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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涪陵城区学校2015年教师选调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涪陵城区学校2015年教师选调公告

  为优化全区教师队伍结构,充分整合全区教育资源,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选调一批区内在职公办教师到涪陵城区中小学校任教。
一、 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 选调名额
此次共面向区内中小学选调在职教师130人,其中:初中教师岗位40名、小学教师岗位90名。具体选调学校及学科岗位详见《2015年涪陵城区学校公开选调区内在职教师学科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后)。
三、 选调范围和对象
涪陵区内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职人员中,除教管中心主任、总支书记,科级及以上学校的校长、书记和主持工作的负责人外,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学校、教管中心同意均可报名。以下人员不属此次选调范围:
(一) 敦仁、崇义、荔枝(荔枝梓里九年制学校除外)街道所辖学校的人员。
(二) 江东中心校、江东凉塘小学、长江师院附中、涪陵职教中心、涪陵高中、涪陵十九中、城区十一校、城区十三校、李渡中学、李渡小学的人员。
(三) 近5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四)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 选调条件
(一) 师德师风良好,爱岗敬业;
(二) 工龄5年及以上;
(三) 选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选调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 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与选调学科一致(书法、管乐学科岗位除外);
(五) 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语文学科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六) 具有符合选调岗位层次所需的教师资格证;
(七) 符合《一览表》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 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层次中的一个学科岗位报名,不同岗位层次之间和同一岗位层次中不同学科岗位之间不得兼报。其中:只获得小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不能报考初中教师岗位。
六、 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6—17日,08:30—12:00, 14:30—17:30。
(二) 报名地点:涪陵区教委七楼(涪陵区黎明路36号)。联系人:蒋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023-72880381、72860395。
(三) 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带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委托报名不予受理。
(四) 资格审查:报名时,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须作出若选调后在调入学校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空缺岗位内重新参加竞聘的书面承诺。
(五) 公布名单:经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在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www.cqfljw.com, 下同)公布。
七、 考试
考试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
1. 考试时间:2015年5月30日,上午08:30—10:30。
2.考试地点:涪陵九中。
3.考试方式: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
4.考试内容:分值为100分,具体内容为:
(1) 教育法律法规(10分):《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修订案)、《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2) 教育学、心理学(10分)。教育学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对学校教育的一般规律的理解和把握,心理学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对学和教的基本心理规律的把握。
(3) 专业能力(50分):运用新课程标准、教育理论、基本原理及方法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4) 师德要求(30分):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重庆市教委《规范教育行为的六条规定》、《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不准”》、《涪陵区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涪陵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法律法规”栏目中可下载),以及相关案例分析。
5.成绩公布:2015年5月31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在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查询,并在区人力社保局办公楼张榜公布。
八、 确定拟调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选调岗位层次按照选调学科岗位名额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若最后一名拟选调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按以下原则确定拟选调人员:
(一) 近5年年度考核情况优秀等次多优先,若优秀等次相同,则合格等次多优先;
(二) 若年度考核情况相同,则工龄长优先。
(三) 若工龄情况相同,则职前学历高优先;职前学历相同,则最高学历高优先;最高学历也相同,则最高学历取得早优先。
(四) 若学历情况相同,则个人获奖级别较高、次数较多优先,以党委政府、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教育科研院所(含教育学会专委会)表彰为序。
(五) 若以上情况均相同,则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一次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
区委教育工委对确定的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师德行为、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审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调资格。其产生的缺额根据该学科岗位报考人员的考试考核成绩或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 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
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办公楼、涪陵教育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
十、 选择选调学校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拟选调人员,分选调岗位层次和选调学科,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拟选调人员自主选择选调学校。若同一岗位层次中同一学科岗位拟选调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则按本简章第八条规定的原则确定选择顺序。若因本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则按该学科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一、 办理调动手续
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 其他事项
(一) 拟选调人员必须在2015年春期工作结束后,方可离开现在的工作岗位。
(二) 公开选调的人员调入学校后,其在原学校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岗位保留在原单位,从调入次月起在调入学校核定的空缺岗位内参加竞聘。
(三) 公开选调的人员调入城区学校后,从调入的次月起与所在学校教职工执行相同的绩效工资标准,原执行有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和乡村教师岗位生活补贴的,从调入的次月起停止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
201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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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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