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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4年教师资格“两学”考试违规处理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2014年教师资格“两学”考试违规处理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对下列在我区参加2014年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违规考生的考籍号、考点名称、考场号、座位号、课程名称、违规事实以及相应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意见公告如下,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事实存在异议,可在公告之日起7天内向我中心发传真提出陈述,传真:0471-3261714转803、电话:0471-3261805。逾期未陈述申辩的,将依本办法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4年5月20日
考籍号 考点名称 考场号 座位号 课程名称 违规事实 处理依据 拟处理意见
450191010477 五中 22 26 教育学 10:02携带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1201 五中 24 25 教育学 9:15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1466 五中 30 03 教育学 9:50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1546 五中 8 18 教育学 10:30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2233 五中 15 07 教育心理学 16:28抄袭手机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0191013087 五中 28 04 教育心理学 3:01携带并抄袭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3277 五中 2 28 教育心理学 16:00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4149 五中 24 04 教育学 10:23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4592 五中 15 12 教育心理学 16:02抄袭材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5980 五中 8 29 教育学 10:00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6422 五中 30 11 教育学 10:33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6590 五中 11 28 教育心理学 3:44携带考试材料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6843 五中 32 23 教育心理学 16:55携带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6862 五中 19 04 教育学 10:50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6945 六中 10 23 教育学 10:40抄袭与考试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7044 五中 24 18 教育心理学 16:05 16:25 夹带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7520 五中 2 14 教育心理学 16:40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7631 五中 2 07 教育学 9:50携带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7865 五中 22 01 教育学 9:25携带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7889 五中 30 09 教育学 10:45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8169 五中 24 12 教育学 10:33抄袭资料被巡视发现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8195 五中 5 03 教育心理学 16:20考生夹带纸条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8286 六中 3 25 教育心理学 3:45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8292 五中 27 16 教育学 10:20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8411 五中 8 24 教育心理学 携带相关考试材料进场未上缴,抄袭未遂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8433 五中 26 01 教育心理学 3:50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8494 五中 7 23 教育学 10:10携带并抄袭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8695 五中 28 08 教育心理学 3:46携带并抄袭相关资料(4:30)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8906 五中 17 16 教育心理学 4:05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18987 五中 12 03 教育学 9:10抄小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0585 十四中 33 09 教育心理学 15:20携带与考试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0702 回中 16 30 教育学 10:30夹带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1749 二十六中 17 04 教育学 10:95夹带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1800 六中 26 03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1948 赛罕民中 12 12 教育心理学 4:07携带并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2323 蒙校 17 14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2939 回中 26 28 教育学 9:52携带手机并查看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0191023204 三十八中 20 02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3262 七中 6 01 教育心理学 3:42携带手机抄写做弊,态度恶劣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0191023395 蒙校 30 03 教育学 10:05携带与考试相关资料,从桌子上掉下来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3422 十九中 20 22 教育学 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3624 赛罕民中 11 21 教育心理学 15:43抄袭与考试相关材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3898 赛罕民中 12 04 教育心理学 3:45携带并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4057 二十六中 1 01 教育学 10:35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4441 十九中 2 25 教育心理学 抄袭夹带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4795 蒙校 5 28 教育学 10:13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4817 六中 31 23 教育心理学 3:55携带与考试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5006 二十六中 15 23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5483 蒙校 20 26 教育心理学 4:30 4:40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5671 土中 1 11 教育心理学 15:55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5804 二十六中 25 05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6041 回中 25 06 教育学 9:10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7319 十九中 20 29 教育学 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7429 赛罕民中 24 24 教育学 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7775 回中 3 22 教育学 10:00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7950 三十八中 2 16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8130 二十六中 26 01 教育心理学 3:50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8138 回中 23 29 教育学 10:45夹带资料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28351 赛罕民中 7 09 教育心理学 携带和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30139 十八中 2 04 教育学 10:10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35110 十八中 1 24 教育学 10:43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35341 商贸旅游学校 6 13 教育学 10:20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038374 土中 24 23 教育学 10:10携带纸条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1126737 十八中 29 17 教育心理学 4:20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0040 五中 9 15 教育学 10:29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0098 五中 17 03 教育心理学 4:46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0198 五中 2 10 教育心理学 16:01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0243 五中 7 04 教育学 10:44携带手机并抄袭手机中的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0192010352 五中 7 05 教育学 10:54携带并抄袭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0429 五中 17 06 教育心理学 3:52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0482 五中 23 17 教育学 10:35抄袭材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0592 五中 28 01 教育心理学 4:35携带并抄袭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0685 五中 21 10 教育学 9:55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0798 五中 1 29 教育心理学 4:25抄小册子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1450 五中 27 05 教育学 9:40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1494 五中 30 18 教育学 10:30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1530 五中 26 22 教育心理学 3:10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1595 六中 8 20 教育心理学 4:40携带与考试相关的纸质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2162 五中 2 03 教育心理学 16:08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2227 六中 4 05 教育心理学 4:30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小纸条缩印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2358 六中 12 16 教育学 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2531 五中 21 12 教育学 9:55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2693 五中 1 23 教育学 10:04携带考试相关材料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2693 五中 1 23 教育心理学 3:30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3013 五中 22 22 教育学 10:02携带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3211 五中 17 13 教育心理学 3:45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3610 五中 5 04 教育学 10:40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4325 六中 9 16 教育学 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4799 六中 9 17 教育学 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4801 五中 27 15 教育学 10:15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5240 五中 21 09 教育学 10:50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5351 五中 24 11 教育学 9:03抄袭资料掉在地上被发现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5733 六中 13 23 教育学 10:40抄袭与考试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5974 五中 1 08 教育心理学 3:36抄小册子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6297 五中 2 01 教育学 10:00携带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6297 五中 2 01 教育心理学 16:33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6483 五中 13 10 教育学 9:24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6499 五中 6 05 教育心理学 15:45夹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17917 五中 19 30 教育学 10:40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0426 回中 16 14 教育心理学 16:15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0463 二十六中 25 18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0530 蒙校 3 23 教育心理学 4:00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0580 土中 3 06 教育学 10:15 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0636 二十一中 28 23 教育学 10:17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0648 回中 19 27 教育学 10:42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0664 回中 19 23 教育学 9:35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0919 十四中 33 12 教育心理学 16:00携带与考试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0926 土中 2 25 教育学 9:51 使用手机抄袭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0192021291 回中 12 22 教育心理学 16:35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1343 回中 16 07 教育心理学 16:30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1417 土中 12 30 教育学 9:40携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1439 回中 16 25 教育心理学 15:40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1492 回中 6 26 教育心理学 16:47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1584 回中 16 03 教育心理学 16:20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1594 回中 15 23 教育心理学 15:41夹带大量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1622 回中 19 07 教育心理学 4:45抄袭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1774 回中 16 01 教育心理学 15:45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1805 回中 12 29 教育心理学 15:30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1889 回中 12 23 教育心理学 16:20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1917 土中 12 14 教育学 9:55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2566 二十六中 28 08 教育学 10:40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2599 回中 29 12 教育心理学 16:20夹带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2769 六中 28 07 教育心理学 携带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2794 六中 11 27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2798 回中 23 10 教育心理学 16:08携带与考试内容线管的材料并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3009 回中 21 04 教育心理学 3:30携带缩写纸条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3036 回中 24 16 教育心理学 4:40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3074 十九中 8 17 教育心理学 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3162 土中 3 02 教育心理学 16:30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3403 回中 24 06 教育学 10:00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3608 回中 12 12 教育心理学 16:32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3650 赛罕民中 5 13 教育心理学 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3689 回中 18 19 教育心理学 4:35夹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3748 十九中 7 02 教育心理学 16:08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3802 回中 23 02 教育心理学 15:08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并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3808 赛罕民中 3 26 教育心理学 16:15抄袭小册子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3969 二十六中 28 14 教育学 10:25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3990 六中 11 19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4042 蒙校 20 15 教育心理学 4:47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4246 六中 11 25 教育心理学 将考试资料放在椅子上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4327 十九中 21 03 教育学 10:25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4340 土中 5 27 教育心理学 16:35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4393 回中 20 03 教育心理学 3:40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4504 赛罕民中 12 30 教育心理学 4:17携带并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4591 回中 24 13 教育心理学 3:40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4636 回中 6 30 教育心理学 16:10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4852 回中 23 22 教育学 10:15夹带资料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4897 十九中 6 29 教育心理学 15:50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5010 回中 23 05 教育心理学 15:40携带与考试内容线管的材料并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5028 回中 6 06 教育心理学 16:35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5283 回中 6 02 教育心理学 15:15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5357 七中 17 24 教育心理学 