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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澧县农村中小学2015年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常德澧县农村中小学2015年招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批准,我县农村中小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农村初中教师25人、农村小学教师28人,农村中心幼儿园幼儿教师3人。具体岗位、数量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4月1日至1997年4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5.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三张,到澧县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一楼县教育局窗口报名(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持所读学校开具的证明及专业和学历层次的公函,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持毕业学校开具的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的证明和普通话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教师技能培训合格证、普通话原件及复印件。正式录用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17日8:00-17:30。
 
2.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与县人社局联合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个程序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3.确定开考比例:按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对少数岗位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4.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1)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内容为相应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80%)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笔试成绩的20%)。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笔试时间和地点:4月22日,澧县一中。
 
(2)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内容为应聘岗位对应学科(应聘幼师、音体美岗位需进行技能测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4月25日,九澧实验学校。
 
笔试、面试及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5.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7.递补: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县人社局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一次。
 
8.确定拟聘对象: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县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招聘人员名单在招聘方案发布的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9.聘用审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表》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报县教育局审核,县人社局审批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根据单位岗位职数与本人职称等情况予以聘用,享受拟聘岗位相应待遇。
 
10.澧县教育系统2015年教师招聘工作一切具体安排(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审查等),均在网上公告,不单独通知到个人,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县人社局网站、澧县教育信息网站。
 
  四、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具体实施,县纪检监察、县人大内司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有关事项可在澧县人民政府网站、澧县人社局网站、澧县教育信息网站查询。
 
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36-3221604、3221489
 
县教育局联系电话:0736-3221293
 
监督电话:0736-3120011
 
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澧 县 教 育 局
 
2015年4月3日
                                                                                                                                             
 
  澧县农村中小学2015年招聘教师岗位及数量表
                                                    
 
序号
 
招聘
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名  称
计划
数量
最低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1
农村
中学
 
语文教师
5
全日制本科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持有初中及以上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数学教师
3
数学类
 
 
英语教师
5
外国语言文学类(限英语类别专业)
 
 
物理教师
2
物理学类、电子通信计算机类、力学类
 
 
化学教师
2
化学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材料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
 
 
生物教师
2
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应用生物科学
 
 
政治教师
2
政治学类
 
 
历史教师
2
历史学类、社会学
 
 
地理教师
2
地理科学类、天文学类、大气科学类、地质学类、
 
 
2
农村
小学
 
语文教师
6
全日制大专
中国语言文学类、中国语言文化类、新闻传播学类、初等教育、小学教育
持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数学教师
4
不限
 
 
英语教师
6
外国语言文学类(限英语类别专业)、外国语言文化类(限英语类别专业)
 
 
音乐教师
4
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教育
 
 
体育教师
4
体育(学)类
 
 
美术教师
4
美术学、绘画、雕塑、工艺美术、美术教育
 
 
3
农村
中心
幼儿园
 
幼儿教师
3
全日制中专
学前教育
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1.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
 2.专业名称以《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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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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