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安排,黔西南州2015年将招聘特岗教师1042名,其中,国家级特岗教师828名,县级特岗教师214名。
《方案》明确提出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应遵循的原则:一是各县必须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教师。招聘教师要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按照学科结构,合理搭配。二是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三是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学校)农村中小学(含村小、教学点),可根据需要提高村小、教学点特岗教师招聘比例。“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四是“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3年,聘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