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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中生物试题汇编动物的运动和行为(八)-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2015初中生物试题汇编动物的运动和行为(八)

1.请阅读下列材料,回答有关问题:
(1)刚出生的小袋鼠眼睛还睁不开,掉在母袋鼠的尾巴根部,靠本能爬向母袋鼠的尾尖,再从尾尖爬到母袋鼠腹部的育儿袋中吃奶。小袋鼠的这些行为从获得途径来看属于【先天性】行为,该行为是由动物体内的【遗传物质】所决定的。
(2)幼小的黑猩猩能模仿成年黑猩猩,用一根蘸水的树枝取白蚁作为食物。成年黑猩猩会利用经验来解决问题。当香蕉被挂在高处时,黑猩猩会把几个木箱堆叠起来,然后爬到木箱顶上去摘香蕉.幼小黑猩猩和成年黑猩猩的这些行为从获得途径来看属于【学习】行为。低等动物学不会这些行为,可见黑猩猩该行为必须建立在【遗传】因素的基础上,更有利于动物生存。
(3)你听说过“狼孩”吗?一个小时侯被狼收养的孩子,当她被人从狼群中救出后,总是不喜欢穿衣服,她喜欢像狼一样叫唤,还会咬人。科研人员努力教他学习说话,可她直到死前也没有学会说一句话,它也不喜欢吃熟的食物,但爱吃生肉,最终死于吃生肉引起的疾病,当年只有10岁。从这一故事中你能认识到人类的学习行为有什么特点?【学习行为有关键期,错过关键期就很难学会】。
考点:动物行为的类型和特点;动物的先天性行为和学习行为的区别。
分析:动物所进行的有利于它们存活和繁殖后代的活动都是动物的行为,从行为获得的途径来看把动物的行为分为先天性行为和学习行为。
解答:(1)动物行为从行为获得的途径可分为先天性行为和学习行为,先天性行为是指动物一出生就有的一种行为方式,是动物的一种本能,由体内的遗传物质决定的,因此,题干中小袋鼠的这些行为从获得途径来看属于先天性行为,该行为是由动物体内的遗传物质所决定的。
(2)学习行为是动物出生后在成长的过程中通过环境因素的影响,由生活经验和“学习”逐渐建立起来的,是在先天性行为的基础上建立的一种新的行为活动,也称为后天性行为,因此题干中幼小黑猩猩和成年黑猩猩的这些行为从获得途径来看属于学习行为。低等动物学不会这些行为,可见黑猩猩该行为必须建立在遗传因素的基础上,更有利于动物生存。
(3)动物的学习行为是动物在出生后在成长的过程中通过生活经验和“学习”逐渐建立起来的新的行为活动,对一个人来说技能的训练和知识的学习,应该与大脑发育的阶段相适应,人类大脑的发育,人类语言的发展和通过语言文字等信息符号的学习是有关键时期的,不能错过,狼孩和熊孩就是因为错过了这一段时期,才造成若干年后,才勉强学会直立,用手吃食和懂某些词语的结果。
故答案为:(1)先天性;遗传物质;(2)学习;遗传;(3)学习行为有关键期,错过关键期就很难学会
点评:关键先天性行为是动物的一种本能,而是在先天性行为的基础上建立的一种新的行为活动为后天性行为。
2.某人做了以下试验
在标本瓶内装几只蟑螂以及它们吃的食物,瓶口用白纱布封住,使瓶内透气.白天用黑纸袋套在瓶外,使瓶内成为暗室;晚上揭开黑纸袋,用灯照明,使瓶内成为白天.经过一星期左右,蟑螂调整了自己的节律,在人工的“黑夜”活动了。
(1)判断下列两种行为属于先天性行为还是学习行为。蟑螂在黑夜活动,属于【先天性】行为;蟑螂在人工的“黑夜”活动,属于【学习行为】行为。
(2)据图判断:蟑螂属于哪一类动物?你判断的依据是什么?
(3)蟑螂的生殖方式是【卵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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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节肢动物蝗虫的主要特征;动物的先天性行为和学习行为的区别;昆虫的生殖和发育过程;动物的分类。
分析:节肢动物的身体有许多体节构成,分部、有外骨骼、足和触角分节,蟑螂属于节肢动物昆虫纲。
解答:(1)先天性行为是指动物生来就有的,由动物体内的遗传物质所决定的行为,是动物的一种本能行为,不会丧失。学习行为是动物出生后在成长的过程中通过环境因素的影响,由生活经验和“学习”逐渐建立起来的,蟑螂在黑夜活动,属于先天性行为;蟑螂在人工的“黑夜”活动,属于学习行为行为。
(2)节肢动物的身体有许多体节构成的,并且分部,体表有外骨骼,足和触角也分节。但有的有单眼和复眼,蟑螂的体扁平,黑褐色,通常中等大小;头小,能活动;触角长丝状,复眼发达;翅平,覆盖于腹部背面;有的种类无翅。不善飞,能疾走;不完全变态;产卵于卵鞘内。蟑螂为节肢动物昆虫纲,因为蟑螂的足和触角分节。
(3)蟑螂的生殖方式是卵生。
故答案为:(1)先天性行为 学习行为
(2)蟑螂属于节肢动物昆虫纲;因为足和触角分节;有3对足和2对翅。
(3)卵生(或有性生殖)
点评:节肢动物的身体有许多体节构成,分部、有外骨骼、足和触角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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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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