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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201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关于2015年上半年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公告

  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即将开始,现就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档案在海南省,包括在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或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二)符合海南省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
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专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应各科成绩合格,并且各科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内容,了解了我省报考有关规定。
(二)确保自己填报的报名信息真实,没有弄虚作假。
(三)确保自身条件符合所报考类别需要的条件。
考生报名时,必须做到以上三点,否则,即使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而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也不能在我省成功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时间:4月13日—17日。
(二)报名办法: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付费的办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报名,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在4月20日17:00前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查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4月22日17:30之前完成网上付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在外省参加笔试获得合格成绩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报名参加我省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必须到报名点递交报名材料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递交的报名材料为:
社会考生需递交的材料: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户籍不在海南,人事档案在海南的考生须补充递交保管考生人事档案的单位证明、工作单位在职证明、企业劳动合同三种材料中的任何一种材料。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递交的材料:
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需递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户籍在海南省,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须递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流程
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通过考生→直接登录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报名并确认→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考生→网上交费

#p#副标题#e#四、收费标准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琼价费管[2013]402号文件规定,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如下:

类别 幼儿园、小学 初中 高中、中职
收费标准 300元/人 300元/人 350元/人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报名,如因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务必按要求选择考区,否则将不能通过审核。
(三)考生所报类别各科目笔试成绩均合格且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四)未参加2015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五)已参加2015的上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六)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5月11日至5月17日。
(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查询本人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 7月5日。
(八)通过面试的考生可获取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体发放时间将另行在省考试局网站上公告。

六、面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面试时间:5月16日至17日,各考生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以本人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我省201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设海南师范大学、琼州学院、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3个考区,下设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洋校区和琼州学院三亚校区3个考点。

考区名称 考点名称及面试报名地点 考点地址 咨询电话 说 明
海南师范大学 海南师范大学南校区学校行政办公楼一楼104室 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 65888773 不接受幼儿园类别考生报考,其它科类考生均接受报考。
琼州学院 琼州学院三亚校区
学校行政楼416房
三亚市育才路1号 88651874 只接受幼儿园、小学及中学语文、数学、英语科目考生报考,不接受其它科类考生报考。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洋校区行政楼105室 海口市桂林洋高校区 65735002 只接受小学、幼儿园类别考生报考,不接受其它科类考生报考。

#p#副标题#e#七、面试科目设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和美术,共8个学科。
(三)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同,分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品德(政治)、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和信息技术,共13个学科。
(四)中职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八、面试形式与程序
(一)面试形式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二)面试程序
面试统一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研制的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考生经过候考、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
面试实施程序如下:
第一步: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第二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三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领取备课纸,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活动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四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老师的考生面试时,没有回答规定问题的步骤,其它步骤不变,面试时间20分钟。
第五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六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七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小组评分情况应抄录于《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备查。

九、面试项目及分值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满分100分,各项目分值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分值同中学教师):

序号 幼儿园教师 小学教师 中学教师
项目 分值 项目 分值 项目 分值
1 职业认识 10 职业认识 5 职业认识 5
2 心理素质 10 心理素质 10 心理素质 5
3 仪表仪态 10 仪表仪态 10 仪表仪态 5
4 交流沟通 15 言语表达 15 言语表达 15
5 思维品质 15 思维品质 15 思维品质 15
6 了解幼儿 10 教学设计 10 教学设计 10
7 技能技巧 20 教学实施 25 教学实施 35
8 评价与反思 10 教学评价 10 教学评价 10

#p#副标题#e#十、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应考,如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十一、合格证明
笔试和面试合格的考生可获得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印制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是考生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十二、咨询
有关面试问题,可咨询省考试局,咨询电话:65851886;有关政策问题,可咨询省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咨询电话:65232872;有关教师资格认定问题,可咨询省教育厅行政审批办,咨询电话:65203038。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注意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附件2:面试考生守则
附件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海南省考试局
2015年4月7日

#p#副标题#e#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序号 名称
1 招商银行
2 建设银行
3 工商银行
4 平安银行
5 民生银行
6 兴业银行
7 农业银行
8 广东发展银行
9 北京银行
10 邮政银行
11 华夏银行
12 交通银行
13 浦发银行
14 光大银行
15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16 渤海银行
17 中信银行
18 中国银行
19 上海银行
20 银联支付

