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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15年特岗计划网报及笔试工作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省2015年特岗计划网报及笔试工作公告

    按照教育部要求,并经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将我省2015年特岗教师报名及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布需求计划
 
定于5月11日09:00起在教育部特岗计划招聘平台(陕西)http://tg.ncss.org.cn/provindex/shanxi/index.shtml发布陕西省2015年特岗教师需求计划。
 
二、网上报名
 
5月11日09:00—5月20日12:00(工作日开放,下同)。
 
三、资格审查
 
1.网上审核:5月11日09:00—5月20日18:00(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但须在5月20日18:00前完成)。
 
2.现场确认:5月18日08:00—5月25日18:00(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但须在5月25日18:00前完成)
 
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务必在5月20日18: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出《特岗教师报名表》(无需学校或单位签字盖章),并在现场确认时间段内持《特岗教师报名表》到报考市或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对外公告)。
 
四、准考证制作及发放
 
具体由各市自行确定。
 
五、笔试科目及内容
 
考试科目分为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知识两科。
 
1.教育基础理论知识。主要考核对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占70%,分中学组、小学组和幼儿园组)及哲学与政治理论常识、文史基本常识与写作、自然科技常识等内容(占30%)的了解与运用情况。
 
2.学科知识。按照考生申报学段、学科命题。命题范围一般是中小学知识和大学知识各占50%左右。
 
六、考试日期及具体时间
 
省特岗办定于2015年6月14日(星期日)举行统一笔试,笔试采取分卷形式,各科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日  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14日 9:00—11:00 教育基础理论知识
6月14日 14:30—16:30 学科知识

七、考点设置
 
各市考点设置由市特岗办统一确定,可根据实际委托县区组织考试考务。具体地点由各市特岗办对外公告。
 
八、笔试阅卷及成绩公布
 
省特岗办统一命题。各市承担考试考务,包括阅卷、成绩发布及后期相关工作。
 
九、有关说明
 
各级特岗办均不得突破条件和范围进行招聘,不得组织相关培训,也不得指定复习材料。
 
十、各招聘县区招聘计划数及咨询电话

序号 地市 县  区 2015年拟招聘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西安 蓝田县 37 白小兰 029-82732337
2 宝鸡 陈仓区 40 杨彦峰 0917-6212737
3 扶风县 40 赵新平 0917-5230892
4 咸阳 淳化县 60 罗经龙 029-32777503
5 旬邑县 50 员小珂 029-32993523
6 长武县 10 李义军 029-34202819
7 永寿县 60 安  辉 029-37666306
8 武功县 90 张  君 029-37292425
9 铜川 耀州区 50 周明琦 0919-6185731
10 宜君县 27 杨  舟 0919-5288102
11 印台区 40 刘宝忠 0919-4185213
12 渭南 白水县 30 高建军 0913-6156311
13 大荔县 70 杨双稳 0913-3266015
14 富平县 50 王志龙 0913-8221252
15 合阳县 20 鲁安宇 0913-5515586
16 华  县 25 吝志敏 0913-4733734
17 华阴市 15 刘华文 0913-4611398
18 临渭区 20 董鹏志 0913-2669015
19 蒲城县 50 吴  纲 0913-7212897
20 延安 安塞县 60 孟联平 0911-6213436
21 宝塔区 60 王继伟 0911-2125530
22 洛川县 150 李王宏 0911-2691895
23 延长县 80 张雪芳 0911-8617366
24 宜川县 60 胡阳国 0911-4624960
25 子长县 40 高红旗 0911-7113409
26 榆林 榆阳区 114 高世鹏 0912-3525076
27 吴堡县 20 呼志伟 0912-6521314
28 汉中 城固县 61 肖开彬 0916-7216144
29 略阳县 23 王春江 0916-4822403
30 勉  县 110 张志安 0916-3229011
31 宁强县 26 陈志清 0916-4397323
32 西乡县 44 熊付平 0916-6323421
33 洋  县 76 赵红艳 0916-8220091
34 镇巴县 50 刘文全 0916-6712084
35 安康 白河县 80 石  华 0915-7822796
36 汉滨区 300 张祥钰 0915-3212363
37 汉阴县 100 高志山 0915-5210305
38 岚皋县 30 刘同忠 0915-2521487
39 宁陕县 20 严德才 0915-6822717
40 平利县 40 杨启平 0915-8418985
41 石泉县 66 张安静 0915-6312605
42 旬阳县 80 张先斌 0915-7202539
43 镇坪县 30 熊  静 0915-8822019
44 紫阳县 50 徐培顺 0915-4428729
45 商洛 丹凤县 40 薛民生 0914-3386836
46 洛南县 40 刘涛文 0914-7322435
47 山阳县 66 牛均良 0914-8383782
48 商南县 45 段均平 0914-6366972
49 商州区 35 董坤山 0914-2390670
50 柞水县 38 倪礼奎 0914-4343581
51 镇安县 58 程功祥 0914-5325871
合   计 2876    
陕西省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代章)
 
2015年5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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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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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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