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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热门考点:2.2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与-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热门考点:2.2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与

  第二节 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与一般规律
 
  高频考点提要
 
  1.儿童身心发展的概念;2.影响个体身心发展的理论;3.影响个体身心发展的因素;4.小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5.小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与教育启示。
 
  高频考点速记
 
  一、儿童身心发展概述
 
  (一)身心发展的概念
 
  个体身心发展是指作为复杂整体的个体在从生命开始到生命结束的全部人生过程中,不断发生变化的过程,特别是指个体的身心特点向积极的方面变化的过程。
 
  人的身心发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生理的发展,也称为身体的发展。
 
  (二)影响个体身心发展的理论
 
  1.内发论
 
  内发论强调人的身心发展的力量主要源于人自身的内在需要,身心发展顺序也是由身心成熟机制决定的。
 
  代表人物及观点:
 
  (1)孟子:提出“人之初,性本善”的“性善论”观点。
 
  (2)弗洛伊德:认为人的性本能是最基本的自然本能,是推动人发展的根本动因。
 
  (3)威尔逊:把“基因复制”看做是决定人的一切行为的本质力量。
 
  (4)格赛尔:提出“成熟势力说”,认为成熟机制对人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并通过双生子的爬梯实验来证明他的观点。
 
  (5)霍尔:他的典型论断为“一两的遗传胜过一吨的教育”。
 
  (6)高尔登:“优生学”的代表人。
 
  2.外铄论
 
  外铄论认为人的发展主要依靠外在力量,诸如环境的刺激和要求、他人的影响和学校的教育等。代表人物及观点:
 
  (1)荀子:认为“人之初,性本恶”。
 
  (2)洛克:提出“白板说”。
 
  (3)华生:认为“给我一打健康的婴儿,不管他们祖先状况如何,我可以任意把他们培养成从领袖到小偷等各种类型的人。”
 
  (4)斯金纳:继承华生的观点,认为人的行为乃至复杂的人格都可以通过外在的强化或惩罚手段来加以塑造、改变、控制或矫正。
 
  3.多因素相互作用论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发展是个体的内在因素(如先天遗传的素质、机体成熟的机制)与外部环境(外在刺激的强度、社会发展的水平、个体的文化背景等)在个体活动中相互作用的结果。人是能动的实践主体,没有个体的积极参与,个体的发展是不能实现的;在主客观条件大致相似的情况下,个体主观能动性发挥的程度,对人的发展有着决定性的意义。
 
  (三)影响个体身心发展的因素
 
  1.遗传
 
  遗传是指从上代继承下来的生理解剖上的特点,如机体的结构、形态、感官和神经系统等的特点,也叫遗传素质。遗传素质是人的身心发展的前提,为个体的身心发展提供了可能性。
 
  2.环境
 
  环境泛指个体生活中影响个体身心发展的一切外部因素。环境是人的身心发展的外部客观条件,为个体的发展提供了多种可能,包括机遇、条件和对象等,使遗传提供的发展可能性变成现实。同时,环境对儿童的身心发展起着一定的制约作用,但是这种制约作用必须通过人的内部因素来实现。
 
  3.个体主观能动性
 
  个体的主观能动性是人的主观意识对客观世界的反映和能动作用,学生个体的主观能动性是人的身心发展的动力,是促进个体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4.学校教育
 
  (1)学校教育在人的身心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学校教育在人的身心发展中起主导作用,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方面:
 
