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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德市2015年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建德市2015年招聘教师公告

  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7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78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身份为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二)具体的招聘职位、职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并可登录建德人事人才网(www.jdrc.com.cn)、建德教育信息网(www.jdedu.org)、建德新闻网(www.jdnews.com.cn)查询。学历、户籍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14日。
    (三)建德市财政补助、财政适当补助编制事业人员不得报考。
    (四)普高、市工业技术学校、初中教师职位和小学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教师职位以及学前教育教师职位,报名后不能形成竞争的,不核减职位数。其他职位,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职位人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五)报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位人员应取得报考职位相对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报考信息技术教师、机械教师、应用电子技术教师、电子商务教师、财会教师(兼出纳)职位人员可暂不需取得相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没有指明学科的,根据国家承认的学历专业报考对应的职位。
    (六)报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位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报考时需具有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需具有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生证明,还需具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职位的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信息技术教师、机械教师、应用电子技术教师、电子商务教师、财会教师(兼出纳)职位人员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报考时需具有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生证明。2015年4月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凭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也可参加报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5年5月14日、15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建德市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939号建德市教育局一楼。
(二)报名时所需的材料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的材料
    (1)从网上教师招聘公告中下载填写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粘贴1寸近期免冠正照)。 
    (2)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5)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师范类毕业生证明。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生证明,还需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职位的,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考信息技术教师、机械教师、应用电子技术教师、电子商务教师、财会教师(兼出纳)职位人员需提供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毕业生证明。
    (6)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已在外地入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建德生源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7)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2.社会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1)从网上教师招聘公示中下载填写招聘教师报名表两份(粘贴1寸近期免冠正照)。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4月已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需提供我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证明,其中报考信息技术教师、机械教师、应用电子技术教师、电子商务教师、财会教师(兼出纳)职位人员暂不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或证明。
    (5)户籍簿原件及复印件。已在外地入户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建德生源的毕业生,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
    (6)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报名要求
    1.须本人现场报名并拍照。
    2.报考人员每人限报考1个职位,并缴纳报名考试费40元。
    3.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5年5月28日上午8:30-11:00到市教育局(新安江街道严州大道939号)组织人事科306室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的,需提供委托人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值各100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与应聘职位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教材教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复习用书。报考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不再进入之后程序。
(二)面试
    笔试后,面试入围对象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2的比例,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认;不足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认。
    面试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该招聘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根据学科要求采用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等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不再递补。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按各招聘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该招聘职位人数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核的,或在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
六、公示和聘用
    (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二)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办理聘用手续,未在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对象。被批准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均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建德市教育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建德市教育局(0571)64722901、 64735807;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 64723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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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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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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