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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长沙市雨花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和《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区委、区政府决定公开招聘教师296名,其中幼儿园教师12名、小学教师237名、初中教师46名、教研员1名。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雨花区机构编制和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区人社局负责指导、协调,区编委办参与,区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列入事业编制,其中中小学教师和教研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幼儿园教师列入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
2、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
3、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即在雨花区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6年。
4、岗位等级待参加所安排单位的岗位竞聘后确定。若该校对应岗位无职数空缺则高职低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专业能力,服从组织安排;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其中:
1、幼儿园教师
①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
②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③具备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④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⑤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2015年招聘岗位表》)
2、小学教师
①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其中报考科学学科的,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为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
②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英语和音乐学科的,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③具备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④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⑤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2015年招聘岗位表》)
3、初中教师
①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与应聘岗位学科一致;
②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报考语文、英语学科的,具备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③具备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④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⑤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2015年招聘岗位表》)
4、思想品德教研员
①具备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②具备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③具备计算机应用水平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④197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⑤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
⑥具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⑦具有3年及以上普通中学任教经历且主持过省级教改课题1个及以上和公开发表文章3篇及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在招聘之列:
①与单位有最低服务年限约定且未满的;
②通过特岗计划进入教师队伍后未办理入编手续的人员和未办理入编手续的免费师范生;
③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5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招聘岗位
1、《2015年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2、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和小学计算机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小于1:3(含1:3),其他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小于1:5(含1:5),达不到该比例的,则取消或调整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
五、招聘程序
信息发布→报名、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聘用
(一)《公告》信息发布
雨花区政府网http://www.yuhua.gov.cn/
长沙教育信息网http://www.csedu.gov.cn/
雨花教育信息网http://edu.yuhua.gov.cn/
(二)报名、领取准考证
1、前期准备在正规照相馆拍摄的用于证件的近期免冠数码电子照片,文件格式及大小分别为JPG格式、大于50KB小于100KB。
2、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条件以招聘公告为准。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岗位错报自行负责。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
3、报名端口开放时间为4月16日至4月18日共3天,每天8:00-21:00。
4、持应聘者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⑴时间:4月18日至4月19日(8:30-11:30;14:30-17:00)
⑵地点: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艺术体育科技中心
⑶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笔试
1、所有岗位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其中教研员岗位笔试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满分60分)和命题论文(满分60分)两科,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对应学科应具备的专业文化知识(满分100分)和教育综合知识(满分20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新理念等)两科。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定于4月25日。
3、笔试地点及考场安排等,请考生于4月22日查看雨花教育信息网,未按网上通知准时参考视为自动弃权。
5、笔试成绩查询时间暂定为5月1日—5月3日共三天,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5月4日(8:30—12:00,14:30—17:00)到雨花区政府大院二号办公楼B231房提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5月5日上午(8:30—12: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四)资格初审(暂定5月11日至5月12日)
1、进入资格初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小学语文和小学数学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其他学科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2、进入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和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在雨花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初审时需提供下列材料、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长沙市雨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毕业证(第一学历和所有提升学历,其中应届毕业生为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任教经历证明。
3、不按时参加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入围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五)面试(试教)(暂定5月30日)
1、教研员岗位的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幼师、音乐、体育、美术和计算机岗位的面试包括试教(满分100分)和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其他岗位的面试为试教(满分100分)。
2、试教
⑴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操作演示能力、临场应变能力;测试应聘人员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测试应聘人员所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
⑵当场备课1小时,对学生面授10分钟。
3、专业测试
⑴音乐
①舞蹈、器乐(西洋管弦或民族拉弦)岗位:即兴钢琴弹唱和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和即兴创编)、器乐(器乐演奏、乐队指挥)
②其他岗位:即兴钢琴弹唱和主专业展示
⑵体育
①足球专业岗位:综合技能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②其他岗位:综合技能测试。
⑶美术
①中国画、水彩画岗位:素描和中国画创作、水彩写生
②其他岗位:素描、色彩
⑷计算机:网络、软件、硬件方面的应用
⑸幼师:一是从弹、唱、舞、美中自选一项,二是从余下的三项中随机抽取一项。
面试结束后,按以下方式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教研员岗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幼师、音乐、体育、美术和计算机岗位:笔试成绩×16%+专业测试成绩×24%+试教成绩×60%
其他岗位: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
(六)体检
1、体检人选按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2、体检参照人社部、卫生部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3、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出现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通过后放弃考察资格的,同一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两次,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5、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
(八)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或考察合格后放弃聘用资格的,同一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两次,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
(九)聘用、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纪律与监督
按照《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八章规定执行。
八、其它
1、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2015届毕业生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公告要求的相关证件,其他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初审前取得公告要求的相关证件(2015年申请教师资格证的,须在资格复审提供教师资格证进行资格复审)。
3、本次招聘考试准考证的领取、笔试安排、资格初审安排、面试安排、体检安排、考察安排等事项均通过雨花教育信息网发布告知,考生须及时关注信息,如未按时参加,视为自动弃权。
4、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登录雨花教育信息网查询。面试对象名单、体检对象名单、考察对象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均在雨花教育信息网予以公示。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6、本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7、咨询电话
雨花区教育局0731-85880212
8、监督电话
雨花区监察局0731-85880108
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5880230
 
                                                                  长沙市雨花区教育局
                                                           长沙市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8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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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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