  ①学校教育是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培养人的活动,它规定着人的发展方向。
 
  ②学校教育是通过受过专门训练的教师来进行的,相对而言效果较好。
 
  ③学校教育能有效地控制和协调影响学生发展的各种因素。
 
  (2)学校教育在人身心发展中的主要表现
 
  ①学校教育按社会对个体的基本要求对个体发展的方向与方面作出社会性规范。
 
  ②学校教育具有加速个体发展的特殊功能。
 
  ③学校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对个体发展的影响具有即时和延时的价值。
 
  ④学校教育具有开发个体特殊才能和发展个性的功能。
 
  二、小学生心理发展的特点
 
  (一)认知发展的特点
 
  1.感知觉的发展特点
 
  在小学生入学之初,小学生的感知觉已充分发展,具体表现在:听觉和视觉十分敏锐,能准确地辨别事物的颜色形状;味觉、嗅觉和触觉也较为发达。感知觉的发展为个体的进行学习提供了保障。在儿童期,小学生的感知觉发展迅速,其感知的准确性和系统性都不断提高。
 
  2.注意的发展特点
 
  小学生注意力的发展主要表现在注意的自觉性和注意品质的完善程度上。
 
  (1)有意注意逐渐发展,无意注意仍起作用
 
  (2)注意的范围依然有限
 
  (3)注意的集中性和稳定性较差
 
  小学生的注意稳定性较差,表现在集中于某一事物或活动上的时间较短。一般说来,7~10岁儿童可连续集中注意力约20分钟;10~12岁儿童约25分钟;12岁以上约30分钟。
 
  (4)注意的分配和转移能力较弱
 
  小学生不善于分配自己的注意力,在听课时,眼、耳、手、脑的配合往往不够,表现为注意分配能力不强,听讲和记笔记不能同时进行。
 
  3.观察力的发展特点
 
  (1)观察的目的性较差
 
  (2)观察缺乏精确性
 
  (3)观察缺乏顺序性
 
  (4)观察缺乏深刻性
 
  4.记忆的发展特点
 
  (1)有意记忆逐渐增强
 
  (2)意义记忆迅速发展
 
  5.想象力发展的特点
 
  (1)有意想象增强
 
  (2)想象更富于现实性
 
  (3)想象的创造成分日益增多
 
  6.思维发展的特点
 
  (1)由具体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
 
  (2)思维的基本过程日趋完善
 
  7.言语发展的特点
 
  (1)小学生口头言语的发展
 
  一年级新生以对话言语占主导地位,二、三年级学生的独白言语发展起来,四、五年级口头言语表达能力初步提升,并遵循一定的语法规则。
 
  (2)小学生阅读能力的发展
 
  小学生的阅读发展不平衡,个体差异较大,总体呈现出女生优于男生的状态。小学三年级学生已经学会默读,至五年级达到高峰。
 
  (3)小学生写作能力的发展
 
  小学生的写作能力是从口头造句、看图讲话开始,在小学中年级以后才能进入独立写作阶段,写作能力随年龄增长而发展。
 
  (4)小学生内部言语的发展
 
  个体内部言语大致经历了出声思维时期、过渡时期和无声思维时期,刚入学的小学生处于出声思维阶段。三四年级以后,随着学习能力的发展,学生在演算时或在阅读课文时无声语言开始逐步占主导地位,但是阅读或演算遇到困难时,仍会用有声言语来帮忙,即使在高年级也是如此。
 
  (二)情绪情感发展的特点
 
  1.小学生情绪情感的丰富性不断扩展
 
  2.情绪情感的稳定性逐渐增强
 
  3.情绪的深刻性不断增加
 
  (三)个性与社会性的发展
 
  1.自我意识的发展
 
  自我意识是指个体对自己的认识和态度,包括自我认识、自我体验、自我监控三种成分。
 
  自我意识的形成与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生理自我:生理自我是自我意识最原始的形态,在儿童3岁左右基本成熟,表现为儿童将自己和自己的动作、动作和动作的对象区分开来等。
 
  第二阶段是社会自我:3岁后,自我意识的发展进入社会自我阶段。
 
  第三阶段是心理自我:心理自我是在青春期开始发展和形成的。
 
  在小学时期,儿童的自我意识正处于客观化时期,是获得社会自我的时期。在这一阶段,个体显著地受社会文化影响,是角色意识建立的最重要时期。角色意识的建立,标志着儿童的社会自我观念趋于彤成。
 
