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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巩义市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巩义市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2015年我市计划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20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数量、报考代码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4、具备所必须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5、品德高尚,遵纪守法,能为人师表。
 (二)报名资格
1、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教师资格证,与报考专业一致(报考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学科(岗位)的,必须具有初级中学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不分初中、小学学科(岗位)的,小学教师资格证的不能到初中任教);
3、本科学历年龄27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29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注:本次招聘的教师分配去向均为山区镇的初中、小学及教学点。这些学校地处偏远、条件艰苦,较适合本地考生长期工作、生活。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六个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招聘方案,在巩义政府网、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巩义教育信息网、巩义电视台等网站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0日9:00至4月18日17:00。考生可登陆巩义政府网(www.gongyi.gov.cn)、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gyrl.gov.cn)、巩义教育信息网(www.gyjyw.com.cn)“2015年巩义市教师招聘”栏目,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必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后方可报名,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3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及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4月10日9:00至4月19日17:00。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招聘组织方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在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考生可登陆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学科(岗位);报考申请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学科(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信息材料,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于资格审查通过后至2015年4月20日17:00前,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考务费30元),考生缴费需使用银联卡,支付成功后网上报名系统显示为“已缴费”,表示考生的网上缴费操作已经完成。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4月23日9:00至4月25日9:30期间登陆原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
2、注意事项
 (1)、招聘学科(岗位)人数与报名缴费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1:3时,相应缩减该学科(岗位)人数,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减少人数可调整到其它学科(岗位)。相关信息将于缴费截止后2日内,及时在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巩义教育信息网发布,报考被取消学科(岗位)的报考者,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2)、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次招聘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学科(岗位)报名条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学科(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已缴纳考试费用不予退回。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按规定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并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15年4月10日至4月18日网上报名期间与招聘组织方联系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4)、报名咨询电话:0371-69580019、64350712。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和法规知识以及教材教法、班级管理等综合知识和技能。
 按照笔试成绩分学科(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安排:2015年4月25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专业特长等。
 (1)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内容:巩义市初中现在使用教材相关学科内容。
 (2)试讲准备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3)面试考生按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试讲,评委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的平均成绩即为该考生的面试得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在面试前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5年7月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就业推荐书或学校证明)、教师资格证原件(已通过笔试或教学技能测试还没有发证的,可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证明)和复印件1份、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应试者是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面试确认时,发现应试者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资格确认通过者,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试者。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
1、依据学科(岗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相应学科(岗位)数量与体检人员数量比为1:1.2(四舍五入)。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分学科(岗位)按1:1比例进入考核。考核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测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聘用
 根据总成绩、体检、考核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巩义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审批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须在村镇学校任教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名额空缺的,分学科(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其它事项
1、笔试成绩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地点、面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巩义教育信息网站公布。招聘期间考生要经常关注网站通知,保持电话畅通,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申请加分需提供材料: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在巩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巩义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上述人员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只加一项。申请加分人员需在2015年4月23日9:00至17:00到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巩义市东区行政东街6号)北二楼人力资源管理窗口提交加分材料: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及“大学生村干部”聘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3、拟聘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分配,并按时到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6、本次招聘工作政策解释权归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监督电话:0371—64350712、69580018。
 邮箱:gygbk@126.com,jtjrsk@126.com。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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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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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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