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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2014年公开招聘177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2014年公开招聘177名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和苏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并经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批准,2014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学、职教、小学、幼儿园部分学科教师177名。
一、招聘工作组织实施
2014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组织实施,吴中区纪委、区监察局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1.按需招聘的原则。从学校事业发展和教师需求的实际出发,确定招聘学科岗位及人数。
2.凡进必公开的原则。应聘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参加我区统一组织的新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本次考试招录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均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择优录用的原则。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
三、招聘岗位
教师岗位总需求为:177个。其中:中学教师岗位17个,职业类学校教师岗位4个,小学教师岗位96个,幼儿园教师岗位60个(详见附表:《2014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中学、职教、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位表》)。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具有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截止日期计算至报名之日)。
(三)2013届、2014届苏州市生源(苏州市生源是指入高校前为苏州市户籍的考生,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的大专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专业必须为师范类)可报考职教、中学、小学、幼儿园相对应的职位。
(四)苏州市区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非应届毕业生(尚未办理派遣手续,有就业推荐表原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限报中小学综合实践专业。
(五)2014届江苏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专业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师范类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专业)可报考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和中小学音乐、体育学科职位。
(六)江苏省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毕业生(尚未办理派遣手续,有就业推荐表原件),旅游管理(酒店方向、导游方向)、师范幼教(舞蹈专业)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限报职教相应的职位。
(七)面向全省招聘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优秀在职教师。中级教师职称,具有县(市、区)级学科带头人称号。
五、报名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6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298号)。
(二)报名程序
1.资格初审。报名者到报名现场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填写《2014年吴中区中小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登记表》2份,加贴照片(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由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2014年应届师范类及拟报职业类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①本人身份证、②学生证、③户籍证明、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2014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⑦应聘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书(含教师资格证书或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各类荣誉表彰竞赛获奖证书等)、⑧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往届毕业生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本人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⑤“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⑥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⑦教师资格证书、⑧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在职人员须出示(按以下顺序排列并装订):①身份证、②户籍证明、③学历(学位)证书、④已就业的相关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手册等)⑤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⑥个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
2.现场验证。经初审合格,报名者持《登记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设在招聘现场的“验证处”,由验证处工作人员进行验证(复印件恕不退还)。
3.登记备案。经验证合格,报名者将《登记表》一份交“验证处”,另一份交资格初审处登记备案。
《登记表》可自行至东吴人才热线和吴中教育信息网下载。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所需应聘材料和证件均为原件,相关复印件由报名者自行准备。
2.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应聘材料和相关资格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需持本人身份证。
3.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详见职位表)的,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聘岗位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或核减后岗位人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选。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按占比40%计)+面试(按占比60%计)。
(一)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验证”的应聘人员,于2014年5月4日(周日)上午8:30~11:30携带身份证,到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领取笔试准考证(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298号)。
(二)笔试
1.笔试日期:2014年5月10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学科相关专业知识。其中:师范幼教(舞蹈专业)、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教等学科笔试后加试学科技能,其总分100=笔试50+学科技能50。
注:师范幼教(舞蹈专业)学科加试舞蹈;音乐学科加试钢琴、声乐;体育学科加试田径、球类;美术学科加试素描;信息技术学科加试计算机操作;幼教学科加试弹唱、舞蹈、图画。
3.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参加笔试的考生可从2014年5月14日(周三)起登录吴中教育信息网查阅成绩及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具有面试资格者,于2014年5月16日(周五)上午8:30~11:30携带身份证,到吴中区苏苑实验小学领取面试通知书(地址: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298号)。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以备课、试讲为主,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进行备课、试讲。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七、关于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的笔试、面试费用为每次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八、招聘录用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吴中教育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通知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经报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录取签约等相关手续。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录取人员的聘用手续和用工管理按《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在招聘单位办理录取和签约手续前,因考生体检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替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九、纪律与监督
2014年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公开考试招录新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80337。
十、本《简章》由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吴中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7081181。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四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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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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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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