  (1)自我概念的发展特点
 
  自我概念是指儿童对自己的特征、能力、态度、信念、价值观的总的认识。小学儿童的自我描述反映其对自我的认识,这一年龄阶段的儿童的自我描述是从比较具体的外部特征的描述向比较抽象的心理术语的描述发展。
 
  (2)自我评价的发展特点
 
  自我评价能力是自我意识发展的主要成分和主要标志,是在分析和评论自己的行为和活动的基础上形成的。
 
  进入小学以后,儿童能进行评价的对象、内容和范围都进一步扩大,其自我评价能力进一步发展起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从顺从别人的评价发展到有一定独立见解的评价,自我评价的独立性随年级升高而提高。
 
  第二,从比较笼统的评价发展到对自己个别方面或多方面行为的优缺点进行评价。
 
  第三,小学儿童开始出现对内心品质进行评价的初步倾向。
 
  第四,在整个小学阶段,儿童的自我评价处于由具体到抽象、由外显行为到内部世界的发展过程之中,小学生的抽象概括性评价和对内心世界的评价能力都在迅速发展。
 
  第五,小学儿童的自我评价的稳定性逐渐加强。
 
  (3)自我体验的发展特点
 
  自我体验主要是自我意识中的情感问题,包括对自己所产生的各种情绪情感的体验。一般来说,愉快感和愤怒感发展较早,自尊感、羞愧感和委屈感发生较晚。
 
  在小学阶段,自我体验与自我评价的发展具有很高的一致性,A我情绪体验的发展与自我认识、自我评价发展密切相关。自我体验的一个表现形式即儿童的自尊心,自尊心强的儿童往往对自己的评价比较积极,相反,缺乏自尊心的儿童往往自暴自弃?
 
  2.社会性认知的发展
 
  所谓社会性认知,是指对自己和他人的观点、情绪、思想、动机的认知,以及对社会关系和对集体组织间关系的认知,与认知能力发展相适应。
 
  (1)社会性认知发展的趋势
 
  第一,从表面到内部,即从外部特征的注意到更深刻品质特征的注意;
 
  第二,从简单到复杂,从问题的某个方面到多方面、多维度地看待问题;从呆板到灵活的思维;
 
  第三,从对个人及即时事件的关心到关心他人利益和长远利益;从具体思维到抽象思维;
 
  第四,从弥散性的、间断性的想法到系统的、有组织的综合性的思想。
 
  (2)社会性交往的发展
 
  小学儿童的交往对象主要是父母、教师和同伴。父母和儿童的关系变化主要体现在:交往的时间和内容发生变化;日常教养问题类型发生变化;父母的控制模式发生了变化。
 
  小学生同伴交往的发展特点为:与同伴交往的时间更多,交往形式更复杂;儿童在同伴交往中传递信息的技能增强;儿童更善于利用各种信息来决定自己对他人所采取的行动;儿童更善于协调与其他儿童的活动;儿童开始形成同伴团体。
 
  师生关系方面:随着儿童年龄的增长,儿童的交往观念、交往行为、建立关系的特点都在发生变化。
 
  对三至六年级小学生师生关系特点的研究发现:小学生的师生关系具有亲密性、反应性和冲突性三个方面的特点,在不同年级,师生关系在这三个方面有不同的表现,五年级学生表现出高亲密、高反应和高冲突的特点,而六年级学生则表现出低亲密、低反应、低冲突的特点。
 
  三、小学生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与教育启示
 
  (一)个体身心发展的顺序性
 
  1.顺序性的含义
 
  个体身心的发展在整体上具有一定的顺序,身心发展的个别过程和特点的出现也具有一定的顺序。儿童从出生到成人,他们的身心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量变到质变的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例如,身体的发展遵循着从上到下、从中间到四肢、从骨骼到肌肉的顺序发展,心理的发展总是由机械记忆到意义记忆,由具体思维到抽象思维,由喜怒哀乐等一般情感到理智感、道德感、美感等复杂情感。
 
