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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201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管理,严格依法认定,加快推进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准备工作,确保2014年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力做好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准备工作
  根据教育部部署,2015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工作。届时,我省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实行全国统考,并将选取部分省辖市或县(区)认定机构,先期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各级认定机构要认真学习教育部2013年8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文件,掌握政策,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为启动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准备。
  二、依法依规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和监管工作
  (一)依法认定,保障申请人权益。各地在严格依法认定的同时,要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及时发放证书和办理补发、换发手续,维护申请人和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权益。
  (二)加强认定工作的监管。近几年在一些地区连续出现严重违反教师资格制度、违规认定或骗取教师资格的案件,如教育部近期通报的内蒙古自治区达茂旗、江西省修水县、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违规认定、四川省绵阳市廖某组织骗取教师资格等。这些案件在有关省(自治区)教育厅、省中心和相关教育局的高度重视下,均依法依规得到严肃查处。各认定机构要引以为鉴,大力协助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监督、指导、管理和培训。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各认定机构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对于违规认定行为,要继续严厉打击,发现一例查处一例,绝不姑息。
  (三)加大政策宣传。各级认定机构要继续利用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深入细致地宣传和告知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政策和安排,继续做好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网站或栏目的建设工作,保障申请人通过正规渠道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三、做好认定机构曾用名的汇总上报工作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通知要求,从1996年教师资格认定过渡时期开始至今,各认定机构名称多出现过变化,且没有收录到“信息系统”中。因此,部分省份在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期间,出现了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填写网报信息时,在“信息系统”中没有与之相匹配的认定机构的问题。
  为保证我省下一阶段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省辖市务必在今年5月底前汇总本地开展过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各认定机构的全部曾用名称(含电子版)报送至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格式见附件一)。
  四、认真做好其他常规管理工作
  (一)合理设置工作计划。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始前,各级认定机构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信息系统”设置等工作。在设定“网报时间”时,特别是报名开始和结束日期要尽量避开节假日,且网报时间不宜过短。各认定机构在“信息系统”中设置的网报时间(以小时计)须与向社会公布的时间一致。
  (二)规范机构变更管理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今后如果有新增的认定机构、定期注册机构,或“信息系统”中已有的认定机构、定期注册机构发生合并、撤销或更名的情况,请各认定机构及时将发生变化的机构信息(包括电子版)报送至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格式见附件二),以便及时上报教育部,并在“信息系统”中进行新机构设置或变更以及对相关认定和定期注册数据进行调整。
  (三)做好信息系统USBkey钥匙全面推广工作。各认定机构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要求。从2014年春季开始,各认定机构须全部使用USBKey钥匙登录“信息系统”。在USBKey钥匙使用过程中,要加强管理,责任到人,各省辖市要同时做好使用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四)做好认定数据核查和教师资格证书打印及归档工作。认定工作结束前,各认定机构要认真做好数据核查、证书签发日期确认和导出打印数据工作。证书打印前,要认真审验打印设置、打印数据和打印日期,确保批量打印无误。必须在教师资格获得者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准确填写教师资格证书号码。认定工作结束后,要做好认定花名册(含电子版)的保存及材料归档工作。
  (五)为加强各认定机构间的沟通联系,保证有关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请各省辖市及省直管县(市)认真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并及时报送至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O一四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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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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