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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台江县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台江县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50人公告

    为做好我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9号)和《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州教师通〔2015〕58号)、《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招聘岗位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及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
以上国家、县“特岗计划”报考人员(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入学前黔东南州户籍生源招聘。
在编教师(含2012、2013、2014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报考者可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黔东南教育信息网(www.qdnedu.com)查询黔东南州、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招聘信息。
二、招聘指标
台江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指标分配表(见附件)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州、县市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州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我要报名”→“马上注册”→“选岗报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不需等待“审核通过”)。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3)并填写。并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将报名表交报考台江县教育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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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5年5月4—6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5月7—8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黔东南州教育局设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的台江县“特岗计划”招聘报名点审核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填写好的《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4)“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程序。
现场审核确认和资格审查由我县抽派8人,(其中:负责人1人、纪检监察2人、3名工作人员、2名计算机操作员)于5月7日—8日到黔东南州教育局设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的台江县报名点负责资格审查,5月9日—12日我县抽派8人(其中:负责人1人、纪检监察2人、3名工作人员、2名计算机操作员),由州“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安排其他工作。本县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报考条件逐一进行对照审查,对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者于5月9日下午4点台江县“特岗计划”招聘报名点前给考生发放面试准考证,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由本县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认真填写附表4,于5月8日晚上24点前(以电子表格形式)上报州教育局“特岗办”(电子邮箱:zszjyk6958@126.com)。
5月9日中午12点前黔东南州教育局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www.qdnedu.com)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考者可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5年5月10日—12日(完不成时间顺延)。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黔东南州教育局确定。
体检时间:2015年5月15日—16日。黔东南州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按照填报志愿以招聘数的1:1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当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聘人数,则全部进入体检)。黔东南州教育局在2015年5月14日下午6点前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报考者可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体检人员名单或向报考县市“特岗办”咨询。报考台江的考生必须在2015年5月15日上午8点前自带一张近期免冠相片按体检规定到州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本县抽派1—2人负责组织考生体检,州教育局抽有关人员分别协助)。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即按“特岗计划”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以县为单位,按报考者所报考台江县的学段、学科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已参加面试的本科毕业生在所报考我县落选需调剂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于2015年5月21日下午5点前交州 “特岗办”,州“特岗办”根据其申请和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州所辖“特岗计划”岗位缺额县市及时进行调剂。州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上报省教育厅,省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省教育厅协调市、州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5月25日中午12点前黔东南州教育局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被录取考生5月21日上午10点在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与我县教育和科技局签订聘任合同。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签订聘任合同的,一律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签约文本由省厅制样本,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和“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贵州省专栏(http://tg.ncss.org.cn)下载。我县根据本县要求对具体条款作适当调整及补充,并印制签约文本发给考生。在签约文本中签定受聘人员任职学校和到校报到的日期。签约之前,将公布我县《特岗教师任职学校一览表》,并注明岗位学校离县城的距离,供受聘人员签约时参考。
“特岗计划”招聘发布的各项信息,州“特岗办”及时公布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或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报考者必须随时关注网上及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内公布的各项通知、时间安排和相关信息〔特别是补录信息〕,报考时须提供真实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如因未及时查询“特岗计划”招聘公布的各项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未接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不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签约的考生,一律视为自愿放弃面试、体检、录取资格及补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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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完成后,黔东南州教育局于5月25日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
6.上报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
若在第一阶段我县“特岗计划”招聘指标已全额录取,录取的“特岗计划”考生都与我县签约,我县不再进行第二阶段的招聘工作。若第一阶段我县“特岗计划”招聘指标名额有缺额,我县将本县 “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按附表2格式)在5月24日报州教育局特岗办,经省审核后于5月26日在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黔东南教育信息网(http://www.qdnedu.com/eduman)上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3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6月2日-3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报考台江县教育和科技局报名审核确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和成人高校脱产学习的本科、专科毕业生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特岗计划”台江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特岗计划”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须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于6月5日上午12点前报州教育局“特岗办”(电子邮箱:zszjyk6958@126.com)。州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州考务安排于6月6日下午5点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6月7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我州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9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1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全州设1个考点,考点设在凯里一中(老校区)。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凯里一中(老校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黔东南州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按照填报志愿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6月20日黔东南州教育局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以电子邮件形式(样式见附表4)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6月23日后在 “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必须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6月27日到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进行面试。面试前(在6月25日)须到所报考台江县教育和科技局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另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报考者可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
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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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体检
黔东南州教育局按“特岗计划”县市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填报志愿以招聘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黔东南州教育局在2015年6月29日下午6点前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报考者可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查询体检人员名单或向报考县市“特岗办”咨询。凡是被确定为体检的考生,在7月1日自带一张免冠照片按体检规定到州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我县抽派1—2人负责组织,州教育局抽有关人员分别协助体检)。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台江县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录取。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在所报考我县落选需调剂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于2015年7月5日下午5点前交州 “特岗办”,州“特岗办”根据其申请和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州所辖“特岗计划”岗位缺额县市及时进行调剂。
7月4日中午12点前黔东南州教育局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录取人员名单。
被录取考生于7月5日到报考台江县教育和科技局签订聘任合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聘任合同已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特岗计划”招聘发布的各项信息,州“特岗办”及时公布在黔东南教育信息网,报考者必须随时关注网上公布的各项通知、时间安排和相关信息〔特别是补录信息〕,报考时须提供真实的联系电话,必须随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如因未及时查询“特岗计划”招聘公布的各项信息或错填联系电话、未接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不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签约的考生,一律视为自愿放弃面试、体检、录取资格及补录资格。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7月8日州教育局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4)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经省审核后于7月10日在贵州教育网、黔东南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于8月23日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州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培训地点:黔东南广播电视大学)。经培训合格后,州教育局发给培训合格证、《黔东南州2015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黔东南州2015年特岗教师报到证》、培训合格证,按报到证规定的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的、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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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组织保障
为加强我县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特成立台江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凤华(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吴岳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龙 峰(县教育和科技局局长)
王央骞(县财政局局长)
王 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 波(县编委办主任)
杨 林(县监察局局长)
成 员:刘 龙(县教育和科技局副局长)
刘 习(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世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田兴艳(县编委办副主任)
徐 彬(县监察局副局长)
杨昌勇(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组长)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台江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政工股,刘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光忠、万里二位同志为办公室工作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八、监督、咨询投诉电话
省教育厅和州、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州教育局及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一)监督投诉电话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1-5282945
州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5-8501141
县教育和科技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5-5322420
(二)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师范处:0851-5283622
黔东南州教育局师资教育科:0855-8503590、0855-8512679
台江县教育和科技局联系电话:0855—3840074
本方案由台江县教育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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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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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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