15:35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5397 蒙校 5 30 教育学 10:23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5480 回中 23 18 教育心理学 16:01携带与考试内容线管的材料并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5784 回中 18 24 教育心理学 4:00夹带与考试容相关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5864 回中 19 26 教育心理学 4:00抄袭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5932 二十六中 15 06 教育学 10:40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6075 十九中 6 22 教育心理学 15:55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6165 蒙校 15 26 教育学 10:40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6324 回中 21 03 教育心理学 3:40携带缩写纸条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6418 回中 16 13 教育心理学 16:00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6607 回中 24 23 教育心理学 3:55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6657 三十八中 33 15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6743 回中 19 25 教育心理学 4:20抄袭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6813 赛罕民中 14 03 教育学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6847 三十八中 20 05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7380 蒙校 4 21 教育心理学 4:00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7410 蒙校 3 23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7413 六中 25 03 教育学 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7503 十九中 20 26 教育心理学 4:40违规带手机存有考试内容并抄袭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0192027638 回中 12 26 教育心理学 15:50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7853 赛罕民中 5 24 教育学 携带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27880 十九中 6 11 教育心理学 16:25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31861 十八中 2 03 教育学 9:40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035489 土中 24 17 教育学 10:30携带纸条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192125058 三十五中 16 20 教育心理学 16:50 夹带与考试有关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10007 包钢八中 33 11 教育学 携带书籍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10041 包钢八中 33 13 教育学 携带书籍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10101 包钢八中 33 21 教育学 携带书籍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10210 和平小学 14 11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10220 包钢八中 33 02 教育学 携带书籍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10270 包钢八中 33 18 教育学 携带书籍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10290 和平小学 5 09 教育学 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10300 包钢八中 33 15 教育学 携带书籍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10488 和平小学 16 24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10572 和平小学 17 20 教育学 10:10携带与考试相关内容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10649 和平小学 16 19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10737 和平小学 5 21 教育学 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0076 和平中学 24 01 教育心理学 4:15夹带参考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0093 包钢八中 23 22 教育心理学 4:18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0154 和平中学 12 11 教育学 10:20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0186 包钢八中 8 29 教育学 9:20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五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0200020218 和平中学 11 23 教育心理学 4:17小抄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0294 和平中学 12 04 教育心理学 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0419 包钢八中 12 27 教育学 10:10携带抄袭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0523 202中学 26 18 教育心理学 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0622 包钢八中 4 05 教育学 10:30携带规定意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200020815 包钢八中 1 03 教育心理学 15:54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0836 和平中学 15 04 教育学 10:30小抄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0850 包钢八中 2 06 教育心理学 携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0886 包钢八中 14 12 教育心理学 16:50夹带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0949 202中学 35 08 教育学 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1128 和平中学 15 03 教育学 10:40小抄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1136 和平中学 24 06 教育学 10:29抄小书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1191 202中学 7 18 教育心理学 16:08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1226 包钢八中 29 26 教育心理学 4:18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200021249 和平中学 18 24 教育心理学 3:50携带小纸条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1320 包钢八中 10 28 教育学 10:10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1455 202中学 31 22 教育心理学 抄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1562 包钢八中 28 25 教育学 9:48夹带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1601 包钢八中 5 29 教育学 10:40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1624 202中学 25 12 教育学 10:45发现携带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1650 202中学 25 23 教育心理学 16:35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1665 202中学 22 26 教育学 10:30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1669 和平中学 15 18 教育学 9:35小抄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1681 包钢八中 1 05 教育心理学 15:13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1681 包钢八中 3 03 教育学 10:38看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1751 包铁五中 8 21 教育学 10:30携带规定意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200021820 包钢八中 11 20 教育心理学 4:50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200021871 和平中学 15 05 教育学 10:10小抄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1875 和平中学 11 10 教育心理学 4:48小抄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1887 包钢八中 8 20 教育学 9:25携带规定意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200021938 包钢八中 28 03 教育学 9:30夹带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1976 包钢八中 32 24 教育心理学 3:50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2031 202中学 28 19 教育心理学 16:37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2036 202中学 15 30 教育心理学 3:40抄袭小册子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2089 包钢八中 8 23 教育心理学 16:43夹带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2095 202中学 33 18 教育学 10:40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2209 包钢八中 18 25 教育学 9:30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五条第九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200022290 包钢八中 28 14 教育心理学 16:40手机作弊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0200022344 包钢八中 5 28 教育学 10:05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2395 202中学 4 28 教育心理学 3:55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2468 和平中学 22 02 教育学 9:58抄袭手机拒不上交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0200022669 包钢八中 2 27 教育心理学 携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2728 202中学 25 22 教育心理学 携带与考试相关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2861 包钢八中 11 29 教育心理学 4:00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未放在指定位置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200022884 包钢八中 2 23 教育心理学 携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2911 202中学 24 29 教育学 10:40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2947 包钢八中 22 28 教育心理学 3:50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五条第九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200023032 包钢八中 8 11 教育学 10:05携带规定意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200023107 和平中学 15 02 教育学 9:50手机小抄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0200023349 202中学 9 01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3356 包钢八中 10 20 教育学 9:47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3400 和平中学 19 29 教育心理学 16:45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3455 202中学 23 27 教育心理学 16:43携带并抄袭考试相关的内容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3683 和平中学 23 04 教育学 9:55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3710 和平中学 18 21 教育心理学 4:30携带小纸条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3719 包钢八中 10 07 教育学 9:15 9:45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3871 包钢八中 11 06 教育学 携带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3897 包钢八中 29 24 教育心理学 4:40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200023938 包钢八中 18 26 教育学 9:35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五条第九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200023948 和平中学 15 21 教育学 9:40小抄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4008 202中学 25 07 教育学 10:50发现携带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4011 包钢八中 1 15 教育心理学 15:44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4146 包钢八中 18 06 教育学 9:40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五条第九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200024246 202中学 25 11 教育学 10:35发现携带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4368 包五中 15 16 教育学 9:15未带身份证 第五条第九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200024511 和平中学 11 22 教育心理学 4:01小抄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4623 和平中学 11 26 教育心理学 4:19小抄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4661 和平中学 10 13 教育学 9:55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4784 包钢八中 10 08 教育学 10:50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24872 包五中 20 19 教育学 10:00携带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30033 包铁五中 8 14 教育心理学 15:56抄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30639 包铁五中 8 07 教育心理学 15:58抄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30758 包铁五中 5 29 教育心理学 16:00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30832 包铁五中 27 12 教育心理学 15:40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200030880 包铁五中 21 05 教育心理学 3:50抄袭“教育心理学专题训练”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10001 乌海市第五中学 4 13 教育学 10:40夹带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10004 乌海市第五中学 3 20 教育心理学 4:30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10006 乌海市第五中学 26 14 教育学 10:40携带规定意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300010009 乌海市第五中学 4 16 教育学 10:40夹带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10010 乌海市第五中学 2 03 教育学 9:10携带规定意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300010012 乌海市第五中学 3 02 教育学 10:20携带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10014 乌海市第五中学 2 01 教育心理学 4:28夹带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10014 乌海市第五中学 2 01 教育学 10:10携带规定意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300010024 乌海市第五中学 3 03 教育心理学 4:10夹带资料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10028 乌海市第五中学 26 07 教育学 10:02携带规定意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300010042 乌海市第五中学 4 08 教育学 9:55多次抄袭纸条,擅自离开考场劝阻不听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10053 乌海市第五中学 4 07 教育心理学 3:45多次抄袭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10053 乌海市第五中学 4 07 教育学 9:45多次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10069 乌海市第五中学 26 17 教育学 9:10携带规定意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300010072 乌海市第五中学 2 29 教育学 9:16携带规定意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300010072 乌海市第五中学 2 29 教育心理学 4:45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10077 乌海市第五中学 4 10 教育学 10:15夹带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10079 乌海市第五中学 3 08 教育心理学 3:40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10079 乌海市第五中学 3 08 教育学 9:55携带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10084 乌海市第五中学 5 09 教育心理学 4:49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10085 乌海市第五中学 2 13 教育心理学 4:26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10094 乌海市第五中学 4 06 教育心理学 3:20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300010094 乌海市第五中学 4 06 教育学 9:15多次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10101 乌海市第五中学 5 05 教育心理学 4:14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10115 乌海市第五中学 2 17 教育心理学 4:10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10117 乌海市第五中学 4 25 教育学 10:35多次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10129 乌海市第五中学 3 19 教育学 10:35携带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10136 乌海市第五中学 5 08 教育心理学 3:22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20036 乌海市第五中学 11 26 教育心理学 4:18抄袭小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20042 乌海市第五中学 16 29 教育学 10:39携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20052 乌海市第五中学 6 22 教育学 9:30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300020054 乌海市第五中学 17 25 教育心理学 16:33夹带考试资料并多次窥视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20075 乌海市第五中学 18 12 教育心理学 15:45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20078 乌海市第五中学 16 12 教育心理学 16:45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20083 乌海市第五中学 6 09 教育学 9:57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300020088 乌海市第五中学 10 07 教育学 