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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青岛市2015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山东省教育厅统一部署,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工作定于5月16日-17日举行。现将青岛考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在青岛市报考教师资格面试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及驻青院校201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三)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笔试或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其中,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笔试合格人员简称“国考人员”,参加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人员简称“省考人员”。
 
  二、国考人员面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
  4月13日-17日,国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选择“青岛”考区,提交报名信息。
  (二)现场审核及信息确认。
  4月16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完成网上报名的人员亲自到青岛考区任一信息确认点(详见附件1)办理报名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手续。
  (三)现场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下同)。
  2.考生本人毕业证书、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驻青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交毕业证书,但须提交本人学生证和在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2015届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3.户籍在青岛市的考生,提交本人户口簿(或本人集体户单页)原件;户籍不在青岛市,工作单位在青岛市的考生,提交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驻青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交户籍或人事关系证明。
  4.面试费。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84号)规定,面试每人次收费240元。
 
  三、省考人员面试报名
  (一)现场报名。
  4月16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省考人员不需网上报名,直接到青岛市教育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市南区贵州路38号四楼)办理资格审核和报名手续,领取《面试通知单》。
  (二)现场审核须提交以下材料:
  1. 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 考生本人毕业证书、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驻青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交毕业证书,但须提交本人学生证和在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2015届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
  3. 户籍在青岛市的考生,提交本人户口簿(或本人集体户单页)原件;户籍不在青岛市,工作单位在青岛市的考生,提交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驻青院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需提交户籍或人事关系证明。
  4. 考生本人《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
  5. 考生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6. 面试费每人次240元。
  如考生本人无法亲自报名,可委托他人持上述材料代为报名。
 
  四、面试有关安排
  (一)5月11日—17日,完成面试报名的国考人员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5月14日,完成面试报名的国考人员和省考人员登陆“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页”(http://chushi.qdedu.gov.cn/renshi/),查询面试具体安排(包括考点信息、分组及报到安排等),按要求参加面试。
  (三)5月22日后,省考人员登录“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页”查询面试结果;7月5日后,国考人员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面试结果。
 
  五、有关说明
  (一)考生应按要求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经确认的考生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如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办理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确认和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对因考生填报信息有误影响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参加2014年及之前参加教师资格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5年上半年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三)面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
  (四)国考人员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五)考生应严格遵守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3),对面试违规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六)教育部考试中心为面试合格的国考人员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省考人员面试结果只在2015年青岛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作为有效依据。
  (七)根据《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规定,我省不再组织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及认定工作。
  (八)“青岛市教育局人事处网页”将及时发布教师资格面试、体检、领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相关工作信息。
  附件:1.青岛市2015年教师资格面试报名信息确认点
     2.国考人员面试须知
     3.省考人员面试须知
附件1:
青岛市2015年教师资格面试报名信息确认点
 
确认点名称
办公地址及交通方式
咨询电话
市南区教育局
市南区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市南区观海一路27号)。乘坐1、367路车湖北路站下车;乘坐6、25、26、316、312路车青岛路站下车;乘坐228、231路车口腔医院站下车。
82868261
市北区教育局
市北区教育局(市北区明霞路37号)。乘坐3路车动物园站下车;乘坐11、36路车榉林山站下车;乘坐1、4、25、307路车延安二路站下车。
13070830601
李沧区教育体育局
李沧区教育研究发展中心(李沧区金水路1309号,李沧法院北)。乘坐113、318、606、387路车到射击场站下车;乘坐115路车虎山军体中心站下车。
87628942
87890004
崂山区教育体育局
崂山区教师进修学校(崂山九中校园内)。乘坐102、125、126、216、230、313、375、606路车到中韩车站下车。
88702597
城阳区教育体育局
城阳区教育体育局(城阳区明阳路202号)。乘坐103、117、373路车中城路站下车;乘坐374路车区政府站下车。
87868743
黄岛区教育体育局
黄岛区招办东区办公点(原开发区紫金山路34号,富春江路小学旁)。乘坐2、801路到富春江路站下车。
86856628
黄岛区教育发展研究中心(黄岛区珠海中路17号)。乘坐2路车地税局站下车。
88182330
86178635
即墨市教育体育局
即墨市教育体育局职称室(即墨市第28中学北门西100米,即墨市教育体育局普通教育研究室4楼)。乘坐8路车园丁小区站下车;乘坐18路车即墨28中站下车。
88582300
86530157
胶州市教育体育局
胶州市教育体育局(胶州市福州南路232号)。乘坐17、201路车实验初中站下车。
18866202121
平度市教育体育局
平度市教育体育局(平度市杭州路93号)。乘坐4路车佳乐家站下车;12路车教体局站下车。
88361911
莱西市教育体育局
莱西市教育体育局(莱西市黄海路9号)。乘坐3路车莱西市法院站下车。
88475572
 

