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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北京市通州区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通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5年春季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根据《北京市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我区2015年春季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网上填报时间:4月17日-28日,每天8:30-22:00之间(其中,开始时间为4月17日下午13:00,截止时间为4月28日下午16:00)。网上填报信息请登陆“北京市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bjtcc.org.cn。
二、现场受理确认安排及所需提交的材料:
网上填报后,凡属于通州区教委受理范围的申请人,于5月10日-1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其中开始时间为5月10日下午14:00,截止时间为5月13日下午17:00),到通州区教师研修中心C座c14教室进行现场确认(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东关上园175号)。
现场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书(本站可下载);
2.授权委托书(如果委托他人代办需填此表,本站可下载);
3.由本人网上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含思想品德情况鉴定表)(网上双面打印,打印要求看网页提示);
4.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正式户口);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北京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中心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的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提供含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教育实习成绩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以上);
8.市教委指定医院体检的体检表原件(体检合格并加盖公章,通州区为潞河医院体检中心);
9.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毕业生统招统分证明(民办高职学院和民办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交,名单见本站);
10.交小二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一张(无白边,4.2×3.2cm,与申请表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以上申请材料要装在档案袋内,档案袋必须用封面印有“档案袋”字样,且有姓名、单位、职务三项填写内容的标准档案袋,并在“职务”栏填写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如: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安排:
1.办准测证时间、地点。
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现场确认时告知)请于5月19日(上午小学9:00-11:30,下午初中、幼儿园2:00-5:00)到通州区教师研修中心C座c14教室办理准测证,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并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具体时间见准测证。
四、6月15日公布201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并公布证书的领取时间及地点,申请人可登陆通州区教委网站首页“公告栏”查询,网址:http://www.tzedu.gov.cn。
五、注意事项:
1.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均采取网上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现场受理确认材料的方式进行。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A4纸自行打印(正反面打印或复印,用胶水将左侧粘贴整齐)一式两份,打印后再由学校(学生处、院系)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表中思想鉴定,并签字盖章。
3.通州区教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相关规定、使用教材书目(也可使用通州区中小学现行同年级同册教材)、测试方法及分值,可登陆通州区教委网站查询(首页-行政许可-教师资格认定),同时可下载《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书》、《授权委托书》、《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毕业生统招统分证明》和《通州区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教案》等材料。
4.网上填报的信息一定要准确真实,如与现场确认材料不符不能受理。4月28日下午16:00点前申请人可上网修改个人信息,16:00点后,信息网关闭不能再填报或修改个人信息。
5.关于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网上填报或修改信息请登陆“北京市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bjtcc.org.cn。
6.网上需要填写的“本人简历”从小学毕业后填起。
7.以应届毕业生身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未能按期(截止2015年8月31日)毕业,因实际学历不达标,取消教师资格,不发证书。
8. 如是军队院校学历,须有认定学历的专门机构出具的认定证明。(认定学历机构:教育部高校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柏彦大厦;电话:82338424)
六、联系人:纪老师    联系电话:6954 6045(人事科)

201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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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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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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