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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大方县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实施细则-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大方县2015年特岗教师招聘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7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5〕99号)、《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教发〔2015〕69号)和《毕节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毕教发〔2015〕7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3.对已取得2015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5名贵州大学、贵州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前招聘为我县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及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师范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或相近)。
    以上国家、县“特岗计划”报考人员(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5年5月1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本县招聘(以户口为准)。报考者可在毕节教育网查看我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招聘信息。
在编教师(含2012、2013、2014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一)国家“特岗计划”282名,其中:
小学126名(语文32名,数学26名,英语18名,音乐17名,体育19名,美术9名,信息技术5名),安排在我县乡镇小学任教;
初中156名(语文20名,数学33名,英语43名<含硕师计划2名>,物理13名<含硕师计划1名>,化学7名<含硕师计划1名>,生物4名<含硕师计划1名>,地理5名,历史5名,政治8名,音乐5名,体育6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5名),安排在农村初级中学或小学初中部任教。
(二)县“特岗计划”31名,其中:
    小学31名(语文6名,数学7名,英语6名,音乐8名,体育2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安排在我县乡镇小学任教。
    具体见《2015年大方县农村义务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市、县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为加强我县双语教育,根据当地农村学校对双语教学师资的需要,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懂相应民族语言的考生到设岗的双语学校或教学点任教。
(五)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毕节市教育局负责组织。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http://tg.ncss.org.cn/),点击“我要报名”→“马上注册”→“选岗报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不需等待“审核通过”)。同时,在“毕节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毕节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5年5月4-6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5年5月7-8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本阶段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毕节信息工程学校(七星关区郭家湾拥军路74号)内我县所设报名点参加审核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的还须提供现在属我县户籍的证明材料,生源地属我县的应届毕业生户口未迁回的应在原所在乡镇的派出所出具原属我县户籍的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学校有效证明)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已婚人员应出具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签字盖章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计生证明。
(4)填写好的《贵州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一个月以内)同底1寸免冠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
(5)“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特岗计划”县须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5年5月16—17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具体面试方案及面试考场安排情况等将于5月13日后公布在毕节市教育局网(网址:http://www.bjjy.gov.cn/)。
体检时间:2015年5月18 -19日。市教育局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的具体时间及地点见5月17日23∶00时后在毕节市教育局网公布的体检方案。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各市(州)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调剂。
    预录取考生须于(含“硕师计划”研究生)5月20日到我县设在毕节信息工程学校(七星关区郭家湾拥军路74号)的签约点预签约(具体事宜见5月18日在毕节市教育局网<网址:http://www.bjjy.gov.cn/>公布的签约须知),“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预录取签订聘任合同的考生(含“硕师计划”研究生),视为放弃“特岗计划”和“硕师计划”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预签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5月21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并完成已签约考生的信息录入工作。5月22日我县将“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教育局(bjedu69@163.com),经省审核后于5月26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4年5月28-30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4年6月2—3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6月2—3日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我县在毕节信息工程学校(七星关区郭家湾拥军路74号)内所设报名点现场报名审核。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的还须提供现在属我县户籍的证明材料,生源地属我县的应届毕业生户口未迁回的应在原所在乡镇的派出所出具原属我县户籍的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学生证(学校有效证明);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和成人高校脱产学习的本科、专科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
(4)已婚人员应出具县级以上计生部门签字盖章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计生证明。
(5)填写好的《贵州省毕节市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一个月以内)同底1寸免冠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一致)。
(6)“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特岗计划”县教育局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我县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审核后,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连同本地区考务安排于6月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6月7日后,省教育厅在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各地提供的考务安排,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9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劳动技术、综合实践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报考舞蹈学科的考生考音乐试题。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1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七星关区(具体考场安排见6月10日前公布在毕节市教育局网的信息),第一志愿报考我县的考生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毕节市七星关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市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2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考生可于6月23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和毕节市教育局网及毕节市教育局公示栏查询笔试成绩及第二阶段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考场安排情况。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于6月23日后登录毕节市教育局网(网址:http://www.bjjy.gov.cn/)查看第二阶段面试方案。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相同,具体事宜见届时公布在毕节市教育局网的通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特岗计划”县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地点见届时在毕节市教育局网上公布的通知。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县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签约时间及地点见届时公布在毕节市教育局网的通知。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和签约工作须于7月5日前完成。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录取签约人员名单经省审核后于7月10日在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培训合格后,由市教育局发给《2015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15年特岗教师报到证》,于8月26至27日到我县报到,具体报到事宜见届时公布在毕节市教育局网上的报到接待方案,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我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组织领导
    本次农村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为保质保量完成招聘工作任务,县成立农村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洪江同志任组长,罗志明、黄大运、谢春林、姜涛、段刚、罗忠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罗忠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政工股负责日常工作。
七、有关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工作,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毕节教育网上,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0851-85280465
毕节市教育局师资科:0857-8224396  8229479
大方县教育局政工股:0857-5252863
八、监督投诉
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县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省教育厅或有关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省教育厅纪检监察室投诉电话:0851-85282945。
中共毕节市纪委第五纪工委: 0857-8248955
县纪委监察局:0857-5221501
        

         大方县2015年农村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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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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