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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凉山州甘洛县2014年招聘高中教师12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凉山州甘洛县2014年招聘高中教师12名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甘洛县委、甘洛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经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8个,招聘名额64名,为专业技术岗位。其中县级事业单位31名,乡镇事业单位33名。详细情况见《甘洛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详细情况见《岗位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79年5月5日—1996年5月5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或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现役军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查等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4年5月5日—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要求及所交的材料: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甘洛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领取,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②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没有户口簿的到户口所在地出具户籍证明)和复印件;③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ttp://www.chsi.com.cn/通过“学历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所在学校学生处出具证明原件;④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 
 
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县卫生局、教育局等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和监督。对报考者《报考资格审查表》、提交材料等分别进行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在资格审查及考核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每人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六)联系方式 
 
考生留错电话号码或电话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4年5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除甘洛中学高中教师岗位考试需进行笔试和面试(说课)外,其余岗位的考试只进行笔试,不进行面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及开考比例 
 
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5月10日;各科目的具体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公告所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经请示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后减少或取消该报考岗位。因笔试缺考等原因造成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请示县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笔试照常进行。 
 
(二)笔试科目 
 
1、报考甘洛县人民医院、甘洛县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岗位。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专业科目卷面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1)临床医学专业为:《外科学》、《内科学》、《诊断学》(大专教材); 
 
(2)检验专业为:《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微生物检验技术》(大专教材); 
 
(3)医学影像专业为:《影像诊断学》、《X线投照技术》(大专教材); 
 
(4)药剂专业为:《药理学》、《药剂学》(大专教材); 
 
(5)护理专业为:《外科学护理》、《内科学护理》、《护理学基础》(大专教材)。 
 
2、报考甘洛中学高中教师岗位。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公共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总分的40%;专业科目考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总分的60%。专业科目考试内容:所报考学科大纲规定的高考内容。 
 
3、报考甘洛县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甘洛县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甘洛县乡镇畜牧兽医站、甘洛县水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和甘洛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 
 
笔试只考公共科目,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卷面满分为100分。 
 
(三)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折合后加1分。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笔试总成绩(指按比例折合后的笔试成绩)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规定的可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3)2007年以来全省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每工作满1周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加分可按照工作年数和获奖次数累积计算,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 
 
考生加分资格条件的确认:“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特岗教师”和“一村一大”大学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在服务地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服务期满考核材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逾期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考生的总成绩为笔试成绩折合分、面试成绩折合分与符合条件的政策性加分之和;不进行面试的考生总成绩为笔试成绩与政策性加分之和。 
 
(四)面试 
 
报考甘洛中学高中教师岗位的考生,专业科目卷面考试成绩达不到基本要求的不得入围面试(其中:数学、物理、生物不得低于50分,地理、历史不得低于60分)。 
 
面试以说课方式进行。按笔试总成绩加分折合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2:1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当参加了笔试进入面试,在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时,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的,则可不受2:1的比例限制。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应参加面试的人员如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缺额的面试人选,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但只递补一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按拟招聘岗位人数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如果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笔试考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如果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如果只进行《公共科目》考试的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请示县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后加试专业知识考试,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 
 
体检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费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人员承担。 
 
(二)体检办法和体检标准: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进行;没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甘洛县老政府外公示栏和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进行公示。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则按该岗位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程序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 
 
考生的笔试、面试以及总成绩分别在考生笔试、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洛县老政府外公示栏和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八、聘用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四川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和《服务协议书》,在甘洛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方能申请调离或辞职。对违反《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的按约定办理。 
 
九、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4-7813010 
 
甘洛县教育局:0834-7815317 
 
甘洛县卫生局:0834-7812349 
 
举报电话:甘洛县纪委监察局0834—7819243  
甘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
附件:《甘洛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甘洛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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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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