附件2: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时必须主动出示《准考证》及身份证,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核验。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置。
三、考生要携带必要的文具(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考生携带各种无线通信工具、个人电脑等参加考试。
四、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
五、考生在监考员点名后应迅速前往面试考场。
六、备课时,应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上,以便监考员核验。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结果和分数,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对于违反考场规定、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和舞弊者,按违反考场规定处理,取消其本次考试成绩。
九、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监考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处理,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附件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当次考试成绩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有前款严重作弊行为的,也可以给予延迟毕业时间1至3年的处理,延迟期间考试成绩无效。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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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市忻城县2024年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为补足配齐各学校教师,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延长我市高中阶段学校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教师有效期的批复》(来人才复〔2023〕3号)、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来人社规〔2022〕2号)、来宾市教育体育局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宾市委编办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自主招聘教师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5日至2006年5月15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体条件以《忻城县2024年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为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4年5月15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5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在2024年5月15日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8:00-5月24日18:00。

报名邮箱:1134687620@qq.com

网络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扫描件,2024届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以“报考单位全称+姓名”为格式命名后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不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提交报考材料或者命名格式不正确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若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也可报名)。

报考者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含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下同)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20人,则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大于20人,则视情况增设筛选程序,即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60分钟,笔试方式为编写教案,按编写的教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20名参加面试,末位分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增设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仅为进入面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成绩。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内容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形式为无学生试教(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

(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发布公告。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成绩计算。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增设筛选程序中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教师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委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四)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本公告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5515033或0772-5512507。

附件1:忻城县2024年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24.5.14.xls

附件2:考生报名登记表24.5.14.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版24.5.14.xls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24.5.14.xlsx

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4日

广西柳州市第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公告(第二批)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试行)》(桂教人〔2014〕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满足我校对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将我校公开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心理素质、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专业对口;

(四)招聘范围:2024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五)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7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2024年5月24日17: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报名系统(网址:https://lzrsj.gkzpfw.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所需材料:①《柳州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②个人简历;③身份证;④2024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者考试当天请携带以上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

4.咨询电话:0772-2456302。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依据公告相关规定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后,我单位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报考人员。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综合成绩计分方式

综合成绩=面试成绩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

2.考生在笔试当天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材料审核无误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当场发放《笔试资格确认书》。考生持《笔试资格确认书》,经工作人员核验身份并上交全部通讯工具后进入考场签到。

3.笔试主要内容:

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

4.对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 :3开考比例的,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按通过资格审核人数1: 2开考。笔试结束后,于当天在笔试地点公布笔试成绩。

5.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20分钟后,考生笔试成绩及面试入围名单于现场公布。每个科目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该科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名单,对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按1:2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名单,并当场领取《面试资格确认书》。

6.笔试注意事项:

(1)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电脑、手机等有通信、存储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2)笔试开始,开考后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笔试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考生。

2.面试内容:

专业技能面试(学科试讲),包括备考、试讲。考生根据考试当天现场提供的内容,按照抽签顺序依次备考30分钟,试讲10分钟。

3.面试成绩评定: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同分时,当场加试,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请考生在面试结束后,保持通讯电话的畅通)。

4.面试注意事项

(1)考生于面试当天持考生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资格确认书》原件,经工作人员核验后进入候考室。凡不提供身份证或提供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及电脑、手机等有通信、存储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3)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5.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当天全部考生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于现场公布。并同步公示在“柳州市第二中学”微信公众号。

(六)考核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无违法乱纪等情况。如存在有违法违纪和考核不合格的情况,可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组织考核合格人员到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考核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已经完成考核但因拟体检的报考人员怀孕等原因,可以申请延期体检。

(八)公示

面试、考核、体检都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7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工资待遇

享受柳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生活补助、购(租)房补贴等。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变更公告等具体事宜在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uzhou.gov.cn/)发布。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0772-2815940

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0772-2456302,黄老师。

柳州市第二中学

2024年5月15日

附件:

附件1:柳州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柳州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参考(2023年版).xls

 

附件1:柳州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第二批).xlsx

附件2:柳州市第二中学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参考(2023年版).xls

广西三江县高级中学2024年度第一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进一步充实三江县教育教学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柳州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流程的通知》(柳人社规〔2021〕3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资格条件;

(四)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年龄、学历、专业等详见《三江县2024年度高级中学第一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下称《岗位表》,附件1)。

(五)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5月16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其他考生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均需在2024年5月16日前取得。