10:00携带纸条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20094 乌海市第五中学 18 22 教育心理学 15:46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20111 乌海市第五中学 26 03 教育学 10:16携带规定意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300020130 乌海市第五中学 18 20 教育心理学 16:47携带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20134 乌海市第五中学 13 03 教育学 10:20携带相关资料并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20154 乌海市第五中学 17 01 教育心理学 16:44夹带考试资料并参看多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20159 乌海市第五中学 18 07 教育心理学 16:49携带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20170 乌海市第五中学 18 21 教育心理学 15:55携带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20171 乌海市第五中学 16 25 教育学 9:40携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20204 乌海市第五中学 6 03 教育学 10:40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300020226 乌海市第五中学 7 27 教育心理学 4:30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20259 乌海市第五中学 15 18 教育心理学 15:55夹带小纸条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20303 乌海市第五中学 7 17 教育心理学 4:10携带考试内容相关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20316 乌海市第五中学 10 08 教育心理学 16:15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20322 乌海市第五中学 6 27 教育学 10:30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300030009 乌海市第五中学 5 16 教育心理学 4:38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30013 乌海市第五中学 20 13 教育学 9:40欲抄袭未成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30019 乌海市第五中学 5 19 教育心理学 4:06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30024 乌海市第五中学 5 29 教育心理学 4:39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30030 乌海市第五中学 5 15 教育心理学 4:00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30046 乌海市第五中学 25 27 教育学 9:50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30083 乌海市第五中学 23 08 教育学 10:43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30089 乌海市第五中学 18 18 教育学 10:48携带手机并查看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0300030093 乌海市第五中学 23 28 教育学 10:11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30156 乌海市第五中学 20 23 教育学 10:20欲抄纸条未果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30161 乌海市第五中学 20 09 教育心理学 4:19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30173 乌海市第五中学 21 03 教育学 9:20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30182 乌海市第五中学 23 11 教育学 10:54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30198 乌海市第五中学 24 22 教育心理学 4:20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30201 乌海市第五中学 26 15 教育心理学 4:28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300030255 乌海市第五中学 22 28 教育学 10:48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012 红山区回民小学 17 25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023 红山区回民小学 12 06 教育学 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051 松山四中 24 03 教育心理学 替考 第六条第五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0400010055 松山四中 24 23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106 红山区回民小学 17 20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113 红山区回民小学 12 10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116 松山四中 24 04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119 红山区回民小学 17 27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123 红山区回民小学 12 09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143 红山区回民小学 17 23 教育心理学 夹带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157 松山四中 25 25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168 松山四中 6 16 教育学 10:50携带规定意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400010179 红山区回民小学 17 29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180 红山区回民小学 12 07 教育学 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210 红山区回民小学 17 18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212 红山区回民小学 17 15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232 红山区回民小学 12 08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282 松山四中 26 10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339 松山四中 14 02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382 松山四中 4 02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470 松山四中 15 25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524 松山四中 3 20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530 松山四中 20 19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534 松山四中 15 16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544 松山四中 20 13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596 松山四中 25 26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666 松山四中 3 05 教育学 抄袭与考试有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690 松山四中 13 17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691 松山四中 13 14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708 松山四中 29 17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722 松山四中 11 13 教育学 10:20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781 松山四中 4 16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796 松山四中 26 04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856 松山四中 29 12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867 松山四中 24 28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879 松山四中 26 29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880 松山四中 20 01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885 松山四中 26 25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918 松山四中 17 15 教育学 10:25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939 松山四中 7 01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964 松山四中 8 15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0972 松山四中 24 10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1012 松山四中 28 22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1038 松山四中 2 27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1046 松山四中 3 19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1057 松山四中 31 08 教育学 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内容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1060 松山四中 7 29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11089 松山四中 12 01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20061 松山五中 7 14 教育心理学 4:20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20140 松山五中 11 11 教育心理学 带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20160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3 22 教育心理学 15:48夹带纸条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20229 松山五中 4 22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20321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3 03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20330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3 04 教育心理学 夹带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20342 松山四中 41 16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20350 松山五中 10 22 教育心理学 17:55带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20350 松山五中 9 21 教育学 携带纸条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20378 松山五中 23 07 教育学 9:08抄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20407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 17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20675 松山五中 12 18 教育学 携带与考试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20719 松山五中 26 06 教育学 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20734 松山四中 47 23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20795 松山五中 5 01 教育心理学 携带手机,使用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0400020846 松山五中 15 28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20925 松山五中 21 18 教育学 抄袭小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21004 松山五中 3 09 教育学 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21088 松山五中 28 27 教育学 从衣贷里取手机查看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0400021121 松山五中 10 07 教育心理学 16:03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400021145 松山五中 5 08 教育心理学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未放在指定位置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400021228 松山五中 2 21 教育学 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21393 松山五中 10 03 教育学 将纸条带入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21438 松山五中 27 10 教育学 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21509 松山五中 15 11 教育学 10:00抄袭与考试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21621 松山五中 3 23 教育学 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028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8 24 教育学 夹带有关资料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043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4 06 教育学 9:35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046 红山区回民小学 16 07 教育心理学 3:45抄书夹带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050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9 10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058 红山区回民小学 1 06 教育心理学 4:50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070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4 05 教育心理学 15:16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400030079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0 28 教育学 9:41抄袭与考试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096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7 25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119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7 17 教育心理学 3:02带水瓶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400030123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7 19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129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8 16 教育学 9:45戴手表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400030132 红山区回民小学 16 14 教育心理学 3:30抄书夹带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147 红山区回民小学 9 08 教育学 9:40携带并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163 红山区回民小学 16 24 教育心理学 3:50抄书夹带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164 红山区回民小学 15 24 教育心理学 15:40看手机信息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168 红山区回民小学 15 06 教育心理学 15:43携带小册子《教育心理学.小学》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174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6 11 教育学 9:25携带矿泉水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400030180 红山区回民小学 6 05 教育学 9:25手机抄袭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0400030204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8 07 教育学 9:10携带手表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400030212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5 05 教育心理学 夹带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233 红山区回民小学 9 10 教育学 10:31携带并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254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8 27 教育学 9:45戴手表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400030280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9 10 教育心理学 携带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306 红山区回民小学 13 01 教育心理学 15:35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315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3 28 教育学 9:52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324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8 30 教育学 9:40携带手表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400030326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5 04 教育学 携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332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8 17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335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5 23 教育学 携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338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9 05 教育心理学 15:11携带规定以外物品未放在指定位置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400030385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5 03 教育学 携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398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9 06 教育心理学 携带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440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9 17 教育心理学 16:48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400030443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8 19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443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2 19 教育学 10:00夹带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462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7 16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482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8 26 教育学 10:36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400030482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4 26 教育心理学 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501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0 