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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马关县2015年教师招聘18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马关县2015年教师招聘185人公告

    根据《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简称《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2015年马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5年马关县事业单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13名。具体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文山州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该《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文山政务网(www.ynws.gov.cn)
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
马关政务网(www.ynmg.gov.cn)
二、招聘方式
2015年马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不同岗位分别采用笔试或者面试方式进行。笔试由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有关要求
(一)仅笔试岗位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报名相关事项详见《公告》和《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
(二)仅面试岗位报名方式:不参加网络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1、现场报名时间:2015年5月18日至5月29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现场报名地点:马关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局秘书股(文化路205号)。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白底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4.报名咨询电话:0876-7133993、0876-7130793(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局)、0876-7122852、0876-713053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考试
(一)笔试相关事项详见《公告》。
(二)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素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设置要求是否一致进行对比,若考生个人资格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该人员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的资格。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开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文山人社网和马关政务网上公布。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致使部分岗位不足招聘计划的,可在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安排一次递补。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者,视为自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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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资料
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原件进行审核:本人学籍档案、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除毕业证或学位证外,还需提交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的“云南省高教育学历、学位查询报告”。中专学历的国民教育毕业生请到州教育局出具相关学历证明。(学历认定时间一般需要20天左右,请需要进行学历认定的考生提前进行认定,避免贻误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一)确定人选
体检和考核的人选在笔试或面试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或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开考计划数等额确定;笔试成绩(含笔试加分)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按卫生专业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的,进行加试,加试的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必须有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并加盖医院印章,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对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制观念、自律意识、能力素质等进行考核。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对体检和考核结果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主管部门组织合并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选岗,按照合并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笔试综合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如综合成绩并列的,按卫生专业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具体的聘用岗位。选岗结束后,组织所有拟聘用人员填写相关表册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和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有异议而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工作于8月31日前完成。
八、未尽事宜详见《2015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本《简章》如有与《公告》精神相抵触的条款,以《公告》为准。
监督电话:0876-7133398 咨询电话:0876-7122852
0876-7130538
点击下载>>>
马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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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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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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