(六)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聘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或辞聘未满5年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非2024年毕业的在读普通高校学生(在读的普通高校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获聘在柳城县、鹿寨县、融安县、融水县、三江县五个县下属事业单位,城区、新区下属乡镇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通过定向招聘获聘到事业单位,且在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在编在岗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网络报名:2024年5月20日—5月24日18:00截止。报考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lzrsj.gkzpfw.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应结合自身情况,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出现考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不一致的相近专业,由考生个人提供举证材料可以报考,相近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核心课程须有80%以上相同。

3.报名所需材料

(1)《三江县2024年度高级中学第一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二份;

(2)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参加报名);

(4)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代替,参加报名)。

4.资格审查

2024年5月25日8:00-9:00为所有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间,考生应持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当场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考生本人,上交相关复印件。 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组织考试

笔试和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定于2024年5月25日、26日在广西柳州市三江县民族高级中学进行。

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

2.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9:30-10:30

笔试地点:三江县民族高级中学实验楼

主要考查教育教学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试卷分值为100分。

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进行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当天,考生笔试成绩及面试入闱名单在三江县民族高级中学公告栏公布,入闱面试人员请于2024年5月25日下午15:00-17:00到招聘单位领取《面试资格确认书》(请考生在笔试结束后,保持通讯电话的畅通)。

笔试注意事项:

(1)此次考试用笔为黑色钢笔或者水性笔,不使用2B铅笔。考生除带必要的文具外,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和通信工具进入考场。

(2)笔试开考后迟到15分钟及以上者,取消笔试资格。

4.面试

面试时间:5月26日8:30开始

面试地点:三江县民族高级中学实验楼

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身份验证

考生于面试当天(5月26日)上午8:00前持本人的二代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面试资格确认书,经工作人员核验无误后进入候考室。
(2)纪律要求

考生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候考室,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并交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面试形式:

①高中美术教师岗位:试讲+专业技能测试。

试讲总分100分,专业技能测试总分100分。

②其他教师岗位:试讲。

面试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面试试讲达不到1:3开考比例时,报考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都达不到70 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其中,专业技能测试达不到1:3开考比例时,报考该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试讲内容为相应学科知识片段教学,考生根据考试当天现场提供的教学内容,备课15分钟,试讲15分钟。考生试讲按照抽签顺序依次进行。

面试人员的确定:本次笔试不划定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闱人选。笔试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考生不能入闱面试。

面试程序:面试当天,面试入闱考生进行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先后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由迟到考生抽选,8:30面试开始后还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当天,考生面试成绩张贴在考试地点校门口公告栏和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

5.综合成绩

①高中美术教师岗位:

综合成绩=试讲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②其他教师岗位:

综合成绩=试讲成绩。

本次招聘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在岗位招聘计划数内,若某招聘岗位出现末位综合成绩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若笔试成绩还是相同时,则当场增加面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

(三)组织考核和体检

1.考核

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人选。考核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核结果存入考生的人事档案。因考生自愿放弃考核资格或因考核不合格所空出的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依次递补。

2.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组织。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到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3.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或是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1.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广西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uzhou.gov.cn)的“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为7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聘用对象。

2.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到单位报到上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不再递补聘用对象。招聘单位应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5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三、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实施,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具体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考务等相关工作。

(二)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三)本公告由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解释。招聘监督电话: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0772—8611593;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72—8612039。

附件:

1.三江县2024年度高级中学第一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三江县2024年度高级中学第一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参考(2024年版)

 

三江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附件1:三江县2024年度高级中学第一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三江县2024年度高级中学第一次自主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参考(2024年版).xlsx

广西贵港市覃塘区2024年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公告

为加大教师人才引进力度,推进我区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贵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54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学教师38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对口且持有相关从业资格证书的2024届及2023、2022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2.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或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已通过教师资格和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合格尚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也可参加报名考试,但必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否则将取消笔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和其他相应条件:

1.年龄要求

报考人员年龄在18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2日至2006年5月21日)。

2.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职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期限内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其他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覃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gqt.gov.cn/)、覃塘融媒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同时由相关高校在学院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8:00至5月28日18:0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通过微信小程序的方式进行(链接:https://tdrkzrkq1a.jiandaoyun.com/f/64642efaae343b000806b79c)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

3.填报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招聘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方案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3)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各类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表内的各类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专业相同举证。报考人员认为本人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的,但所学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的,报考人员可申请专业相同举证。资格审查单位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举证材料,两个专业的核心课程有80%以上相同的,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自行举证。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三)网上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2日8:00-5月29日18:00。