03 教育学 10:22携带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545 红山区回民小学 3 02 教育心理学 14:12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545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21 02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566 红山区回民小学 6 06 教育心理学 4:07携带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590 红山区回民小学 3 21 教育学 10:20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400030605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8 12 教育学 偷窥他人试卷 第五条第四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400030624 红山区回民小学 14 11 教育心理学 3:40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625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9 12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654 红山区回民小学 5 20 教育心理学 4:15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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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400030685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8 06 教育学 9:27夹纸条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685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24 06 教育心理学 3:30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700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2 18 教育学 9:40夹带电子设备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700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8 18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704 红山区回民小学 2 24 教育学 9:05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710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7 30 教育心理学 4:35夹带纸条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729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23 03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731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6 18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745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9 01 教育心理学 15:45携带规定以外物品未放在指定位置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400030865 红山区回民小学 6 29 教育学 10:45携带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870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23 07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878 红山区回民小学 10 07 教育心理学 16:10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884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0 23 教育学 9:51抄袭与考试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910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7 03 教育心理学 3:30戴手表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400030948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20 13 教育学 10:43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951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8 13 教育学 9:45戴手表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0400030959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7 08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972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9 28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0996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3 27 教育心理学 夹带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1021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7 05 教育心理学 3:25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1060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23 04 教育学 携带电子设备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1082 红山区回民小学 4 21 教育心理学 15:12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1138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13 21 教育心理学 夹带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0400031154 红山区昭乌达小学 24 28 教育学 9:25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2100010011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9 02 教育学 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016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3 05 教育心理学 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021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3 18 教育心理学 16:45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2100010039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6 22 教育学 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051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8 14 教育学 10:30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054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1 25 教育学 携带未定以外物品未放在指定位置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2100010055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7 05 教育学 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059 海拉尔第七中学西校区 19 23 教育心理学 3:25抄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080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8 12 教育学 9:30抄袭小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091 海拉尔第七中学西校区 19 18 教育心理学 3:25抄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101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1 09 教育学 9:45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102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7 04 教育学 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103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1 18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134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3 14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151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6 21 教育学 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157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4 20 教育学 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160 海拉尔第七中学西校区 19 22 教育心理学 3:25抄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180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5 25 教育心理学 携带与考试相关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184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3 20 教育心理学 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198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9 26 教育心理学 携带纸条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206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4 11 教育心理学 16:40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212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1 11 教育心理学 携带考试相关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212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1 11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224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8 30 教育心理学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入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2100010236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8 09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264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7 07 教育学 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268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2 08 教育学 9:45手机作弊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2100010282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3 11 教育心理学 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299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2 05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313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4 28 教育心理学 16:39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323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2 10 教育心理学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入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2100010336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4 13 教育学 携带与考试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338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1 21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345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8 08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348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2 02 教育心理学 带与考试有关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349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1 03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10352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10 09 教育学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20118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35 29 教育心理学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2100020132 海拉尔第七中学西校区 10 04 教育学 9:55抄袭参考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20616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11 29 教育心理学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2100020756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25 30 教育学 10:55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2100020994 海拉尔第七中学西校区 1 06 教育学 9:38、10:45两次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30032 海拉尔第七中学西校区 15 17 教育心理学 4:04拿纸条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30040 海拉尔第七中学西校区 13 23 教育学 10:27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30040 海拉尔第七中学西校区 10 23 教育心理学 3:50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30104 海拉尔第七中学西校区 16 04 教育心理学 3:45抄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30132 海拉尔第七中学西校区 15 05 教育心理学 3:45两次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30158 海拉尔第七中学西校区 15 12 教育心理学 抄袭3:45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030198 海拉尔第七中学西校区 16 12 教育心理学 3:59抄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110036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11 20 教育学 传接物品 第六条第八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100110071 海拉尔第一职业高中 11 24 教育学 20号考生的草稿纸在24号考生处 第六条第八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10018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2 08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10021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26 29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10027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 25 教育学 9:15携带相关资料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10027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 25 教育心理学 16:19抄袭有关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10030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26 28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10035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 16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10044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2 07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10046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 29 教育学 10:00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10046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 29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020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7 01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028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4 21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080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0 30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120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0 03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120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1 03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123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4 07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124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4 01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127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3 02 教育学 10:05带小纸条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128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7 17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133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3 20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138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2 26 教育学 10:04抄袭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145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7 04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156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6 23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159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4 22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171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3 26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174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2 23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181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4 