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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常山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常山县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人才〔2007〕184号),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教师10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学科岗位 招聘人数 备注
    中小学语文 27 其中定向新桥前山教学点1名(享受农村教师特岗津贴;服务期满五年后,经本人申请,考核合格,调城郊小学任教)
    中小学数学 24
    中小学英语 10
    中小学科学 12 物理、化学、生物专业也可报名
    中小学音乐 3
    中小学体育 5
    中小学美术 4
    中小学信息技术 4 计算机专业也可报名
    初中历史与社会 7 限政、史类专业报名
    学前教育(女性) 7 其中江滨幼儿园1名
    特殊教育 1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1
    旅游酒店管理 1 职业高中教师
    合计 105
    二、招聘资格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四肢健全,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中小学教师(含旅游酒店管理)招聘条件:具有教师资格证且报考学科与从教专业资格相符的下列人员: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2014年底前具有常山户籍(或常山户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限报小学)。
    2.学前教育教师招聘条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下列人员:
    (1)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2014年底前具有常山户籍的,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后在常山县域内从事幼儿教育一年及以上。
    3.特殊教育教师招聘条件:
    (1)具有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已经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核合格证明》,且能在2015年12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也可报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3日至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常山县教育局二楼大厅(文峰西路34号)。本次招考不接受网上报名。委托报名者需提供委托人写的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报名材料:(1)《浙江省常山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2)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照2张;(3)身份证;(4)常山户籍的专科毕业生需提供 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全日制幼儿教育专业毕业者除外);(5)学历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及空白的就业协议书 复印件);(6)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核合格证明》);(7)任教年限证明(仅限国民教育学前教育专业大专 毕业报考学前教育教师的常山户籍者);(8)普通话等级证书。
    (3)至(8)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时县教育局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当场缴纳考试费用120元。低保户家庭的考生凭县民政部门颁发的2015年低保证免交报名费。
    5.领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自动放弃笔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二)考试
    1.笔试(满分120分)
    笔试科目:一、公共知识(20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班主任工作知识、教育法律法规等内容;二、学科专业知识(80分)三、教材教法 (20分)。学科专业知识将根据不同学科分别命题:中小学教师考查初中教材知识;特殊教育教师参加初中语文学科考查;学前教育教师考查幼儿教育知识;旅游 管理专业考查旅游酒店管理知识。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数比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招考计划,其核减的指标数转入中小学英语学科进行招聘。
    2.面试(满分100分)
    按学科招生计划数的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计划在4人及以上的按1:2参加面试,招聘计划3人及以下的按1:3参加面试。
    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学前教育等学科的人员,面试内容分为上课(70分)和基本技能测试(30分)两项;报考其他学科的人员,面试内容为上课一项(100分)。 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
    上课采用无学生状态下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上课内容分学科选自小学教材内容(中学历史与社会教师选自初中教材、旅游酒店管理学科选自职业高中教材,学前教 育上课内容选自学前教育教材内容)。上课时间15分钟。在进入备课室时公布备课内容,要求在60分钟内完成备课任务,然后到上课室上课。基本技能测试考核 项目详见附件1。 
    为确保面试的合理性,“中小学语文(特殊教育除外)、数学”两门学科按笔试成绩分组进行面试,分组采用“蛇形分组法”,面试成绩采用修正系数法计算,修正后的成绩作为最终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终面试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最终面试成绩=考生面试得分×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全部进入面试考生面试得分之和÷全部进入面试考生数)÷(该组考生面试得分之和÷该组考生数)。
    3.成绩计算。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合成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成绩相同的,体育、音乐、美术等三门学科以专业技能测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其他学科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 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浙江省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体检。
    (四)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 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县教育 局组织实施。
    查阅本人档案为考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入围考察者应在规定时间前将本人档案(密封)转至常山县教育局人事科。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常山教育网和常山县人才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被录用人员凭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的或不能在2015年7月底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 证书的均不予聘用,所产生的岗位空缺,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政审、考察、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新聘用教师实行一年的见习期。不能在2015年12月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或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未满未经有关部门同意擅自离职的,视为违约并按合同中特别约定条款处理。
    四、其它事项
    1.为提高报名效率,方便审查,请考生自行下载附
    件2《浙江省常山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贴好照片,另一张可贴在照片上方的空白处),按表格内容要求填写完整。报名时要带上有关材料的原件,材料复印件 按以下顺序用订书机装订好:报名表→身份证(委托书)→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学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或说明)→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 格考核合格证明》)→户口证明或户口本(首页与本人页)→任教年限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
    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考生。
    2.常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常山县招聘教师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常山县公开招聘教师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常山县教育局招聘教师无关。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4.本次常山县教师招聘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人员名单、政审考察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均只在常山县教育网、常山人才网上公布。
    常山县教育网网址:http://www.csedu.com.cn/
    常山县人才网网址:http://www.csrcw.net/
    县教育局招聘咨询电话:0570-5016926
    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山县教育局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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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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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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