2.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关注审查情况。

(四)资格复审

1.时间:2024年6月1日上午8:00—9:00。

2.地点:广西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至善楼)。

3.网上资格审查通过的人选,现场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交《2024年贵港市覃塘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亲笔签名。

(2)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时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网址下载: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

(4)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国家有关机构认证的有效证明。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核验及复印件一份。

(五)笔试

1.时间:2024年6月1日上午10:00-11:00。

2.地点:广西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至善楼)。

3.内容、方式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笔试成绩当天在考点公布。

(六)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行面试。

2.时间:2024年6月1日13:30开始。

3.地点:广西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至善楼)。

4.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先抽题备课后试讲,其中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2分钟,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60分为合格。

5.面试实行验证和抽签制度。凡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验证进入候考室,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6.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能以任何形式将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个人信息及父母情况透露给考官。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籍贯、毕业院校扣减3分;透露父母信息、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等信息,扣减5分。

7.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室门口张贴公布成绩(含个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

(七)签订意向协议书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根据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分高者优先),并签订意向协议书。

(八)体检与考核

拟签约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核人选。

(九)公示与聘用

经过考核和体检合格,及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选,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后,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未通过体检、考核或主动放弃的,可按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纪律和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考试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公告由贵港市覃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贵港市覃塘区教育局:0775—4721978、林老师:13471587687。

附件:1.2024年上半年贵港市覃塘区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

2.2024年上半年贵港市覃塘区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报名表

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贵港市覃塘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7日

附件1.2024年上半年贵港市覃塘区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上半年贵港市覃塘区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中学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3.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doc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安徽淮北师范大学2024年附属实验中学教师招聘考核公告

根据《2024年度淮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专职辅导员、专任教师)》,经研究,学校决定近期开展2024年度附中教师(共正式编制3人)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

(三)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均学历学位双证齐全。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7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五)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截止

应聘报名将于2024年5月22日(周三)上午8:00结束,所有报名人员的初审结果可登陆淮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站查询。

(二)资格审查

收到简历后,人事处、相关单位及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且确定来我校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人员须于2024年5月24日(周五)上午8:00前,按资格复审与考核邀请邮件的地址回复确认邮件,确认邮件主题标明: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确认参加附属实验中学**教师岗位招聘考核。如未收到确认邮件,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学校将通过招聘系统逐一邮件告知。

资格审核、笔试及面试等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来校参加考核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发表的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通过资格复审后,领取准考证参加相关考核。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28日(周二)上午8:00–8:50

资格复审地点: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中门(淮北市东山路100号)

复审材料:1.本科及硕士学位学历证书,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身份证(须复印件);3.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本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若逾期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4.已就业的应聘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未就业的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空白三方协议书。验证合格,现场发放准考证,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和材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确认通过并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3:1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核

在附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人事处、附中共同组织,整个考核过程在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考核方式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闭卷考试,统一进行。满分为100分)

教育理论(20%)及相应学科教学设计(80%)。相应学科教学设计准备3个课题,开考前由每一科准考证号第一位的考生抽取相应学科的课题。

时间:2024年5月28日(周二)上午9:00–11:00

地点: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不足以上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采用试讲和现场问答的形式)

试讲时长不超过10分钟,现场问答不超过5分钟。试讲内容:招聘学科新教材必修课内容。试讲环节重点考察考生的教学内容组织、语言阐述逻辑、板书设计等方面的教学基本功。现场问答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

每个岗位由评委分别准备3个课题,由每一科面试抽签第一位的考生当场随机抽取一个课题,课题确定后,作为本学科本次面试唯一题本。各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第一号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备课室备课。15分钟后,第二名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备课室备课。以后每隔15分钟按抽签号顺序送一个考生进行备课;第一号考生备课满30分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上课,以后每隔15分钟送一个考生到面试室进行上课,以此类推。

时间:2024年5月28日(周二)下午14:30(提前15分钟来校进行抽签)

地点: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

面试考官成员为5人或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学校负责人员、招聘工作人员和外请专家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以及具有师生关系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考核总成绩

(1)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合成计算,笔试占比40%,面试占比60%。

(2)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后,在学校校园网公布。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所在面试评委组所有评委成绩总分排序;再相同的,由招聘考核工作小组提交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五)考核工作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页公示7天。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学校成立附属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附属中学教师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在淮北师范大学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外地考生应根据考核时间安排,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相关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0561-3801056

淮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0561-3803274

监督电话:淮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0561-3803252

联系地址:淮北市东山路100号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

淮北师范大学附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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