18 教育学 携带纸条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187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4 08 教育学 手机储存考试资料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2200020233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3 29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247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7 17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248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1 29 教育学 10:42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248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0 29 教育心理学 15:47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259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2 19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260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9 08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292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4 17 教育心理学 15:35抄袭与考试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292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5 17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346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1 12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366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0 16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385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4 10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408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3 19 教育心理学 3:30抄袭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20417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5 04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30014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9 16 教育学 手机发送信息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2200030014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19 16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30106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21 14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30106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21 14 教育心理学 3:05抄袭与考试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30148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23 26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200030178 乌兰浩特市第五中学 21 30 教育学 9:17夹带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300010049 铁路一小 4 10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300010094 铁路一小 4 01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300010218 铁路一小 4 11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300020406 明仁小学 4 25 教育学 携带具有接收功能的设备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2300020590 科区七中 9 04 教育心理学 4:45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300021266 铁路一小 34 02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300021427 铁路一小 34 07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300021839 铁路一小 32 04 教育学 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300022147 铁路一小 36 26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300022331 科区七中 10 02 教育学 9:30抄袭缩印本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300030056 明仁小学 19 16 教育学 9:20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300030097 明仁小学 12 16 教育心理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300030115 明仁小学 5 25 教育学 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300030659 明仁小学 16 01 教育学 10:23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10007 锡盟蒙中 3 19 教育心理学 抄袭与考试相关的资料(未交出来)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10007 锡盟蒙中 3 19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10014 锡盟蒙中 4 28 教育心理学 15:49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10021 锡盟蒙中 4 03 教育心理学 15:45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10029 锡盟蒙中 4 25 教育心理学 16:54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10030 锡盟蒙中 2 05 教育学 夹带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10037 锡盟蒙中 4 27 教育心理学 15:35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10040 锡盟蒙中 4 29 教育心理学 15:12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10063 锡盟蒙中 4 30 教育心理学 16:43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10076 锡盟蒙中 3 12 教育心理学 抄袭与考试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10084 锡盟蒙中 2 16 教育心理学 警告被没收,第二次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10108 锡盟蒙中 3 23 教育心理学 抄袭与考试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20023 锡盟蒙中 14 23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20023 锡盟蒙中 15 23 教育心理学 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20140 锡盟蒙中 33 26 教育学 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20178 锡盟蒙中 33 24 教育学 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20189 锡盟蒙中 33 28 教育学 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20201 锡盟蒙中 20 07 教育学 抄袭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20250 锡盟蒙中 11 25 教育心理学 4:37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20380 锡盟蒙中 7 21 教育心理学 抄袭考试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20522 锡盟蒙中 11 12 教育心理学 15:30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30025 锡盟蒙中 33 01 教育心理学 使用手机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2500030050 锡盟蒙中 33 25 教育心理学 抄字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30059 锡盟蒙中 33 14 教育学 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30100 锡盟蒙中 33 05 教育学 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30108 锡盟蒙中 33 17 教育学 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30114 锡盟蒙中 31 03 教育心理学 16:00携带规定以外物品未放在指定位置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2500030128 锡盟蒙中 30 27 教育学 抄袭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30130 锡盟蒙中 33 12 教育学 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30135 锡盟蒙中 31 01 教育心理学 抄袭字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30137 锡盟蒙中 33 13 教育学 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500030167 锡盟蒙中 33 26 教育心理学 携带字条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10012 集宁区第四中学 4 01 教育学 使用现代化工具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2600010017 集宁区第四中学 3 09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10020 集宁区第四中学 3 30 教育学 使用现代化工具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2600010026 集宁区第四中学 6 06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10030 集宁区第四中学 6 23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10094 集宁区第四中学 6 28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10100 集宁区第四中学 6 17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10103 集宁区第四中学 5 21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10124 集宁区第四中学 4 12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10133 集宁区第四中学 4 30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10135 集宁区第四中学 4 23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10147 集宁区第四中学 3 13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10153 集宁区第四中学 5 22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10155 集宁区第四中学 3 17 教育心理学 15:46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10181 集宁区第四中学 1 29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10186 集宁区第四中学 3 18 教育学 使用现代化工具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2600010195 集宁区第四中学 1 27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022 集宁区第四中学 26 13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029 集宁区第四中学 7 09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043 集宁区第四中学 14 17 教育心理学 携带通讯工具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2600020057 集宁区第四中学 29 05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081 集宁区第四中学 11 01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148 集宁区第四中学 11 10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156 集宁区第四中学 16 15 教育学 携带具有接收功能的设备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2600020165 集宁区第四中学 16 28 教育学 10:20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180 集宁区第四中学 7 10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193 集宁区第四中学 28 13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200 集宁区第四中学 9 27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269 集宁区第四中学 7 14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274 集宁区第四中学 10 11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291 集宁区第四中学 26 18 教育学 携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322 集宁区第四中学 9 21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353 集宁区第四中学 18 16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362 集宁区第四中学 16 20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364 集宁区第四中学 15 16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417 集宁区第四中学 13 30 教育心理学 携带通讯工具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2600020453 集宁区第四中学 12 30 教育心理学 携带通讯工具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2600020458 集宁区第四中学 28 06 教育学 携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583 集宁区第四中学 30 30 教育心理学 携带规定以外物品未放在指定位置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2600020588 集宁区第四中学 30 02 教育学 替考 第六条第五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2600020589 集宁区第四中学 14 03 教育心理学 15:55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632 集宁区第四中学 28 29 教育心理学 携带通讯工具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2600020662 集宁区第四中学 9 17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674 集宁区第四中学 26 26 教育学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2600020693 集宁区第四中学 17 06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693 集宁区第四中学 16 06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704 集宁区第四中学 26 21 教育心理学 携带通讯工具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2600020706 集宁区第四中学 14 23 教育心理学 15:32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742 集宁区第四中学 16 01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20749 集宁区第四中学 29 08 教育心理学 携带现代通讯工具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2600020763 集宁区第四中学 31 23 教育心理学 手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2600020790 集宁区第四中学 16 19 教育学 携带具有接收功能的设备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2600020797 集宁区第四中学 18 15 教育学 10:18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30006 集宁区第四中学 36 19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30082 集宁区第四中学 35 13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30137 集宁区第四中学 40 28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30137 集宁区第四中学 38 28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30158 集宁区第四中学 35 12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30195 集宁区第四中学 39 10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30241 集宁区第四中学 39 19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30316 集宁区第四中学 38 07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30321 集宁区第四中学 47 16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30356 集宁区第四中学 34 07 教育学 10:45手机抄袭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2600030429 集宁区第四中学 44 27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30437 集宁区第四中学 46 02 教育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600030493 集宁区第四中学 38 22 教育心理学 夹带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700010023 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 4 27 教育心理学 抄袭小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700020063 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 20 15 教育心理学 抄袭小纸条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700020245 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 29 06 教育心理学 携带手机抄袭。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2700020317 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 14 01 教育心理学 15:55抄袭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700020414 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 8 14 教育学 抄袭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700030344 鄂尔多斯市蒙古族中学 48 05 教育学 手机拍照试卷,共三张。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2800020507 临河第一职业中学 10 23 教育学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试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2800030016 临河第一职业中学 19 29 教育学 使用通讯设备 第六条第四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并处暂停各种国家教育考试3年
452900010010 阿拉善蒙古族完全中学 1 24 教育心理学 4:20抄袭相关资料 第六条第二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452900010035 阿拉善蒙古族完全中学 1 29 教育学 10:15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2900010059 阿拉善蒙古族完全中学 1 17 教育学 9:55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452900010060 阿拉善蒙古族完全中学 2 07 教育学 携带考试相关的材料 第六条第一款,第九条 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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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通知

