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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赫章县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报考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赫章县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报考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9号)和《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教师发〔2015〕69号)规定,为保质保量完成我县“特岗计划”招聘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二)县级“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往届生必须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的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可报考相应岗位。
 
  3.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三)招聘范围
 
  国家级“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本县户籍生源招聘。
 
  (四)以下人员不属招聘对象: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含未婚生育人员,原符合农村政策的,报名资格审查一律以国家正式职工计生政策对待);
 
  3、在编教师(含2012、2013和2014年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名额及学科设置
 
  国家“特岗计划”名额360名,县级“特岗计划”名额40名,合计400名(具体学科设置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为加强我县双语教育,根据市教育局安排,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具备民族语言特长的考生到相应学校任教。
 
  (五)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
 
  (六)“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期为三年,聘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省、市规定执行,共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 http://tg.ncss.org.cn/),点击“我要报名”→“马上注册”→“选岗报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不需等待“审核通过”)。同时,下载、打印《贵州省赫章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见附表2)并填写。(一)第一阶段招聘办法(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5年5月4-6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5月7-8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必须由本人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毕节信息工程学校(七星关区郭家湾拥军路74号)审核确认(材料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代报不予受理)。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需提供本人户籍证明或高校、中等师范学校录取前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
 
  (3)填写好的《贵州省赫章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
 
  (4)“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5)已婚人员出具县级计生部门盖章并签有“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字样的证明(证明模式见附件3)。
 
  (6)未婚人员属往届毕业生的,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5年5月16-17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实施方案及面试考场安排情况将于5月13日后发布在毕节市教育局网。
 
  体检时间:2015年5月18-19日。市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事宜由毕节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被录取者须在5月20日到毕节信息工程学校的签约点预签约(具体事宜见5月18日毕节市教育局网)。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预录取签订聘任合同的考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必须向赫章县教育局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审核备案和办理工资手续,不能提供的,其预签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第一阶段的录取签约名单和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将于5月26日后在 “贵州教育网”公布。并由赫章县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从网上下载张榜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办法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3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6月2-3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必须由本人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毕节信息工程学校内设报名点现场报名审核(材料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条件,不予受理,代报不予受理)。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需提供本人户籍证明或高校、中等师范学校录取前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
 
  (3)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毕业生和成人高校脱产学习的本科、专科毕业生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
 
  (4)填写好的《贵州省赫章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6)已婚人员出具县级计生部门盖章并签有“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字样的计划生育证明;
 
  (7)未婚人员属往届毕业生的,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
 
  2.资格初审
 
  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师资科。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6月7日后,省教育厅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9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1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根据市教育局安排执行。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计汇总,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6月23日后在毕节教育网及毕节市教育局公示栏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递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面试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事项按6月23日后毕节市教育局网站的面试方案执行。
 
  5、体检
 
  体检由毕节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录取、签约
 
  录取和签约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组织。录取在参加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报考学段、学科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被录取人员与县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和签约工作须于7月5日前完成,具体事宜见届时公布的签约方案。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须参加由省统一组织、毕节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5年特岗计划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必须持《2015年特岗计划教师报到证》,于8月28日前到赫章县教育局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我县将依据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保障措施及有关纪律要求
 
  (一)特岗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由中央财政承担,县级“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由县财政承担。 (二)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我省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工资发放标准、津贴、补贴、保险等按照本县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标准确定。
 
  (三)有特岗计划的乡(镇)人民政府和学校要高度重视特岗教师工作,让他们到岗后有房居住。
 
  (四)特岗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留任的,由本县负责落实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享受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按签订的聘任合同规定的时间起计算。
 
  (五)特岗教师由县教育局负责考核和管理
 
  1、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教育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三年聘期内,县教育局对特岗教师与其任教学校的公办教师一样同考核同管理,每年考核一次。
 
  3、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应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4、户口必须迁到工作所在地乡(镇)派出所,个人人事档案必须在2016年2月28日以前转交我县教育局管理。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三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公开)制度,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我县将单方面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已聘用的予以解聘。
 
  1、每位考生只能在一个县报考,重复报名或在不同县报名的。
 
  2、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3、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如因不符合报考规定的计生政策而隐瞒已婚事实)的。
 
  4、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和本人人事档案的。
 
  (七)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毕节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现象,可向省、市、县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电话:0851-85282945
 
  中共毕节市纪委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电话:0857-8248955
 
  中共赫章县纪委第五纪工委监察分局电话:0857-3137828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特岗计划”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赫章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本实施细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3222369(赫章县教育局政工股)
 
  0857-3232881(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录用安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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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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