  2.对教育的启示
 
  在对儿童进行教育时,必须遵循由具体到抽象,由浅入深,由简到繁,由低级向高级的顺序,循序渐进,不能“揠苗助长”,否则就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甚至损害学生的身体和心理。此外,前苏联心理学家维果斯基提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以及人们在教育实践中概括的“跳一跳,摘个桃”经验,都值得借鉴。
 
  (二)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
 
  1.阶段性的含义
 
  个体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表现出身心发展不同的总体特征及主要矛盾,面临着不同的发展任务,这就是身心发展的阶段性。前后相邻的阶段是有规律地更替的,在一段时期内,发展主要表现为数量的变化,经过一段时间,发展由量变到质变,从而发展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阶段。
 
  2.对教育的启示
 
  教育工作必须从小学生的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提出不同的具体任务,采取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在教育教学的要求、内容和方法的选择上,不能搞“一刀切”,还要注意各阶段问的衔接和过渡。
 
  (三)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
 
  1.不平衡性的含义
 
  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身心发展的同一方面的发展速度,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是不平衡的。例如,新生儿(出生第一年)与青春期(13、14岁~15、l6岁)是儿童身心发展的两个高速发展期。
 
  另一方面是身心发展的不同方面的发展速度不平衡。就儿童发展的整体而言,生理成熟是先于心理成熟的。十几岁的孩子就其身体发育来看,已经很接近成人的水平了,而其心理的成熟程度,却要比成人低得多。
 
  2.对教育的启示
 
  个体发展的不平衡性告诉我们,人有其发展的关键期和最佳期。所谓发展关键期是指身体或
 
  心理的某一方面机能和能力最适宜于形成的时期。在关键期内施加教育影响,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错过了关键期的教育.往往事倍功半:因此教育必须适应人的发展的不平衡性,在人的素质发展的关键期内,施以相应的教育,促进该素质的发展。
 
  (四)个体身心发展的互补性
 
  1.互补性的含义
 
  互补性反映个体身心发展各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它首先指机体某一方面的机能受损甚至缺失后,可通过其他方面的超常发展得到部分补偿。如失明者通过听觉、触觉、嗅觉等方面的超常发展得到补偿。机体各部分存在着互补的可能,为人在自身某方面缺失的情况下依然能与环境协调并继续生存与发展提供了条件。
 
  互补性也存在于心理机能与生理机能之间。人的精神力量、意志、情绪状态对整个机体能起到调节作用,帮助人战胜疾病和残缺,使身心依然得到发展。相反,如果一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太差,缺乏自我调节能力和坚强的意志,那么,即使不很严重的疾病或磨难也会把他击倒。
 
  2.对教育的启示
 
  要求教育应结合学生实际,扬长避短,长善救失,注重发现学生的自身优势,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同时,人的精神力量、意志、情绪状态对整个机体能起到调节作用.帮助人战胜疾病和困难,使身心依然得到发展。因此,培养自信和努力的品质是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五)个体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性
 
  1.个别差异性的含义
 
  个别差异性在不同层次上存在。从群体的角度看,首先表现为男女性别的差异,它不仅是自然性上的差异,还包括由性别带来的生理机能和社会地位、角色、交往群体的差别。其次,个别差异表现在身心的所有构成方面。其中有些是发展水平的差异,有些是心理特征表现方式上的差异。需要说明的是,个体发展水平的差异不仅是由于个人的先天素质、内在机能的差异造成的,它还受到环境及发展主体在发展过程中的努力程度和自我意识的水平、自我选择的方向的影响。
 
  2.对教育的启示
 
  在教育工作中发现研究个体间的差异特征,教育工作要做到“因材施教”,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潜能和积极因素,有的放矢地进行教学,使每个学生都得到最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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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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