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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溧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溧阳市2014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0名

  为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和2014年度增人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简章如下:
一、   招聘对象
学前教育专业且具有教师资格,以及非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的人员。
上述对象须具有溧阳市户籍或生源。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政策性照顾对象,不受生源和户籍限制。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14年溧阳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30名,具体岗位详见《2014年溧阳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遵循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报名、领取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30-31日(周五、周六), 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A楼一楼大厅(南环路65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毕业证书,2014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2)教师资格证书或正在申请受理凭证;
(3)身份证;
(4)户籍证明或高中毕业证书;
(5)溧阳市幼儿园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2);
(6)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
(7)《溧阳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领取、填写)。
材料(1)-(5)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5.报名费98元,特困家庭考生免。
6.每人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如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该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核减的岗位数调整到同类报名人数多的岗位,并公布信息。
7.6月5日(周四)凭身份证到溧阳市教育局一楼报告厅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14年6月15日上午(周日),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教育理论和教材教法,教育理论以普通教育学和心理学为考试范围,教材教法以学前教育为范围。
(3)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
2.专业技能测试
(1)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不能进入专业技能测试。
(2)专业技能测试内容:绘画、讲故事、自弹自唱、舞蹈,具体要求如下。
绘画:现场命题创作。
讲故事:现场指定材料讲故事。
自弹自唱:现场指定歌曲自弹自唱,乐器为钢琴。
舞蹈:曲目自定。
(3)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其中绘画30分、讲故事20分、自弹自唱30分、舞蹈20分。专业技能测试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能进入体检。
(4)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2014年6月22日上午(周日),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成绩均在公布简章的网站公告,成绩复查按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考察、公示
依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按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四)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7月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时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教师资格,视为不具备报名条件,不予聘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各环节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手续办理后出现缺额不再递补。新聘人员为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待遇按照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不予续聘,由本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519-87269296。
六、本《简章》未尽事宜由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溧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9—87228084、87269151
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溧阳市教育局
2014年5月
附件:
1.2014年溧阳市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开考
比例
招聘对象条件
1 溧阳市书院巷幼儿园(原实验小学幼儿园) 幼儿教师 3 1:3 2012—2014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且具有教师资格。
2 溧阳市东升实验幼儿园 幼儿教师 3 1:3
序号 招聘单位 岗位
名称
招聘
人数
开考
比例
招聘对象条件
1 溧阳市实验幼儿园 幼儿教师 3 1:3 1.学前教育专业且具有教师资格,以及非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的人员,其中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1年及以上溧阳市幼儿园工作经历。
 
2 溧阳市昆仑实验幼儿园 幼儿教师 2 1:3
3 溧阳市南渡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3 1:3
4 溧阳市社渚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3 1:3
5 溧阳市上兴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4 1:3
6 溧阳市别桥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3 1:3
7 溧阳市戴埠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3 1:3
8 溧阳市竹箦中心幼儿园 幼儿教师 3 1:3
2.溧阳市幼儿园工作经历证明
溧阳市幼儿园工作经历证明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学 历:           
教师资格:                                 
身份证号码:                              
该同志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本园工作,特此证明。
证明人(两位,签名):
审核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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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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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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