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党委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新时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6〕2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精神,2026年我区将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现就做好我区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全区8个县(市、区)设岗,计划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272名。各设岗县(市、区)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作为必要环节。

(二)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年龄不超过33周岁,年龄计算至2026年6月16日。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段应不低于报考岗位学段,教师资格证学科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体由设岗县设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视为持有小学任一学科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五)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优秀退役运动员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在职在编公职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http://tgjszp.gxeduyun.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6—25日。

2.资格审查:各设岗县(市、区)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2026年7月2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设岗县(市、区)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二)现场招聘

1.招聘时间:2026年7月3—20日。

2.招聘对象:必须是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3.资格复审:招聘前对报考人员必须进行资格复审,主要验证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及其他个人求职材料。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方案:各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面向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联合制定招聘方案,并及时公布方案。是否安排笔试环节,由各县(市、区)确定,自治区不作统一要求。面试将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等。要增强招聘考试针对性、科学性,提高命题工作质量,体现“干什么、考什么”,突出对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考察,有条件、有需要的地方可以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边远艰苦贫困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5.体检: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本辖区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有关要求以及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各设岗县(市、区)的拟聘人员名单必须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7.招聘要求:各设岗县(市、区)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11号)精神招聘特岗教师。整个招聘工作必须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严禁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要求,严禁进行“简历筛选”,保障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平等参与。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由设岗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各设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

签订合同时间:2026年7月31日前,具体由设岗县(市、区)确定并通知。

报到时间:2026年8月31日前,具体由设岗县(市、区)确定并通知。

3.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请各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2026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新系统”中完成2026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核定的岗位数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提前安排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时间表,确保7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各设岗县(市、区)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加强信息管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特岗教师硕士研究生考试加分资格的基础数据。各设岗县(市、区)要统筹盘活调剂编制资源,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为3年聘用期满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对未严格落实“特岗教师”实施和教师保障政策,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县(市、区),下一年度将适当核减设岗名额。

(二)各地要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从2024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西部地区由3.82万元提高到4.18万元,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抓好落实工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各地要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按政策要求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要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训全过程,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岗前职后培训,按照特岗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鼓励将特岗教师纳入当地各级名师工作室进行重点培养;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21号)执行。

(五)特岗教师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有关规定,自主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各设岗县(市、区)招聘咨询电话、报名网站技术服务电话可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查询。

附件:2026年“义教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6月5日

吉林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

  为做好我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吉林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特岗计划)要求,制定我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如下。
  一、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2026年计划招聘特岗教师637人。其中,国家计划281人,省级计划356人。中小学特岗558人,学前特岗79人。
  实施国家计划的19个县(市、区),包括伊通县、集安市、临江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县、前郭县、长岭县、镇赉县、通榆县、洮北区、洮南市、大安市、延吉市、敦化市、珲春市、龙井市、安图县、长白山管委会。
  实施省级计划的21个县(市、区),农安县、公主岭市、双阳区、九台区、蛟河市、东辽县、东丰县、龙山区、通化县、江源区、宁江区、扶余市、乾安县、哈达山、通榆县、梅河口市、长白山管委会、抚松县、长岭县、洮北区、延吉市。
  在13个县(市、区)实施学前教育,包括农安县、双阳区、九台区、东辽县、通化县、抚松县、宁江区、长岭县、通榆县、洮北区、延吉市、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特岗计划与硕师计划结合进行,全省有17个设岗县(市、区)与符合申报2026年上岗的硕师计划应届本科毕业生签订协议并经教育部批准取得硕师资格,需占用176个特岗计划指标。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一)招聘对象
  1.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
  2.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报名时需提供现档案部门盖章的《应征公民入伍政治审查表》《退出现役登记表》。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到中小学任教,报名时需提供现档案部门盖章的《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审核备案表 》《优秀运动员停训(退役)审批表》。
  3.延边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工业大学的应届毕业生中,取得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资格的人选。
  4.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2026年度特岗教师。资格审查阶段将进行信息比对,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热爱农村教育事业。
  2.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9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岗位,学历要达到本科学历及其以上程度;申报小学(学前)教师岗位,学历要达到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学历及其以上程度。申报中小学岗位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或相近。
  4.教师资格条件。一是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二是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上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以聘用。
  5.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
  7.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8.其他。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执行入职前准入查询。
  (三)服务期限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及以下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任教。根据当地教育教学需求可在所服务的县(市、区)乡镇及以下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设岗学校(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之间交流。
  三、招聘程序
  “特岗计划”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汇总,通过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系统网站(https://tgcs.jlipedu.cn)、主流媒体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登录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系统进行报名。市(州)教育局登录招聘信息系统后台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各市(州)需对笔试报名阶段未提供毕业证信息的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进行资格复查。报考人员签约前需提供原件进行复查,其中退役军人须提供现档案部门盖章的《应征公民入伍政治审查表》《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退役运动员需提供现档案部门盖章的《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审核备案表 》《优秀运动员停训(退役)审批表》复印件。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对个别生源较少的学科岗位,将根据实际调整入选比例。面试由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设岗县(市、区)参与实施。
  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5.考核。设岗县(市、区)对拟聘人员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考察核实。
  6.确定人选。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系统进行公示。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约,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约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7.递补聘用。因各种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已参加笔试并进入面试的人选中依次递补,递补聘用后仍有岗位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或组织二次招聘,递补聘用工作由各市(州)负责。
  8.培训。培训时间、方式等另行通知。
  9.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省对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作出总体规定,具体条款由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
  10.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岗学校任教。
  11.其他。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方式、时间等发生变化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调整,并在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系统发布相关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予以关注。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联系导致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日程安排
  (一)报名工作
  网上报名时间:6月12日—6月18日,所有报考人员在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户口本(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优先条件证明材料等电子版材料按要求上传系统,市(州)教育局将同步进行网络资格审查。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标准格式的《吉林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备用。
  (二)资格审查
  各市(州)特岗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本《办法》中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要求,严格审核是否具备本《办法》中规定的优先条件。
  6月12日—6月19日,市(州)特岗办公室在网络报名信息系统中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作出确认。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情况。7月3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1.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笔试由省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统一考试时间、调配巡考人员、发布成绩、确定录取线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基本素养。面试由各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组织,设岗县(市、区)参与,依据省对面试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自主命题、自主评价。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质和教学基本能力。考生到所申报的设岗县(市、区)所在市(州)参加统一笔试,按通知参加面试。
  2.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笔试于7月12日上午9:00—11:00进行;面试于7月25日—26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州)确定。
  3.优先条件
  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取消优惠加分。设岗县(市、区)本地生源、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录取工作
  1.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满分为18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笔试成绩作为初选的依据,筛选出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满分为6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最终录取依据。
  2.7月16日左右,省统一将考生笔试成绩录入报名系统,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省根据笔试成绩和考生志愿,划定参加面试人员分数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对个别生源较少的紧缺学科岗位,将根据实际调整入选比例,人选名单分送各市(州)。报考人员需自主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如服从调剂,需分别填写申报县(市、区)与调剂县(市、区),当申报县(市、区)未被录取时,将遵从调剂县(市、区)顺序按照笔试成绩高低进行调剂分配;如不服从调剂,则无需填写调剂县(市、区),当申报县(市、区)未被录取时,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7月23日,市(州)向省提交面试工作安排及进入面试人员相关信息,一并在系统进行更新。
  面试结束后,7月27日前,各市(州)将考生面试成绩录入报名系统,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3.各市(州)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设岗计划1:1的比例依次分类拟录取,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人选确定后,市(州)在系统中对参加体检的人员进行确认,并于7月30日前将确定的参加体检人员信息和体检工作安排在系统进行更新,统一公布拟聘人员名单。体检于8月2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市(州)确定。对体检不合格或因故出现的人选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4.体检结束后,市(州)特岗办将体检结果录入系统,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和《报名表》分送各设岗县(市、区),设岗县(市、区)填写录取意见,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体检结果。
  5.8月4日,市(州)在系统上报本地区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于8月4日在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信息系统网站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到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报到,签订聘用合同。
  6.8月10日前进行递补聘用。因各种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已参加笔试并进入面试的人选中依次递补,递补聘用后仍有岗位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或组织二次招聘,递补聘用工作由各市(州)负责。
  (五)考察核实
  由市(州)指导各县(市、区)进行。
  (六)培训
  新聘特岗教师培训由省教育厅组织,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方式等另行通知。
  (七)上岗任教
  设岗县(市、区)做好特岗教师的生活安置等工作,安排特岗教师到设岗学校任教。
  (八)其他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方式、时间等发生变化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调整,并在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系统网站发布相关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予以关注。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联系导致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具体要求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办法和相关说明,在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时要按照提示进行,了解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3年内不允许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本人承担。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各地、各高等学校要从全局出发,按照文件要求的工作流程和时间完成工作任务,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1.各市(州)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2.吉林省2026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表
  3.吉林省2026年特岗计划招聘报名表(样表)
  4.吉林省2026年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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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docx
附件2.pdf
附件3.docx
附件4.docx

