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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招聘中小幼儿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招聘中小幼儿教师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改善和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全县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6名,具体的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招聘人数和报考资格等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也可登陆畲乡人力资源网(http://www.sxrlw.cn)、中国畲乡网(http://www.jingning.gov.cn)、景宁教育城域网(http://www.zjjnedu.cn)查询。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
 
(1)具有景宁县常住户口(以2015年5月7日户口所在地为准)或景宁县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3)非景宁县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招聘计划中部分岗位对户籍、生源地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招聘计划执行。
 
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为18至35周岁(1979年5月7日至1997年5月7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4年5月7日至1997年5月7日期间出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要求。
 
4.社会人员报名时因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问题尚未取得证书原件的,可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先参加考试,并签订《承诺书》,如在6月30日前仍不能取得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职高数控、职高信息技术岗位除外)。
 
5.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同类型事业单位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及缴费确认。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7日~5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
 
2.报名地点:景宁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鹤溪镇人民中路118号)。
 
3.现场报名所需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需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职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请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好报名表(附件2),于指点时间到指点地点报名,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费40元/人。
 
4.准考证领取: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 请于5月14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凭身份证原件到县教育局传达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5.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通报相关部门。
 
(3)招聘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本科学历要求的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1.5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少数民族岗位如无人报考的,该指标划入同专业、同学历要求的招考职位。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
 
(1)时间:2015年5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以教育教学理论为主。
 
(3)考生需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统一划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聘计划1:3比例(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按1:2确定),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并在景宁教育城域网等相关网站上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入围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并在景宁教育城域网上公布递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由教育、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音乐、体育、美术、职高信息、职高数控、学前(幼儿)教育等学科的面试采用技能测试与模拟上课相结合的形式,技能测试和模拟上课成绩满分各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其它学科的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3)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技能测试学科按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40%+模拟上课成绩×30%计算总成绩,其它学科按笔试成绩×30%+模拟上课成绩×70%计算总成绩。硕士研究生参加技能测试的,按技能测试成绩×60%+模拟上课成绩×40%计算总成绩,未参加技能测试的以模拟上课成绩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模拟上课成绩高者排名在前。体检、考察时间在景宁教育城域网等相关网站上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景宁教育城域网等有关网站上公布。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录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不再递补。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岗位聘用实行最低服务年限制度,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新聘人员见习期一年,见习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它事项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5081341,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578-5082957。
景宁畲族自治县教育局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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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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