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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市2015年教师招聘69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长沙市2015年教师招聘693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全面试行人员聘用制有关问题和意见的通知》、《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长沙市教育局直属34个单位(含长沙大学附属中学,下同)需增补的693名教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编制及管理办法
1、录取人员均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学校的岗位竞聘后确定。
2、招聘录取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制管理。
三、报考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综合素质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要求:
骨干教师岗位:
(1)男性:42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女性:37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报考长沙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长沙教育学院、长沙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招聘岗位,具有副高职称或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人员年龄放宽至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正高职称的人员年龄放宽至53周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毕业生岗位:
(1)年龄在26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报考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32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2:《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考核—体检—考察(含资格复审、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sldbz.gov.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清晰相片。
3、报名时间:点击快速报名
5月11日(星期一)上午9:00—5月16日(星期六)中午12:00
注:
1、所填报的岗位应与本人的毕业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书》上的学科或《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上的专业一致(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2、已取得教育部认证后的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学历。
3、已通过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的人员可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教育学、心理学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报名,但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查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4、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2015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资格初审、复审时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6、考生要仔细阅读《报名表》上的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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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格初审、缴费、打印《准考证》
1、网络报名后,报考人员须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现场打印《2015年长沙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携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的证件、证书原件参加资格初审,委托他人初审的,被委托人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查验。
3、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5月13日(星期三)―5月16日(星期六)(共四天)
上午:8∶00—11∶30 下午:2∶00—5∶00
地点:地点: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钰园麓谷企业广场。乘车路线:公交车916、18路至麓谷企业广场站)
4、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登录长沙考试网通过网银缴纳笔试考试费:100元/人,网上缴费时间:5月13日上午9∶00-5月17日下午5∶00。未按时交纳笔试考试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5、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的人员于2015年5月20日(上午9∶00)至5月23日上午9∶00在长沙考试网(www.csks.gov.cn)打印《笔试准考证》。
七、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和课程改革新理念等)两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满分均为100分,按7∶3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总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2、笔试定于2015年5月23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进行,总时量150分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缺任一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2015年5月26日(星期二)开始,可在长沙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 5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递交书面查分申请,并于5月29日(下午2:30—5:00)到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领取查分结果(或电话问询)。
八、考核
1、考核人选的确定:笔试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总数的3倍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达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与招聘学校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招聘单位参加考核的人选(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招聘岗位与考核人选未达1∶3的比例时,在达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中,由市教育局统一进行调配安排。
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3人(含3人)时,报名人员免笔试直接进入考核(报名费由系统自行退费)。
3、考核按照《考核办法》(见附件1)实施,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及各招聘单位的《考核具体安排》将在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长沙教育信息网公布。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核。
九、总成绩合成
笔试和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为考生的总成绩,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考核前划定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长沙考试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长沙教育信息网公布。
十、体检
1、体检对象以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在达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相同时,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一、考察(含资格复审、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资格复审由市教育局实施,资格终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以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拟录取人员名单在长沙考试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长沙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者视为自行放弃。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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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空缺岗位补充录用
招聘岗位因考核后无人入围体检、或入围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相应资格等情况出现空缺岗位且无递补对象时,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空缺岗位补充录用申请》,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发布《关于部分空缺岗位补充录用的公告》实施空缺岗位补充录用工作,补充录用的对象为达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补充录用工作按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资格复审和资格终审等程序实施。补充录用工作仅限一次。补充录用工作相关信息将在长沙考试网、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长沙教育信息网发布。
十四、其他
考务咨询电话:
0731-84899737(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
0731–84899741 84899753(长沙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0731-84442098 (长沙市考试中心公开招考部)
监督电话:
0731—84899756 (长沙市教育局纪委)
0731-849079976 84907997(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点击下载>>>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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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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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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