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文件精神,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将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场)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应届毕业生”指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首日前(即2026年6月11日前)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报名首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对象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精神病史;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已经参加“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三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两场招聘通过体检进入后续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本场考试。

3.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须提供经毕业院校或该院校教务处盖章确认的专业课程成绩单,及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相近的意见材料)。应聘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以括号形式提出了具体专业方向的,应聘人员还须符合专业方向要求。港澳学习、海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

4.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社会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6月11日9:00至2026年6月17日16:00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193),按照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一)报名须知

1.严格按照岗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应聘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审核是否构成回避情形,“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

3.应聘人员须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名。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应聘或聘用资格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4.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

5.应聘人员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未及时查收通知短信或其他自身原因,招聘单位不能联系到应聘人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1日9:00至2026年6月17日16:00。

(三)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须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暂不提供;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有院系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或“研究生院(处)”公章;

(3)学校或就读院系盖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含本科阶段);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不是中文的,须附有资质翻译公司出具的盖章版中文翻译文件。

3.教师资格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附件3)。

4.其他材料:

(1)招聘岗位有专项要求的,还须提交学校(院)出具的专项证明;

(2)应聘人员为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须在报名时提交委培、定向单位和所在院校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

(3)应聘人员为退役军人的须提供退役证或退役证明;

(4)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缺失的,应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应聘人员为在编教师报考的,须提交所在学校及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不作人工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详细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后自行报考,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名资料。

(四)笔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6月18日9:00至6月22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后,于2026年6月24日9:00后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负责。

五、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计划于2026年6月下旬进行,地点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具体安排以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网站补充公告为准。

2.笔试形式:现场统一笔试,题型为客观题。

3.笔试内容:

(1)语文、数学、物理、地理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中学阶段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知识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内容;

(2)体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内容。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发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页,自行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自笔试成绩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

5.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入围面试比例(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复审,计划于2026年7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以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网站补充公告为准。

入围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复审结果,如提示须补充证件(证明)材料的应在复审结束之前补全,证件(证明)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时间结束前补全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资格复审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如有需要,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等具体安排以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网站补充公告为准。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六、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由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组织与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提前2个以上工作日将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通知应聘人员;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将相关资料送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人员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复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在该岗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是否递补由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如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本次招聘的应聘,不再列为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十、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被投诉或被投诉经查不实或被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聘用人员应在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

(三)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等级聘用人员。

(四)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编制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十二、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三、联系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条件和本次招聘政策有疑问的,可在报名期间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致电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咨询:0750-6623085。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6390186。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附件:1.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场)岗位表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2026年6月8日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202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47号)、《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6年平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年龄要求: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87年6月19日(含)以后出生。若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的或以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年龄可以放宽至1985年6月19日(含)以后出生。

4.户籍要求:现户籍或原户籍为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优秀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户籍限定现户籍或原户籍为平阳县;报考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初中社会岗位的,户籍放宽至现户籍或原户籍在温州市各县(市、区)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科学、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岗位,并在本科阶段获得全国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或浙江省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荣誉的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可放宽至现户籍或原户籍为温州市各县(市、区);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户籍不受限制;户口落户确认时间截止到2026年6月19日24:00。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5.学历学位要求:报考特殊教育岗位要求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优秀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要求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作要求;报考其他岗位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国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24:00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毕业生须于2026年6月19日24:00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专业要求:优秀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专业不限;报考其他岗位须与普通高校所学专业对口(详见附件3);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教育等专业可报考初中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人文教育等专业可报考初中社会岗位;教育、教育学、小学教育、初等教育学专业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可按照教师资格证注明的学科进行报考;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7.普通话要求:报考语文学科教师岗位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8.教师资格证要求:考生应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此类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须在2026年8月15日24:00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符合特殊教育岗位专业要求的考生,教师资格证的学科对应不作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报考岗位及指标

(一)报考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平阳特殊教育学校定向岗位(下称特校定向)在资格复审时填报。