附件2:
国考人员面试须知
  一、面试方式
  国考人员面试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面试测评系统,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方式,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三个环节。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等8个科目;初中和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德育)、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计算机)等13个科目。有关《考试标准》和《面试大纲》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考生不使用国考面试测评系统,其面试方式及其相关安排与省考人员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人员相同(详见附件3)。
  二、面试流程
  1.考生报到。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进入考点指定候考室,两证缺一不可。
  2.候考。考生在候考室按现场抽签确定的考号顺序候考。
  3.抽题。考生按候考室监考人员安排,依次登录面试测评系统,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4.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由监考人员依次引导至相应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5.回答规定问题。备课结束,监考人员依次引导考生到相应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6.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7.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8.面试结束后,考生将本人试题清单、备课纸交给考官,离开考点。
  三、面试要求
  1.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报到时间到相应考点的指定候考室报到。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及未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置。
  2.考生在候考和备课时,除必要的文具和证件外,禁止携带任何与面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存储有与面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严禁开启、使用具有通话和收发信息功能的设备。考生在备课时,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使用备课室提供的稿纸备课,备课结束后可携带本人的备课稿纸面试。
  3.考生在考点内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自由走动、互借文具;不抄袭或帮助他人抄袭,不夹带资料,不冒名顶替。
  4.面试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考点,不得逗留或返回,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5.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考官和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6.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取消其本次面试成绩。
附件3:
省考人员面试须知
  一、面试方式
  省考人员面试分说课和答辩两个环节,由考官现场命题。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等8个科目;初中和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德育)、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计算机)等13个科目;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含国考人员)面试分机械基础、基础会计、电工基础、旅游概论、服装设计、国际贸易、物流管理、日语、韩国语、房屋建筑学、解剖生理学、计算机、平面设计(photoshop)、烹饪营养与卫生、心理、舞蹈等16个科目。
  二、面试流程
  1.考生报到。考生凭本人《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进入考点指定候考室,两证缺一不可。
  2.候考。考生在候考室按现场抽签确定的考号顺序候考。
  3.备课。监考人员按抽签确定的考号顺序,依次引导考生至相应备课室备课,时间45分钟。
  4.说课和答辩。备课结束,监考人员依次引导考生到相应面试室说课,考官围绕考生说课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说课和答辩时间合计15分钟。
  5.面试结束后,考生离开考点。
  三、有关要求
  1.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报到时间到相应考点的指定候考室报到。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及未携带《面试通知单》、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置。
  2.考生在候考和备课时,除必要的文具和证件外,禁止携带任何与面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存储有与面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严禁开启、使用具有通话和收发信息功能的设备。考生在备课时,将本人面试通知单、身份证原件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
  3.考生不得在备课室提供的教材上涂写或作记号等,应使用备课室提供的稿纸备课,备课结束后可携带本人的备课稿纸说课,不得将考点提供的教材带走。
  4.考生在考点内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交头接耳、左顾右盼、自由走动、互借文具;不抄袭或帮助他人抄袭,不夹带资料,不冒名顶替。
  5.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向考官介绍个人信息;面试结束后,考生立即离开考点,不得逗留或返回,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6.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对扰乱考点秩序、恐吓、威胁考官和监考人员的考生将交公安机关追究其责任,并通知其所在单位。
  7.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取消其本次面试成绩。
  四、面试标准
 
环节
指  标
标   准
说
课
1.教材分析及教学目标、内容设计
教材分析全面、透彻;教学目标完整(知识、能力、非认知素质)、适度、明确、具体;教学内容正确,容量和深度、广度适宜,难点、重点确定合理,突出重点、突破难点的策略得当。
2.教学方法、手段及过程设计
教学方法设计富有实效性,注重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开放性、探索性、创新性、层次性;恰当运用有效的教学手段和教具;教学结构设计合理,教学过程设计有序。
3.教学基本素养
语言准确、生动、精炼,板书设计简明、规范;教态亲切、自然,态度认真。
4.教学思想
体现教学的民主性,注重师生间的互动、交往;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能够使学生积极主动参与教学活动;能够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在整个说课过程中得到有机体现。
答
辩
5.仪表仪态,口头表达能力
仪表庄重,行为大方,举止得体;口齿清晰,表达流畅,条理清楚。
6.学生观、教育价值观、职业道德观
正确的学生观、先进的教育价值观、良好的职业道德观;热爱教育工作,对从事所申请学段教学工作有充分的心理准备和正确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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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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