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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张掖市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张掖市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张教人发〔2015〕9号 
张掖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
为确保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甘肃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次受理对象为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申请人。
二、认定条件
1.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本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4.应当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类专业知识。
5.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或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6.应当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技能。
7.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三、认定系统开放时间
 2015年认定工作分春季和秋季两次完成,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春季网上申报开放时间为4月10日-5月30日每个工作日的8:00-18:00,秋季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由各县区在省定开放时间段内结合实际安排。
      四、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在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教育局)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 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和个人信息查询。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申请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张掖市教育局;申请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县区教育局。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对学历的要求,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按照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确定任教学科。
申请人须牢记网报时设定的登录密码,网报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现场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分两批次进行。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春季5月7日-5月30日(不含双休日),秋季时间另行通知。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由各县区教育局在省定开放时间段内结合实际安排。
现场确认时提供材料:
1.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系统中生成)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以上)原件和复印件;成人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职称资格证、所在单位(学校)证明、教育学成绩、心理学成绩、教育实习成绩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实习成绩证明需从档案部门调出复印,且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统一格式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统一格式体检表);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须与网报申请表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
     2.非师范类毕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网报系统中生成)一式两份;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补修成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材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统一格式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填写;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统一格式体检表);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与网报申请表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
     3.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有关学历证书,应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成绩单(院系盖章无效),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审核认定及办理证书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人员提供的材料及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无误后,在30个工作日内,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五、教师资格认定受理机构
申请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在户籍所在县(区)教育局申请认定。
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教师资格者在户籍所在市教育局申请认定。
 六、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一)测试对象及范围
测试对象为非师范类专业、专科学历以上(含专科)毕业生和师范类缺少教育教学实习环节、无教育教学实习成绩的成人高校毕业生。
测试范围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二)测试安排
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为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测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22日—30日(不含双休日)。报名地点:张掖市教育局人事科(201办公室)。
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由各县区安排。
(三)测试方式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包括三项内容:试讲、说课、面试。参加测试者请根据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种类、学科和提供的讲课内容进行备课,由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专家依据测试标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 
(四)提供的材料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报名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二级乙等以上)、 全国统一自学考试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合格证,并交2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七、收费
各县区认定机构要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0]1157号)文件规定,严格执行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不能收取任何费用,杜绝一切乱收费现象。
八、工作要求
1.各县区认定机构要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有关过渡阶段衔接工作。2015年秋季我省将纳入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统一考试范围,考试内容和科目与省考不一致,各级认定机构要认真学习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教师〔2013〕9号)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做好过渡期政策宣传、教学能力测试安排、有关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序衔接、顺利过渡。
2.各县区要根据省、市工作安排,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及早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发布,组织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了解相关情况,及时申报相应教师资格。鉴于目前网站开放的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8:00,各认定机构在设置网报开始和结束时间时,要设置在工作日内,避开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系统设置的认定计划的时间段要与向社会公布的时间保持一致。
3.各县区认定机构要严格证书管理,减少证书浪费。认定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当年证书申领、损耗及留存数量的清查工作,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4.各认定机构要进一步严格教师资格考试纪律,加强考试管理。对考试作弊的,要及时将相关人员信息上报我局,经我局审核同意后,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并由各认定机构将相关人员信息上传至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的限制库中。
5.各认定机构要严格历史数据信息的更新、变更工作。如需更新或变更,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以纸质文件形式上报我局审核,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更新、变更有关数据。
6.各县区认定工作人员要增强网络安全意识,规范系统操作,做好USBKey保管、保密工作,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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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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