(二)报考岗位指标

2026年招聘中小学教师92名,其中特校定向5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1名,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附件1。公办幼儿园将招聘雇员制教师若干名,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三、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6月12日9:00-6月19日17: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县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由于系统原因,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注意如下几点:1.请在“学习工作经历”一栏中填写“毕业高校及所学专业,退役军人填写服役经历”2.请在“外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情况、奖惩情况、职称情况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一栏中填写以下3项: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学科、编号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段、学科、编号若属于户籍放宽对象的,还需填写放宽的条件。其他无关证书、奖惩情况不用填写。

(二)资格初审

时间:6月12日9:00-6月20日17:00。县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会在报考平台上说明理由。报考人员须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6月19日17: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考生注意报考时间。优秀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的,须在网上报名确认前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退役军人身份佐证材料以及报考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材料。请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于6月12日(9:00-11:30,14:00-17:00)将材料提交到平阳县教育局四楼404办公室(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

(三)缴费确认

时间:6月21日9:00-6月23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四)计划调整及更改报名

通过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调整招聘计划,调整的招聘计划将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下称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054/index.html)予以公布。缴费确认的优秀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招聘计划数将纳入普通中小学体育岗位招聘计划,原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一并纳入普通中小学体育岗位的招聘。

因报考岗位招聘计划取消(不包括招聘计划核减),已报考该岗位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可以申请改报。改报时间:6月24日(9:00-11:30,14:00-17:00),地点:平阳县教育局政工科404室(地址: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逾期视作放弃更改报名,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6月25日9:00-6月27日9:00。已完成报名程序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若笔试延后举行,准考证打印时间顺延至开考当天9:00之前)。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100分)

1.笔试科目:按报考岗位开设考试科目。

2.考试的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

3.考试内容分两部分:

⑴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

⑵学科专业知识。包括所报考对应学科教学内容、高等教育对应学科内容、教材教法等。特殊教育对应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其他学科对应中学阶段。

4.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于6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入围试课人数与计划招聘指标的比例2:1划定进入资格复审(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按入围试课人数与计划招聘指标比例3:1)(若划定最低分数线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与地点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另行通知)携带下列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现场填报是否兼报定向岗位,逾期不予确认。

⑴下载打印《2026年平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教师确认表》(详见附件2)一式一份;

⑵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

⑶毕业证书(学信网上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学信网上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⑷平阳县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详见附件4);

3.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复审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具体所带材料以确认表要求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试课考核开始前24小时以内,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确认不参加试课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5.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笔试成绩、入围资格复审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将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录栏目中进行公布,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试课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试课考核。试课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1.试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10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入围试课名单及试课工作有关事项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录栏目中发布。

3.入围试课的人员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与试课,视作放弃,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试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指标1:1比例确认参加体检对象。入围体检对象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公布。

入围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顺序为:⑴试课成绩高分的考生;⑵报考学历层次高的考生;⑶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和报考学科相一致的考生;⑷身份为中共党员的考生;⑸获得优秀毕业生层次高的考生;⑹获得奖学金层次高的考生;⑺少数民族考生。(以民族排序时,以公安部门认可的户籍证明为准;以学历进行排序时,以考生提供的符合报考条件的并经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最高学历为准。)入围指标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考核,以最终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录用。兼报农村定向或特校定向的考生先参加非定向岗位录取,若录取不上的,再在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用。

2.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其空缺体检资格在该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入围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顺序”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者,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察不合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以后,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择岗。拟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应学校。择岗办法和具体岗位设置另行发文。

3.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事业编制岗位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

五、其他事项

(一)录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财政全额补助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待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录用为特校定向岗位的,必须与定向岗位的学校书面签订实际服务期6年及以上协议,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录用为其他岗位的,必须与学校书面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的,不予跨县跨系统流动。

(三)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不参与八月份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在剩余的岗位中选取就业岗位。

(四)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以及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资格的,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试课、体检、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因此而空缺名额在试课之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区、学校报到,迟到一周者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取消录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有关今年招聘教师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上网查阅。

(八)招聘教师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和毕业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招聘教师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六、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7-63886320,0577-63886317。

附件:1.2026年平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2.2026年平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确认表

          3.2026年平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平阳县教育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5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办学校2026年储备教师教辅招聘公告

浦东新区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录一批储备教师教辅,通过浦东新区人力资源统一招聘平台实施,录用后由上海浦东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劳务派遣,计划于2026年8月上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貌端正,学习优良,身心健康。

2.应届毕业生与非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应届毕业生指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 2025年、2026年且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留学生)。非应届毕业生应为本市户籍人员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的外省市人员(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若报考南汇新城(浦东区域)学校岗位,可不受居住证持证一年的限制。

3.年龄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截至2026年5月在岗的区属公办学校就业年龄段储备教师教辅可不受报考年龄限制。

4.学历学位要求:

教师岗位:应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教辅岗位:应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

教师岗位:原则上高中及以上学段须专业对口,初中学段须专业相关。

教辅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对应专业学习经历或岗位工作经历,持有对应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所学专业可适当放宽。具体见《招聘简章》。

6.从业资格要求:

教师岗位: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申请教师资格必备证书(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可放宽至录用一年内获得。此类考生在签订合同时应承诺在相应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合同)。其中,报考语文学科教师的,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要求以《招聘简章》为准。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12:00至6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期间,考生自行登录”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https://exam.pdhr.com)填报个人信息,并根据自身情况和报考条件,选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报名信息锁定不得更改,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0KB以下。

3.笔试确认。为科学合理利用好考试资源,避免公共资源浪费,请已提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6年6月17日10:00至6月18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完成笔试确认,完成笔试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笔试确认阶段,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4.准考证下载时间:2026年6月25日16:00至6月27日9:15。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5.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和电子照片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考生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拟于2026年6月27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实施,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2.考生按报考岗位要求,参加相应笔试科目。笔试内容:教师、卫生保健/康复师、财务会计、学科实验(化学)、学科实验(物理)、学科实验(生物)岗位主要考核专业(学科)知识与技能。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专业(学科)相关技能、对专业(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的理解与掌握水平等;电化教育、职校实训员、图书资料、档案管理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拟于7月上旬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平台查询。

4.资格审查及面试拟于7月上中旬进行。对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招聘单位结合资格初审情况,以岗位招聘数和面试人数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

招聘单位对达到面试分数线的考生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提供准考证、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与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资格初审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5.体检、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及考察拟于7月中下旬进行。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若出现因综合成绩并列造成超出1:1比例的情况,则对末位并列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也并列,则招聘单位可组织加试,或在有空缺额度前提下增加招聘人数。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6.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教师岗位拟录用人员须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7.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将分批在”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https://exam.pdhr.com)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1.拟聘用人员由上海浦东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劳务派遣管理,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笔试合格人员未被录用的,其笔试成绩在2026年8月底前继续有效。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岗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二次报名。二次报名公告、职位等将于7月中下旬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3.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报考人员需要咨询报考条件、岗位要求、面试等相关内容,请直接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58604297

监督电话:20742487

咨询时间:报名及笔试确认期间工作日9时至17时

 

附件:1.《储备教师教辅公开招聘简章》

2.《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3.《报考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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