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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4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40名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北塘教育事业的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各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无锡市北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无锡市北塘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中小学教师20名,幼儿园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心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2014年无锡市北塘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4、中小学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本科毕业生,无锡生源(含江阴、宜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无锡生源(含江阴、宜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3)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取得相应学位,取得或拟取得教师资格,户籍不限。(含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2013届获国外、境外硕士、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4)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且有三年以上相关教学工作经历,具有无锡市户籍(含江阴、宜兴)。
 
  5、幼儿园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区级及以上学科教学骨干教师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无锡市户籍(不含江阴、宜兴),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有区级及以上学科教学骨干教师称号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后出生)。具有无锡市户籍(不含江阴、宜兴),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3)参加非法组织的;(4)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所有考生均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5月7日至2014年5月13日。
 
  2、网上报名方法:登录北塘教育网,进入“2014年度北塘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如实填写《2014年无锡市北塘区教师应聘报名表》。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以二代身份证信息为准,其他所填信息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填报或修改后请及时提交。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填报后点击“打印”,将填写好的应聘报名表用A4纸打印一份(现场确认时需上交),签字,并在相应位置粘贴近期免冠大一寸照片。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5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2、现场确认地点:无锡市北塘行政中心服务大厅(无锡市凤宾路58号)
 
  3、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所需提供的材料:
 
  ①填报并打印好的《2014年无锡市北塘区教师应聘报名表》。
 
  ②其他佐证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或相关佐证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合同或在职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如已取得职称或学科教学骨干称号的,应同时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所提供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务必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3)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 》(苏价费函[2007]146号)精神,报名资格条件审核通过者交纳笔试费100元/人。特困家庭子女给予减免(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北塘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人数为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为2人及以上的,根据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选择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4年5月15日(上午9:00—11:30),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无锡市北塘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无锡市凤宾路58号北塘行政中心1152室)。若无符合条件的岗位选择,则退还考试费。
 
  三、考试
 
  考核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课堂教学两个阶段,根据各阶段所占比例计算出考核总成绩。
 
  1、第一阶段:笔试(专业技能考试)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50分的考生直接淘汰。内容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新课程理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应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及实际分析、运用能力等。(区教育局不指定相关参考书和范围,也不组织相关辅导)
 
  凡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和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另需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该类考生待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后,将笔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50%:50%的比例折算出第一阶段的成绩,考生成绩在北塘教育网上公布。根据第一阶段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同分跟进)的比例确定参加第二阶段考核的人员。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2、第二阶段:课堂教学
 
  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课堂教学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课堂教学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直接淘汰。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须交纳100元考试费,特困家庭子女给予减免(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第二阶段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成绩,按照40%:60%的比例,计算考核总成绩,并对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北塘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如果末位出现同分情况的,根据第二阶段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如第二阶段成绩仍相同的,则进行加试,确定最终体检人员。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并在无锡市北塘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五、公示及录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报批手续。所有考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导致在2014年8月10日前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视同本人放弃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个人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无锡市北塘教育网上进行公示。
 
  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定级。见习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人事关系转北塘区人才服务中心,另行择业。
 
  六、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无锡市北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3158152
 
  七、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北塘区纪委信访室:0510-83158936
 
  无锡市北塘区教育局纪委: 0510-83158154
 
  无锡市北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3158516
无锡市北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无锡市北塘区教育局
二O一四年四月
附件:2014年无锡市北塘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2014年无锡市北塘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

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岗位名称

岗位简述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

初中数学教师

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数学与数学应用、数学

小学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的普通话等级水平必须达二级甲等。

初中英语教师

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

2

本科及以上

英语

初中物理教师

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物理学

中小学美术教师

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2

本科及以上

美术

中小学体育教师

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6

本科及以上

体育、运动训练

小学语文教师

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2

大专及以上

中文、汉语言文学、
小学教育(文科)

小学数学教师

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数学与数学应用、数学
小学教育(理科)

小学英语教师

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英语、
小学教育(英语)

小学音乐教师

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3

大专及以上

音乐、音乐学

小学科学教师

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1

大专及以上

物理、化学、生物专业

幼儿园教师

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20

大专及以上

学前教育专业

幼儿园教师

从事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本科及以上

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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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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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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