请在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拨打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20-81261610,020-32573920;

监督电话:020-81261285,020-81933390,020-81958161。

未尽事宜,由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广东广雅中学共同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关于委托广东广雅中学管理的西关广雅实验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表.xls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4.“免笔试”考生情况说明书.docx

广州市荔湾区教育局

广东广雅中学

2024年5月6日

重庆市彭水自治县2024年第二季度教育事业单位招聘42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的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工作经历。

除明确规定外,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3年6月至2024年5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认定。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8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凭已取得(应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所学专业名称。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学历可分别按照全日制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学位)对待。

招聘专业资格条件审查,以毕业证书(参考学位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内容为准;按照本公告附件2发布的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

(五)特别说明。

除明确约定外,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2年,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语文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最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所称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就读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次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psx.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告,请考生关注。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考申请。

考生请于2024年5月9日9:00时至5月13日9:00时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进入“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页面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考生根据提示进入“渝快办”统一登录界面,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渝快办”用户名和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考生务必牢记。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按网页提示上传电子材料(含jpg格式照片,20kb以下)。网上报名不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如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须在2024年5月13日1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重新提交审核。考生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照片审核通过后,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考生提交报考申请后务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照片审查结果。审核不通过的,不能缴费参加考试考核。

(二)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通过后,须在2024年5月13日17:00时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网上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的考生请及时下载留存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考生,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在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5日9: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最终缴费人数、岗位名额递减或取消等情况将在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sx.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试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为公共科目笔试,包含《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两科,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执行,各岗位具体笔试科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规则。

(1)笔试任一科缺考或零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进入下一环节的人选,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下一环节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sx.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的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招聘岗位对学科专业有“方向”要求,但学历学位证书无法体现的,考生应在资格复审时出具能有效佐证招聘专业“方向”要求的各学期成绩单或毕业院校(院系)相关证明等材料。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国(境)外高校2024届毕业生可提供入学证明、所学专业、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参加资格审查,并最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不能按期提供《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因进入资格审查考生提供通讯方式不准确、拒不接听电话等无法联系的,招聘方可采取短信、官方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通知,对未按要求参加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考生说明原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可于资格审查结束后次日12:00时前,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考生应保持手机实时畅通,因手机号码登记错误、有效时间段内关机或未接听等原因导致未能联系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若进入递补人选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三)面试。

面试由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sx.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项目包括专业面试(仅乙类岗位设置)和综合面试。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试讲内容为报考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水平、专业实践能力等,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对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分值为100分,时间不少于10分钟。各岗位的具体面试项目详见《岗位一览表》(附件1)。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等情况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

凡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属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任一项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四)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甲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综合面试成绩×50%。

2.乙类岗位:

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50%+专业面试成绩×25%+综合面试成绩×25%。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sx.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消防救援人员)的优先确定为体检人选,对其他考生依次按符合岗位要求的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学历层次、职称、职(执)业资格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可按面试人员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彭水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需递补的,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递补人员,且递补人员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若有考生考察不合格或在考察中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重庆市彭水自治县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psx.gov.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拟聘人选一经公示,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应按照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时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彭水自治县服务满5年(其中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2年),方能向县外流动,最低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奖励表彰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县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事业单位公招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报考条件、现场资格审查、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联系电话咨询:县教委,023-78446010;县人力社保局,023-78496338、78496838。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或考生通信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本公告由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

1.重庆市彭水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诚信应聘承诺

4.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清单

5.彭水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2024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

6.学习工作经历事项

7.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湖南郴州临武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2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2024年临武县公开招聘教师29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计划招聘教师29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临武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x.gov.cn)。

3.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2024年临武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报考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1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依此类推。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临武县教育局认定。

(4)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22届、2023届、2024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是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2022届、2023届、2024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2017年起国家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为已落实工作单位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5)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截至公告发布之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现场报名时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有效身份证件。

特别提示:请报考人员下载《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对应找到本人专业名称,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及时、准确选择合适的岗位。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至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临武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武水大道),联系电话:0735-6325902。

4.领取准考证时间。具体领取时间及地点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5.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直接咨询临武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联系电话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4)最低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余岗位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5)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5月14日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或放弃本次考试。5月16日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招聘单位及临武县教育局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①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好《2024年临武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表格内的个人信息等内容必须为打印,签名必须为手写。②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4张、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③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的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2024年临武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笔试

1.笔试组织。由临武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临武县人社局全程监督与指导。

2.笔试对象。按招聘岗位最低开考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招聘岗位的本专业基础知识。其中,临武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职政治教师的笔试科目为高中政治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5.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7.笔试成绩公布。适时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组织。由临武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临武县人社局全程监督与指导。

2.面试对象。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但所有入围面试的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在40分以上(含40分)。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面试前,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空缺时,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对象,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试教。

4.面试内容。①临武县第一中学、临武县第二中学岗位的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的本专业科目现行教材(必修二)内容,另外高中日语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Reika主编、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新编日语教程1(第三版)》。②中职政治教师岗位面试内容为邱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职业道德与法治》。

5.面试时间和地点。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临武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临武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时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临武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临武县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临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及准考证原件,缺少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准考证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公开招聘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面试后,因有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照应聘同一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递补对象由临武县教育局另行公告。体检合格人员公示完毕后不再递补,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起评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临武一中、临武二中、临武职中新招聘的教师符合临武县城区教师公租房(周转房)入住条件的每人安排一套公租房。

五、纪律与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临武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6322849。

临武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6325902。

六、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临武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6325902。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临武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临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4年临武县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2.2024年临武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同意报考证明.doc

临武县教育局

2024年5月6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