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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北省高碑店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2015年河北省高碑店市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改善和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经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教师。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具体岗位及名额是:
1、招聘高碑店一中教师16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3名、生物2名、历史2名、地理2名、体育2名、美术2名。
2、招聘乡镇初中教师28名,其中语文6名、数学4名、英语4名、物理3名、地理2名、历史1名、生物2名、政治3名、音乐1名、体育1名、心理健康1名。涉及肖官营乡、辛立庄镇、辛桥乡、泗庄镇、东马营镇共6所乡镇初级中学。
3、招聘乡镇小学教师46名,其中语文7名、数学7名、英语9名、音乐7名、体育4名、美术4名、信息技术8名。涉及辛立庄镇、张六庄乡、泗庄镇、东马营镇、辛桥乡共5个乡镇的小学。
4、招聘乡镇幼儿教师20名,涉及辛立庄镇、肖官营乡、辛桥乡、张六庄乡、泗庄镇、新城镇、东马营镇等7个乡镇的幼儿园。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学历要求:
应聘高碑店一中教师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一批及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生。
应聘乡镇初中教师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且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如专业不相同或相近,需具备所应聘学科教师资格。
应聘乡镇小学教师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且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如专业不相同或相近,需具备所应聘学科教师资格。
应聘乡镇幼儿教师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如专业不相同或相近,需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3、本科、专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传染病,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4、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在高碑店教育网及招聘信息网站、部分师范院校就业信息网站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5月8日的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高碑店市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北楼二层218办公室)。咨询电话:0312-6396096,0312-6396013。
 4、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专业不是相同或相近的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能在2015年6月毕业的证明(包括学历、专业、学制、毕业时间等内容)及就业协议书原件。经初审符合应聘条件人员,现场填报《应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报名费100元。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时,将调整招聘岗位。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资格不合格的,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择优选聘。考试考核成绩总分2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100分。 
 1、笔试。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试题由外聘专家组拟定。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等相关内容,占30%;职业能力测验为本人所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相关内容,占70%。
依据笔试成绩,各专业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2、面试(说课,幼儿教师单独进行技能测试)。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考官由外聘专家担任。说课科目为应聘学科课程,说课范围为现行教材,说课时间15分钟,说课题目抽签确定,说课前每人准备30分钟。按照职位采取说课的方式分批分组进行,面试(说课)成绩满分为100分。
 幼儿教师面试环节为技能测试,满分100分。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考官由外聘专家担任。主要测试弹唱、讲故事两项技能技巧。
每个面试(说课)室均设一名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实行入闱管理,确保面试(说课)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同一职位同一组别面试(说课)结束,现场公布面试(说课)成绩。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得分+职业能力测验得分)+面试成绩。  
 3、考试地点:高碑店市教师进修学校。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有教师资格证者、学历高者、年龄小者优先”的原则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考核。由市教育局负责对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考核,并做出考核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考试考核和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均在高碑店教育局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录用。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考生与教育局签订《录用协议书》。
(八)聘用与待遇。确定的录用人员,列全额事业编制、财政开支。由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九)报到。
被录用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参加岗前培训,逾期1天不报到参加岗前培训者,取消录用资格,所缺名额从参加招聘人员中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体检时,均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凡在规定时间,未参加笔试、面试、技能测试及体检等规定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公示期间有人举报经核实不具备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的人选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及时递补,当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优先递补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高碑店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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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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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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