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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龙江县2014年招聘中小学教师175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齐齐哈尔市龙江县2014年招聘中小学教师175名

  为满足全县初中、小学教学需要,依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省中小学校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龙江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全县各初中、小学。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75人(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应、往届普通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无劣迹行为。
2、身体健康。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
初中教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报考初中各学科和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微机、特教学科教师,所学专业应与所报专业(含方向)一致;报考校医(保健教师)需是公共卫生和临床医学专业。
6、资格条件:报考小学、初中教师应具有相应的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7、与原龙江县人事局和教育局签定过委托合同的毕业生可以申报小学语数学科,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学历放宽到统招全日制中专。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人员。②曾被开除公职人员。③法律法规规定不能从事教师职业或不得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④有精神病史人员。
四、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教育局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当场确认考试资格。
1、报名时间: 2014年5月14日–20日。 
2、报名地点:龙江县教育局人事股。
3、联系电话:0452–5839921。
4、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一份(到公告网站下载);
(2)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就业协议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学历、专业及已办理教师资格证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彩色同版照片3张;
(4)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相关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填注,其中“项目生”须提供省级有效证书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市就业局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否则不予确认。
5、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应聘小学语数学科的要报名到具体学校(详见附表2)
(2)招聘岗位与报考岗位人数比例应不少于1:3,达不到此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或减少招聘人数;
(3)特教教师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1:3比例的,招聘计划将调剂到小学语数学科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现场报名时的资格审核、考核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资格审核由县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负责,资格复审由考核小组负责,资格确认由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
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报考本人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考试,并通知考试时间,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x50%+面试成绩x50%。
1.笔试
报考初中、小学教师笔试时间为5月24日。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100分,答卷时间90分钟,考试人员必须按考试时间要求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试人员方可交卷离开考场。初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初中、高中现行教材知识;校医(保健教师)和特殊教育教师笔试内容为其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统一公示3天。若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
2.面试(面试时间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
面试100分。面试采取试讲(说课或讲课)方式(校医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报考初中教师的面试内容为初中现行教材知识,报考小学教师面试内容为小学现行教材知识,小学试讲内容是语文还是数学由考生选出代表抽签确定。面试时间为15分钟。
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评分时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取5人平均分确定为面试成绩(保留二位小数),面试当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优先聘用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政策的考生,其次优先聘用顺序为学历高者、笔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与考核
①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要求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②考核:对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复审考生的报考条件,同时要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多方面对考核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侧重了解考核对象近两年来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空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于龙江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补聘,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聘用
1、公示期满后,由县教育局和各招聘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聘用人员按报到时间超过七个工作日没有报到的、被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聘。
3、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需由本人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档案办理,证件不全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根据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补聘。
4、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办理聘用手续时间7月20日—7月31日,培训时间8月1日—8月15日。
6、顺延、补聘时间截止为2014年8月15日。
五、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对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对其进行处理。
龙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四年四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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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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