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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2014年招聘教师213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2014年招聘教师213名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郑州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暂行办法》(郑政文〔2006〕171号)文件精神,经组织调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3名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侧重优秀教师的招聘和优秀毕业生的选拔,接受社会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
 
    (一)初中教师48名:
 
    1.在职教师26名:语文8名、数学3名、英语4名、物理2名、化学1名、政治1名、历史2名、地理2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
 
    2.毕业生22名:语文2名、数学1名、英语2名、物理1名、化学2名、生物2名、政治2名、历史1名、地理3名、体育3名、音乐1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
 
    (二)小学教师141名。
 
    1.在职教师21名:语文17名、数学4名。
 
    2.毕业生20名:语文5名、数学3名、英语2名、体育2名、音乐4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2名。
 
    3.定向毕业生100名(分配给白沙镇、豫兴路办事处、杨桥办事处、圃田乡公办学校):语文40名、数学22名、英语14名、体育7名、音乐10名、美术7名。
 
    (三)幼儿园教师24名。
 
    1.在职教师10名。
 
    2.毕业生1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3.2014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毕业时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其余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4.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
 
    (二)中小学教师条件
 
    1.在职教师年龄应在37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同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教一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需具备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教二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2.毕业生应为2013年、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未就业毕业生,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岗位一致。报考小学教师须是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幼儿教师条件
 
    1.在职教师年龄应在37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小教一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幼教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2. 毕业生应为2013年、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 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幼儿教育专业,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4日9:00—17日24:00。考生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
 
    2.资格初审
 
    招录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14年5月19日下午17:00。对审核不合格的,给予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报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报考者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缴费时间截止到2014年5月20日下午18: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6月13日9:00—15日9:00之前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按照网络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考试时,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郑州人事考试网提供的关于本项考试的文件内容,确信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6.拟招聘岗位数与笔试人员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招教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二)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2014年6月15日,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教育基础知识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笔试后务必妥善留存准考证,以备现场资格审核和面试时使用,因笔试准考证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加分条件审核。
 
    时间:2014年6月17日—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地点:郑东新区外国语学校行政办公楼(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向南100米,可乘坐47路、26路、919路、B16路、7路公交车到达)。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四)现场资格审核、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拟面试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现场资格审核登记表、身份证、准考证、第一学历与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和学历认证报告及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内容为模拟上课与答辩。                                                               
 
    (五)体检、考察、公示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根据体检情况,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师德、教育教学成果和业绩,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一)招聘公告在郑州人事考试网、郑州教育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网站、郑东新区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发布。招聘过程中的相关补充公告及通知仅在郑东新区教育信息网发布。
 
    (二)报考人员未按照郑东新区管委会招聘教师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受聘在职教师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郑东新区管委会核验后办理人事手续。在郑东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八)受聘人员未按郑东新区管委会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郑东新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十)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808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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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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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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