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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2014年招聘小学教师4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2014年招聘小学教师40名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城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4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40名。40个岗位设置如下:语文教师10人(其中定向教师3人,非定向教师男2人、女5人)、数学教师10人(其中定向教师3人,非定向教师男4人、女3人)、音乐教师4人、美术教师2人、计算机教师2人(男2人)、英语教师6人、体育教师6人(男4人,女2人)。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要求:非定向教师年龄在28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至35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全国特级教师和全国优秀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定向教师年龄在32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具有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表1)。
(四)服从工作安排,其中非定向教师要求在石鼓区农村学校工作至少满5年才能进行交流;定向教师在石鼓区角山乡云山、莲花、旭东小学和松木乡灵官庙、新安、青石等6所学校任教,12年内只在6校间交流,如出现学校撤并的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到过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记过以上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7、在读的非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者或在读的非应届毕业本科生以专科学历报考者);
8、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六)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以招聘办审定的结果为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日报、衡阳晚报、衡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石鼓党建网、石鼓区党政门户网、石鼓区教育信息网等媒体发布《石鼓区2014年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者代报名时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2、报名时间:6月6日-10日,双休日照常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地点:石鼓区政务中心(石鼓区机关大院内)。联系电话:政务中心报名电话:0734-8177265,教文体局人事师训股电话:0734-8177102。
3、报名程序:填写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缴纳报名费等。  
4、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提供近期正面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4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书(限英语岗位教师)的原件及复印件。
(2)201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文凭和教师资格证者,凭加盖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公章的就业推荐函,先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考试,在2014年6月30日前必须提供证书原件,不能按期提供者,取消录取资格。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4)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
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的出生年月日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②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③《准考证》发放工作在指定地点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证时必须出示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缴费票据。
(三)资格复审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后才发放准考证。每一个岗位聘用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如低于1:5,相应核减招考职数。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为6月15日上午,总时量150分钟,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第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教育学、心理学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和写作。总分为100分,教育综合知识占70分,写作占3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可登录石鼓教育文化体育信息网查询。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五)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核对象:
所有岗位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如达不到1:3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考核)。如果岗位实际考核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时,该岗位考核人员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如其考核成绩低于80分,则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取消体检入围资格。
3、考核内容:
(1)语文、数学两个学科考核为说课,总分为100分。
(2)英语、计算机两个学科考核包括说课和专业素养展示,其中说课50分,专业素养展示50分,总分为100分。
(3)音乐、体育、美术三个学科考核包括说课和专业素养展示,其中说课30分,专业素养展示70分,总分为100分。
说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分析处理教材、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及手段、学法指导等能力。专业素养展示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
4、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各学科按笔试成绩占50%、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一次。    
2、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办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仅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石鼓教育文化体育信息网和石鼓区党政门户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个人档案必须移交石鼓区教文体局。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进编手续。
四、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2、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所有招聘工作在石鼓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办公室设区教文体局。
(二)此次公开招聘的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月,单位负责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计算工龄。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石鼓教育文化体育信息网和石鼓区党政门户网,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监督电话: 0734-8177928(区纪委)、0734-8177161(区人社局)。
本公告由石鼓区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石鼓区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石鼓区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5月 
附件:2014年石鼓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岗位表

岗位
代码
岗位
名称
是否
定向
性别
要求
计划数 其他资格条件
011 语文教师 否 男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语文学科或文科类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012 语文教师 否 女 5
013 语文教师 是 不限 3
020 音乐教师 否 不限 4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音乐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初级及以上等级证。有声乐、器乐、舞蹈等特长。
031 数学教师 否 男 4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数学学科或理科类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032 数学教师 否 女 3
033 数学教师 是 不限 3
040 美术教师 否 不限 2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美术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051 体育教师 否 男 4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体育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初级及以上等级证。有田径、篮球、网球、羽毛球等特长。
052 体育教师 否 女 2
060 英语教师 否 不限 6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英语专业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初级及以上等级证,英语专业四级或大学英语六级及以上等级证。
071 计算机
教师
否 男 2 具有电子、信息、计算机类及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相应专业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计算机初级及以上等级证。
合计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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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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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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